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養結合實施方案(通用4篇)
實施方案是指對某項工作,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驟等做出全面、具體而又明確安排的計劃類文書,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文體。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醫養結合實施方案(通用4篇),歡迎品鑒!
【篇1】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一、醫養結合的概念意義
醫養結合是指醫療資源與養老資源相結合,從而最大化地對社會資源進行利用,是集醫療、康復、養生、養老為一體,把老年人健康醫療服務放在首,結合養老機構和醫院功能為一體的新型模式。
醫養結合是一種養老保障模式的創新,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實現老年群體“有病治病、無病療養”的訴求。2015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等九部門共同起草的《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這標志著醫養結合首次以國家政策的形式出現在公眾面前。2016年6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民政部共同發布了《關于確定第一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同年9月又發布了《關于確定第二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通過實踐讓大眾更加了解醫養結合的理念。
二、醫養結合的特點形式
從更加廣泛的層面分析,醫養結合不僅是一種新型養老模式,更是跨領域結合的養老模式。其目的是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以使老人安度晚年。醫養結合的服務對象除了面對患有慢性病、易復發病或者是大病后處于康復時期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還包括了更加廣泛意義上的老年群體,比如身體健康但是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對于老年人來說,醫養結合模式除了可以滿足其養老和醫療需求,體現“醫養共需”,更重要的是滿足生理和心理雙重的群體訴求。
可以說,一切養老服務,只要能夠有效地把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結合,都可以納入醫養結合的范疇。醫養結合,醫養并重,以醫推養,以養助醫。醫養結合重在結合,這一模式改變了傳統觀念中單一的養老服務,更加注重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的兼得,強調“養”與“醫”結合的需求,其優勢在于跨領域合作,通過資源的合理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更加持續的服務。
一直以來,我們都面臨一個困境:醫養分離。養老院提供養老卻沒有醫療;醫院滿足醫療卻缺少養老。醫養結合,打破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的壁壘,實現了資源從割裂到整合的過程。養老機構借助醫療機構的資源,為老人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同時,醫療機構可以擴大自身醫療服務的覆蓋面,真正實現老有所醫、老有所養。
目前,國內已經有不少城市在醫養結合模式上進行了一些探索,通過統計研究,主要為以下幾種形式:形式一,擴大醫療資源使用范圍,從醫院延伸到養老院,實現醫療資源合理利用;形式二,醫療工作者入駐養老院,定期為老年群體檢查、治療,保障老年人在養老過程中得到及時的醫療服務;形式三,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點,并交給專業醫療團隊進行運營;形式四,由醫院開辦養老機構,提供服務。
三、醫養結合的發展難點
第一,管理主體:對2015-2018年的國家政策統計,可以發現關于醫養結合的文件很多,發布主體也很多,科技部、民政部、衛生計生委等等,各個部門從自己分管的角度出臺文件和政策,但是卻沒有明確一個部門管理監督,導致醫養結合在實踐過程中缺少清晰的方向和定位。
第二,行業標準:從數據統計和發展現狀來看,醫養結合模式還難以統一標準。中國幅員遼闊,各個地區的發展水平不一,南北思維差異巨大,用同一個尺度來制定統一標準,脫離實際,既很困難,也不現實。不同環境、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對于養老的具體訴求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標準的制定上,需要依據“以人為本、醫養并重”的原則,給出大的框架方向,各地再結合實際制定自己的地方標準。
第三,體系完備:我國現在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問題已經成為我國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這就需要國家制定一整套完備的保障體系,并出臺相應政策,在社會治理結構中的各個環節得到實施。
第四,人才需求:醫養結合模式作為一種跨領域的新探索,注定其初期的不確定性,從而使相關行業從業者的培養工作也充滿不確定。在當前快速增長的老齡化社會發展態勢下,沒有相匹配的從業隊伍規模來滿足需求,醫養結合模式呈現了較大的市場空缺。現有從業人員大多數還停留在以往家政和醫院護工的層面上,專業程度偏低,因此,不論是以學術研究為主的本科學校,還是以專業技能培訓為主的職業院校,都需要緊跟國家政策和社會發展方向,積極培養具有專業和職業素養的優秀人才。
第五,區域不平衡:當前中國,東西部經濟水平發展不一,沿海和內陸城市化程度差異較大,很多地區尤其是后發達地區尚處于產業轉型和發展經濟的階段。因為區域水平的差異,醫養結合的發展程度在不同地區也不盡相同。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考量,醫養結合應當與地方發展實際相匹配,不能片面追求高大上,而是作為民生工作的重要體現來面對。
四、醫養結合的解決措施
懷化,地處湘中丘陵向云貴高原的過渡地帶,屬于后發達地區,其經濟水平相對較低。就現有的懷化地區的養老方式還停留在養老院階段,醫療和養老屬于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養老服務整體服務量和服務內容少,醫養結合還處于摸索階段。所以,懷化要實現醫養結合模式的發展,總體來說,應從政策保障、社會參與、觀念轉變和人才培養這四個方面著手,實現醫療和養老資源的整合、利用。
(一)政策保障
目前懷化的養老需求遠大于服務提供,醫療和養老領域、資源的銜接程度較低。針對此狀況,我市應圍繞“一極兩帶”和“一個中心、四個懷化”發展戰略,科學編制健康養老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養老財政補貼制度。因此,政府應該承擔責任,起到引導帶領作用。政府各個部門要協同合作,共同制定配套政策,降低進入醫保的“隱形門檻”,完善醫保制度,把老年群體的養老服務納入社保管理體系,建立長效機制。政府通過政策把控,建立統一完善的養老和醫療服務標準,規范醫療護理行為,保障老人的養老和醫療需求。同時,政府還應當明確對醫養結合機構的監管責任,由各個部門共同參與,實現服務的全環節監管。?
? ?(二)社會參與?懷化鶴城區據初步統計,現有社區64個,已有養老服務設施覆蓋城區32個社區,覆蓋率僅為50%,更何況懷化的線下城市,覆蓋率更低,所以,懷化地區要想更好的發展醫養結合,單靠政府是不夠的,除了政府政策支持以外,需要更多社會力量的關注和參與,積極鼓勵社會資源的介入,加大資本,只有這樣才能為老年群體提供專業的健康護理服務,創造舒適的生活氛圍。2015年11月,國家出臺的《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為社會參與醫養結合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指導意見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到醫養結合模式的發展中,針對老年群體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開辦專業機構。
(三)觀念轉變
傳統觀念認為“養兒防老”,對于醫療養老院存在抵觸情緒。尤其是懷化這種后發達地區,此傳統思想尤為突出,認為養老院是孤寡老人或者留守老人居住的地方,易讓周邊人嘲笑自己或者家中的小孩不孝,對護工的素質也存在質疑,非自己的家人會被欺負等。同時,所以,我們要加力度,開展一系列的健康宣教、專家講座、義診咨詢、學術論壇、護理培訓、健康管理、醫療救護、醫養聯盟等系列活動,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
(四)人才培養
目前,懷化缺乏從事老年人醫療護理的專業人才,各社區或機構成立的養老中心專業人員資源嚴重不足,養老護理人員絕大多數為非專業人士,未受過專業的知識培訓和護理技能培訓,不能滿足老年人的日常護理需要,這也成為懷化醫養結合機構發展的共同難題。專業的醫養人員、優質的醫護服務,是為老年群體提供高品質服務的保障。醫養結合服務是一種跨領域、專業化的特殊服務,需要具有不同專業層次的、經過系統培養背景的專業人員。對懷化來說,專業照護人才的培養尚未引起足夠重視,懷化的各大院校應當扛起這份重任,從當下就開始籌劃,進行人才隊伍的建設。值得注意的問題是,人才的培養需要一定的過程,周期相對較長,如果不能從現在開始,積極進行人才儲備,那么即使有了健全的法律保障,充足的資本投入、專業人才缺乏短板依然會讓醫養結合模式的發展陷入困境。
【篇2】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養結合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醫養結合的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但是,當前仍存在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需進一步銜接、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有待提高、相關支持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進一步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銜接
(一)深化醫養簽約合作。制定醫養簽約服務規范,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雙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方式、費用及雙方責任,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要在服務資源、合作機制等方面積極予以支持。各地要為醫養簽約合作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加大支持力度。養老機構也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醫療機構緊密對接,建立協作機制。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合理規劃設置有關機構。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城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內部建設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服務銜接,完善硬件設施,充實人員隊伍,重點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農村地區可探索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充分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打造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推動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共享、深度開發和合理利用。實施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支持研發醫療輔助、家庭照護、安防監控、殘障輔助、情感陪護等智能服務機器人,大力發展健康管理、健康檢測監測、健康服務、智能康復輔具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進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建設。
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并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推進醫養結合機構“放管服”改革
(四)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涉及同層級相關行政部門的,當地政務服務機構應當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并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及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多種優惠支持政策。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制定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研究制定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和管理指南。各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應急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七)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強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加強土地供應保障。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醫養結合發展,做好用地規劃布局,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鼓勵地方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鼓勵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養老機構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開辦資金和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根據醫養結合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發揮“投、貸、債、租、證”協同作用,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優化保障政策
(十一)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支持開展上門服務。研究出臺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完善上門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適當提高上門服務人員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要為簽約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等基礎性簽約服務及個性化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加大保險支持和監管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規定逐步增加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實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地區,失能老年人長期護理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按規定支付。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研究引入壽險賠付責任與護理支付責任的轉換機制,支持被保險人在生前失能時提前獲得保險金給付,用于護理費用支出。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國家醫保局、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加強隊伍建設
(十四)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鼓勵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一批醫養結合培訓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培訓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訓計劃,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各地要出臺支持政策,引導職業院校護理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醫養結合機構沒有條件為醫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的,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統籌安排有條件的單位集中組織培訓。(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民政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在創建醫養結合示范省的基礎上,繼續開展醫養結合試點示范縣(市、區)和機構創建,對落實政策積極主動、成績突出的地區和機構,在安排財政補助方面給予傾斜支持,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國醫養結合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篇3】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目前,房山區共60歲以上老年人18.18萬人,全區現有養老服務機構49家,共有養老床位7869張,每百名老人養老床位數4.3張,入住老人3400余人。
?一、鼓勵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在衛生部門指導下獨立設置醫療機構
截止目前,全區49家養老機構中有5家具有醫保定點單位資質;13家機構具備內設醫務室;剩余養老機構與所在地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開展定期巡診、義診、體檢等項目保證急重癥患者能夠得到及時的急診救治和入院治療。今后我局將繼續按照《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6〕54號)的要求,采取多種手段,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形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與能力的養老機構。
二、加快區級福利中心建設
區級福利中心總用地面積26035㎡,養老床位700張,該項目是集養老、醫療、康復和護理為一體的綜合型養老機構。總體床位中175張為本區特困人員兜底保障床位,其余床位與萬科進行公建民營,區民政局將對運營進行監管,確保機構福利性質不變,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并將區級福利中心打造成為我區養老服務行業標桿。目前項目主體已經完工,正在由北京萬科進行后期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即投入運營。
三、提升專業養老護理服務水平
以養老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為抓手,提升養老護理質量,推進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提高養老機構的專業化程度和服務水平。壯大養老護理員隊伍,實行養老護理人員持證上崗。加大專業培訓力度,要求養老機構內部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和康復人員,對重度失能老人給予更加專業化的護理。針對老年患者的急危重癥、多發病,加強對養老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培訓、學習,以此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發病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降低意外風險。今年我局組織開展全區養老護理人員專業培訓,聘請專家為護理人員進行理論講解及操作指導,全面提升護理人員專業能力。為老人提供高標準養老護理服務。
【篇4】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為全面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科學統籌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84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8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我市醫養結合,建立中高端養老院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滿足廣大群眾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以積極推動實施健康老齡化工程為抓手,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的原則,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院,全面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制定出臺加快推動醫養結合,建立中高端養老院工作具體規劃和實施方案,在**城郊附近地段打造一所能容納三千余人,既包括傳統的生活護理服務,又涵蓋精神心理、老年文化、康復保健、健康檢查、疾病診治及臨終關懷等多方面服務的較高功能檔次的新型養老院。所有醫療機構開設老年人醫療服務綠色通道;養老院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護理型養老床位占養老院床位的**%以上,基本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三、工作思路
以滿足廣大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以積極推動實施健康老齡化工程為抓手,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逐步形成規模適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中高端新型養老院,不斷滿足我市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四、工作步驟
(一)科學規劃布局
市衛計部門要爭取發改部門盡快立項實施,建成集醫療、康復、養生、養老為一體的老年綜合服務區域;支持社會力量圍繞老年人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參與興辦醫養結合型養老院,開展養老服務項目。
責任單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
(二)準確建立臺帳
對全市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和衛生服務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建立健康檔案,了解需求趨勢,明確需求量。對全市所有敬老院和醫療機構現狀及運行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的管理模式、服務資源配置等情況,為開展醫養結合,建立中高端養老院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責任單位:市老齡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建立合作機制
按照資源共享、就近就便的原則,養老院根據自身情況與就近的醫療機構制定互聯制度,全方位保障老年人醫療服務。承擔服務的醫療機構要落實責任醫生和護士,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時間,每周服務不少于2次,并與服務老年人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協議書》。
責任單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完善“醫養聯合體”運作機制
建立養老院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醫院與養老院分別建立對接服務聯系臺賬,讓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進入“住院狀態”,各醫療機構要為老年病人在掛號、就診、檢查、辦理住院手續及轉診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在相應窗口明顯位置設置“老年人優先”標志,方便老年人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專業、便捷的醫療服務。處于康復期的老年病人可進入“休養狀態”,養老院的床位可充當醫院康復病房,接收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解決出院老年人過渡期的臨床護理康復需求,實現醫院與養老機構的無縫轉接,解決重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繼續養老服務問題。
責任單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落實優待政策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老人供養、高齡津貼、計劃生育家庭等政策的老年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保險的,其個人承擔部分由市財政代繳;住院治療的,提高相應報銷比例,解決異地結算問題,并依據相關政策予以醫療救助。
責任單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醫保中心
(六)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依托國家相關政策,加大專業養老服務人員培訓和引進力度,按照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逐步對管理和服務人員落實持證上崗制度。養老院要為老年人群體開展托老、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護等醫養照護服務。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動員基層老年協會開展自助、互助服務和文化體育健身活動。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老齡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突出中醫特色養老服務
鼓勵和支持中醫院在養老院設置中醫門診部,中醫執業醫師到養老院進行多點執業,將養老院設置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醫療范圍。養老機構設置的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不受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布局、數量和地點限制,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大力宣傳中醫養生治療、保健、康復知識和理念,探索多種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形式,積極在醫養結合型養老院推廣和應用藥膳,探索建立“食養(療)”“藥養(療)”等中醫藥特色養生、養老新模式。
責任單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中醫醫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
要合理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的位置和布局,在項目規劃審批上給予優先保障。優先保障用地,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改變用途。
(二)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要將養老機構醫護人員納入衛生計生部門統一管理,在職稱評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繼續教育和推薦評優等方面同等對待。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型養老院多點執業,促進醫療人才有序流動。要依托現有醫療衛生和教育資源,開展多種形式的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培訓。要鼓勵大、中專醫學畢業生到醫養結合
型養老院就業,對與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簽訂5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且在崗工作滿5年的人員,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
(三)加大信息支撐保障
大力發展“互聯網+”醫養服務,建立老年人健康看護網絡系統,積極開發基于互聯網的老年人健康監測、緊急救護等實物、產品,提高為高齡、失能、半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的便捷性和針對性。支持醫療機構與醫養結合型養老院開展遠程醫療服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提升全市老年人養老幸福指數的迫切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推進醫養結合,建立中高端養老院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養老、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和規劃內容,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盡快制定實施方案和具體政策措施。
(二)明確部門職責
衛計部門要將促進醫養結合發展作為醫療衛生事業的重要內容來抓,引導鼓勵社會力量開辦醫養結合型養老院。民政部門要把促進醫養結合發展納入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加快發展醫養結合型養老院,做好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的管理工作。發改部門要將醫養結合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項目審批上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務,積極爭取國家各項政策支持。財政部門要加強經費投入,按政策支持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的發展。人社部門要完善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的醫保政策,將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納入醫保定點單位,支持養老護理員教育培訓、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建設等。消防部門應加強醫養結合型養老院的消防監督,完善消防硬件設施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升養老院的火災防范能級。國土、住建、規劃等部門要對醫養結合型養老院在規劃審批和用地上給予優先保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相關責任,積極出臺相關配套銜接制度,確保醫養結合型養老院各項優惠扶持政策落到實處,共同支持和推動醫養融合,提高為老年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做好宣傳工作
要積極宣傳實施健康老齡化工程的重要意義,引導全社會關注扶持參與健康養老事業。市廣播電視臺要開設健康養老欄目,市衛計部門要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宣講行動,引導廣大群眾樹立科學健康養老理念,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建立中高端養老院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