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五篇
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東北師范大學五年發展規劃總體方案》;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文機關,但這個發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文件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采掘工業危機,實現良性循環方案》。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五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1】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鎮的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工作,在全體教師中形成“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局面,根據省、市、縣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經學校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及全體教職工討論,特制定我鎮教師評聘方案。
一、職稱兌現人員任教學校及參與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華城、龍崗、黃浦、張廟、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鎮、青嶺、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對象為完小教師數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級數乘以1.5人)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自愿參加人員。支教一年得5分(職稱兌現后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根據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 評聘條件與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現
(1)近五年來,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優秀每次加2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考核辦法,查閱證件。
(2)出勤情況。一學年出滿勤記5分,曠一節課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經縣局批準請假后不扣分。考核辦法,所在學校證明,考核組抽查學校日志。
2.資歷條件:教齡每年按1分累積計算。
3.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
(1)工作量(10分):教師每周任教課時必須得到16節(含16節),校長、教導主任及相關人員課時參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不足16節,一節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辦法,查閱教師課表、學校總課表。
(2)獲獎情況:
a近五年個人獲獎: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片級鎮級1.5分,只以最高級別記一次(如某一層次獲獎分名次,市級及以上每低一等次減1分,縣級每低一等次減0.5分,片級鎮級二、三名為1分)(以上獲獎必須是通過中心校及教育體育局上報)。
b指導學生獲獎同前a(指導教師有文或有證);
c任現職以來論文獲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2.5分、2分、1.5分;省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及cn刊物發表文章的記3分;國家級一等獎3.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5分;在《教研》上發表文章的記1分,多篇累加不超過1.5分;教育網發表論文的記0.5分每次,累積得分不超過1分。市、縣級論文多篇累加不超過3分(同級只記最高獎一次);省級及cn刊物累加分數不超過3.5分;國家級多篇累加不超過4分(相關研究所等獲獎論文以省級記分),(所有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兌現資格)。
(3)近五年獲得:
縣級教學能手加2分,市級教學能手加3分。
縣級骨干教師加2分,市級骨干教師加3分。
縣級學科帶頭人加3分,市級學科帶頭人加5分。
本項記最高得分項,不累計加分。
省級教學能手、省級骨干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直接兌現(無第四大項情況)。
(4)評小高資格年限:每年記1分(評審年限取整數,只進不舍)。
三、教育教學成績
(1)考核近兩學年教學成績(兩學年均分)。以每學期期末文化素質檢測及教育教學檢查為準。期末文化素質檢測全鎮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減少1分(記前八名),兩學期相加除以2(同時任教兩個及以上學科均為前八名,以高者為準;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師上一學年檢測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個檔次加1分。),(檢測倒數三名分別扣1.5分、1分、0.5分);教學檢查以檢查教師作業、備課為準,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減少0.25分,近一學年的成績相加除以次數為得分(未抽查到教師分值取參與評聘教師分值的平均分)。教師此項成績得分為以上兩項得分之和。
(2)近兩學年,全鎮綜合評估前六名,校長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減少0.5分,兩學年均分(副校長及學校中層此項分值是校長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允許申報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1.職業道德差、亂收費、亂攤派、向學生家長索取錢物的;
2.在五年之內違反計劃生育的;
3.未經學校同意在校外兼職的;
4.因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5.當年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6.近三年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兩個月或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7.不服從學校工作調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
五、評聘方法
1.書面申報: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向學校評聘領導小組送交書面申請,未交書面申請者,按自愿棄權處理。
2.組織考核:由評聘領導小組按本方案集體考核打分。
3.初錄推薦:按積分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初錄選取。
4.張榜公示:初錄結果公示五天,接受群眾監督。
5.上報審批
六、以上職稱評聘試行方案從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
七、適用對象:符合晉升、聘任基本條件的人員(xx年1月1日前xx鎮中心學校在職在崗教師)。
八、職稱評聘領導組
學校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由職稱評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
(當年參加評聘人員不得進入評審小組)
九、方案解釋權在xx鎮中心學校辦公室。
【篇2】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職稱評定的積極作用,激勵廣大教師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奮發有為的精神,切實搞好我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職稱評定的政策以及職稱評審積分辦法,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目標,圍繞縣教體局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繼續規范操作程序,創新評價機制,強化政策導向,突出實績與能力,完善評審標準,不斷提高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二、工作流程
(一)評審原則
嚴格執行教體局、人社局關于教師職稱評定工作的政策,嚴格履行職稱評定的程序,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注重實績,不論資排輩,從嚴把關的原則。
(二)評定辦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級有關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以確保職稱評定工作有序開展。
2、政策宣傳
職稱評定前召開職稱評審工作準備會,宣傳職稱評定的相關政策及具體規定,做到政策公開。
3、依照上級文件精神,學校采取自下而上、親屬回避的原則推薦為人正派、處事公道、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的同志組成學校職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年度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職稱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監督員:
(三)職稱評定程序
1、本人報名,資格審查;教職工申報評定職稱必須符合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由辦公室負責進行資格審查。
2、符合條件者在職評會上提供相關材料,進行量化打分;
3、職稱考核領導組成員評議認定,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4、學校向全校教職工公示評定結果;
5、公示期滿后,若無異議,再行上報材料。
6、材料歸檔評職工作結束,所有材料都要歸檔
(四)量化計分標準
???1、學歷。專科以下4分,專科6分,本科10分,碩士12分,博士14分。后取得學歷層次減1分。專業不對口減2分。
2、任職年限。任現職以來每年1分。參加工作以來每滿一年計1分,任教學科與專業不同的每年計0.5分。轉評人員特殊對待。
3、工作量。任現職以來滿工作量每年2分。
4、班主任。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每學期1分。
5、任現職以來基本功。縣級1分,市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相應級別一、二、三等獎按1:0.8:0.5的比例計算。需與專業相關。
6、任現職以來優質課。縣、市、省、國家級分別為1、2、4、6分計分。相應級別一、二、三等獎按1:0.8:0.5的比例計算。需與專業相關。
7、任現職以來課題。參與市級以上課題的主研人2分,其他為1分。省級的主研人4分,其他2分;國家級的主研人10分,其他5分。
8、任現職以來科研成果獎。縣、市、省、國家政府部門授予成果獎分數依次為5、10、20、30分;教育部分授予的依次為2、4、6、10積分。相應級別一、二、三等獎按1:0.8:0.5的比例計算。主研人滿分計算,其他人(不超過4人)按0.5計分。需與專業相關。
9、任現職以來行政獎勵。縣級3分,市級5分,省級10分,國家級20分。每年證書可累計,但必須與專業相關。
10、論文,論著。至少一篇。進中一最多兩篇,進中高最多三篇。市級1分,省級3分,國家級5分。需在指定網站上查到。(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期刊)正式出版過專著、譯著(主編或副主編)計20分。
11、考核。任現職以來年終考核優秀每次計2分,合格計1分。
(五)否決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職稱評定。
(1)有違法犯罪行為者;
(2)有違反師德師風規定,有損學校榮譽和形象行為者;
(3)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無故不服從工作調動和擅離職守,目無組織紀律,影響惡劣者。
(4)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業績等,三年不得申報。
(六)嚴肅紀律,落實責任
學校考評小組要把職稱評定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抓緊抓好,對在職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個人,將依據學校績效考核辦法和相關制度,追究其責任。
(七)時間安排
7月28日召開職稱評審工作準備會;
7月29日審查材料,積分;
7月31日-8月7日公示量化積分排名表。
此方案由學校職稱評定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中學
【篇3】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
為探索建立分類評價、分級管理、學校自主評聘和政府宏觀監督管理的中小學教師評價體系,2018年9月,浙江省教育廳、人社廳印發《2018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試點方案》,確定30所改革試點學校自主開展教師職稱評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9年,浙江省扎實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工作,新增70所中小學校為2019年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學校,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擴大中小學校用人自主權。
明確正確改革導向。為促進中小學校形成競爭擇優、能上能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浙江省在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中遵循教師成長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重點解決現有中小學教師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評價與使用不夠緊密和管理服務不夠規范配套等問題,推進職稱評審與崗位管理、競聘上崗、聘期考核及績效分配等人事改革深度融合,進一步調動和激發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精心組織自主評聘。浙江省各級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門按照浙江省相關文件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把高級教師及以下職稱評聘權下放給試點學校,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廣泛宣傳發動,積極主動推進改革,讓更多的學校和教師理解、認可并主動參與改革,形成改革合力。試點學校作為改革主體,主動增強改革意識和責任擔當,結合實際編制年度評聘計劃、制定評聘標準、建立自主評聘機構、完善評聘程序及教師聘后管理等工作。
堅持科學評價標準。試點學校在制定本校高級教師及以下職稱評價指標時,堅持把思想政治放在首位,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更加突出教書育人的評價導向,引導廣大教師堅守一線教學和班主任工作崗位,教好書、育好人;堅決扭轉不科學的評價導向,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和唯帽子”的頑瘴痼疾。試點學校根據學段、地域等實際,制定符合學校特點的評價標準,允許試點學校之間存在評價標準差異。試點學校在制定統一的評價標準基礎上,適度統籌考慮不同學科教師特點,允許不同學科、不同崗位教師之間存在評價標準差異。
規范自主評聘程序。試點學校堅持自主評聘工作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提前公開實施方案,公開評聘程序,公開崗位任職條件,對參加評聘教師的材料和擬聘人選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暢通舉報渠道,充分接受校內教職工監督,做到程序規范、過程透明、結果公開。
切實減輕教師負擔。浙江省充分發揮教師信息整合效能,對于全省各類學校已經掌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職稱(職務)、教學質量、班主任年限、培訓學分、榮譽稱號等信息,教師在申報表中如實填報,原則上不再要求教師提供原件、復印件以及佐證材料。開發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線申報系統,探索中小學教師職稱在線申報和評審,讓數據“多跑路”教師“少跑腿”,提升評審工作效率,切實減輕教師負擔。
【篇4】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
根據X政人社發(20xx)xx號文件精神,今校務會及教師代表就我校原有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辦法進行討論、適當微調,形成此評價細則。
(一)教齡。從參加工作至考核年度,每年為0.5分。
(二)職齡。從任現職務至考核年度,每年計1分。
(三)考勤。(10分)
1、出滿勤者計10分,教師請假累計5天內,每天扣除0.1分;在6—29天,每天扣除0.2分;累計30天以上不得分。
2、教師超過三個月不在崗者,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3、不在崗包括病事假、三個月以上的外出培訓、工傷、產假、哺乳期等。
(四)中層以上領導和班主任(5分)
1、所考核年度擔任的計2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個年度擔任的每年獎勵0.5分。
3、從所考核年度前四個年度開始連續擔任至今的記滿分。
4、中層領導擔任班主任的,不按兩項累加計分。可選其一項與以下第五條分數累加。
說明:1、以上一至二項分數可以進行累加。2、按現有職稱聘任期內統計經歷。
(五)社團組織負責人(含教研組長)(1分)
1、所考核年度擔任的計0.5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個年度擔任的每年獎勵0.2分。
3、從所考核年度前四個年度開始連續擔任至今的記滿分。
(六)個人榮譽。教師任現職以來(部分獎勵為近三年來)取得的榮譽和突出成績進行獎勵:
1、教學能手獎。經過課堂教學實地競賽評選出來的省、市、縣教學能手、名師或學科帶頭人分別獎勵3分、2分、1分。
2、教學成績獎。(以縣教育局統計文件為準,未進行評比的不列入此獎勵)。在全縣教學質量檢測中居全縣前三名者,通過教育局表彰獎勵,頒發榮譽獎證書的分別獎勵2分、1分、0.5分。
3、亮點工作成果獎。近三年以來,我校承擔的縣級以上全員性大型文藝、體育集中展示(100人以上)給第一名負責人獎勵2分。
4、其他榮譽獎。(1)教育部、省政府榮譽計3分。(2)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獎勵的計2分。(3)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獎勵的計1分。(4)縣級以上其他部門獎勵的計0.5分。
5、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通過資格或資料審查,評選的各類“教壇新秀”、“骨干教師”等榮譽按照以上第四條標準進行獎勵。
說明:(1)以上榮譽需學校推薦方列入獎分范圍。(2)同一項選取最高榮譽進行獎勵,不重復累加。(3)以上獎勵辦法僅限于教師自身榮譽,教師的教育成果及作品不計分。
(七)工作量
1、教師平均周工作量在12課時以上、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在6課時以上,計14分。
2、教師周工作量在10——12課時、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在4課時以上,計12分
3、教師周工作量在6---9課時的,計10分。
4、教師低于6課時的不計分。
5、校長取中層以上領導的平均課時記分。
(八)交流輪崗教師傾斜細則。
1、教師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職稱考核時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職齡計分,如在交流學校擔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計分辦法計分。
2、凡有定期交流經歷的教師視為“有過班主任經歷”,但不享受班主任的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職稱評優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師其考核只用硬件分來確定其位次,如該位次進入優秀指標范圍內,直接確定為優秀人選。
4、以上定期交流教師的各項優惠,僅適用于二級職稱對象。
(九)資格及榮譽認定。參評教師的各項榮譽及資質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號。由考核年度之后所授予的當年度各類優秀也列入范圍。
【篇5】教師職稱評聘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促進我校教師專業化發展,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貫徹按需設崗、按崗聘任、公開考核、注重實績、擇優聘任的原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以及西秀區教育局對于中小幼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我校教師職稱評聘工作方案。
二、學校職稱評聘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
三、學校職稱評聘監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職稱評聘條件
(一)師德師風
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關愛學生,尊重學生;遵紀守法,嚴于律己;為人師表,道德高尚;互幫互促,有團隊合作精神;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具有進取精神。
教師職稱評聘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
(二)任職資歷
1、申報中學二級教師職務具備相應的評職條件。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應當具有中學二級職務且任職累計滿四年的經歷。
2、申報中學高級教師需有中學一級職務任職累計滿五年的經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
申報人員應對任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能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熟悉教材內容、掌握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并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發展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養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學研究水平
申報人員具有組織和指導教學研究的能力并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
(五)班主任年限
申報中級教師職務的人員應近三年連續擔任班主任工作,或學校管理工作、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業務部門專業工作人員、圖書室實驗室管理人員等連續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六)工作業績
在教育教學實績考核量化近年來連續三個學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五、評聘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職條件的教師向學校職稱評聘領導小組提出申請。
2、學校職稱評聘領導小組組織對申報人的師德修養、工作業績、教育教學能力提出評價意見,決定是否推薦評聘,并在一周內將結果通知申請教師。
3、學校推薦評聘的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
4、學校職稱評聘領導小組審核申報材料,填寫審核意見,由職稱評聘領導小組組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并將推評教師名單在校園內公示一周。
5、職稱評聘領導小組、監督小組在沒有收到任何反映或舉報,將申報教師材料報送上級職稱評審機構。
六、評聘工作的監督
1、學校成立教師職稱評聘紀律監督小組(以下簡稱監督小組)。監督小組由3至5人組成,成員由學校黨支部書記、學校工會委員及教師代表組成。
2、監督小組監督、檢查教師職稱評聘過程中評聘行為的規范性,保障評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發現違反評聘程序及原則的,有權要求糾正。
3、申報人或其他人員發現在評聘中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違反評聘程序的,可向監督小組反映、舉報,監督小組在接到反映或舉報3個工作日內核實情況,反饋監查處理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