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教育扶貧工作調研報告匯編3篇
調研是調查研究的簡稱,通過各種調查方式系統客觀的收集信息并研究分析,對各產業未來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為投資或發展方向的決策做準備。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主題教育扶貧工作調研報告匯編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主題教育扶貧工作調研報告
按照縣委、縣政府安排,今年我局與鄉村結對幫扶。一年多來,我同局班子成員認真貫徹上級建設扶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組織成立了建設扶貧工作隊,我多次帶領局主要領導、工作隊深入實地進行走訪考察,進村入戶開展調研,對該村當前的貧困現狀進行了全面了解和掌握。
一、基本情況
鄉村現轄10個村民小組,全村共有343戶,總人口1292人,黨員36人。其中農業勞動力846人,全村總耕地面積869.2畝。其中,田312.5畝,土556.7畝,全年糧食2172畝,產量782噸,經濟總收入1362萬,農民人均所得7364元。目前駐村工作組已走訪農戶300戶,占87.5%,召開群眾座談會5次,座談群眾100多人。從入戶調查情況看,絕大多數村民對開展這次民情走訪活動反響較好,普遍認為,開展這一活動不僅促進了機關干部作風的轉變,更是體現了各級黨政組織對農村、農業、農民的關注和關心。
二、主要做法
在民情走訪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五個結合”的方法。
一是入戶走訪與宣傳惠農政策相結合。4月7日,我們由村干部帶隊,進行入戶走訪。一方面工作隊員帶著真情走進農戶家中,認真與農民交談,收集意見,做好民情記錄,發放宣傳資料;另一方面認真調查、檢查惠農政策的落實到位情況,并針對部分農民對有關惠農政策還不清楚或不理解問題做出宣傳解答和解釋工作,讓廣大農民對各項惠農政策的補貼項目及標準有了較詳盡的了解,讓每一個農戶家庭做到心中有數,有一本明白賬。
二是入戶走訪與幫扶相結合。根據走訪了解到的情況,我們與村支部共同排查,研究確定了重點幫扶困難戶。局機關拿出10000元作為幫扶資金送到該村,幫助解決貧困戶村耕生產資金緊缺問題。9月24日,我同班子成員一起到村給群眾宣講扶貧政策,慰問貧困戶,共向貧困戶贈送了320只雞苗,并邀請養殖能手現場講解養殖技術;另外,還結合司法局工作特點,對該村移民低保戶望運富進行法律援助,指派律師免收代理費,幫其維權。
三是入戶走訪與法制宣傳教育相結合。入戶走訪中,我們針對農村社會治安、民事糾紛等實際情況到戶宣傳一些法律知識,教育農民自覺遵紀守法,增強法律意識。同時還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請法制宣傳員上法制教育課。
四是內引外聯相結合。一是積極與縣國土、農業、水利、財政等部門聯系匯報,為2社、6社、7社、10社爭取到了高標準農田、堰塘和溝渠整治項目,8社社道路建設項目,該項目已進駐施工;二是向衛計局匯報溝通,爭取項目支持,新建了村衛生室;三是尋求項目支撐。11月30日,陪同縣新生態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進入村實地考察,為種養殖業的發展開拓市場。
五是扶貧與化解民憂相結合。針對群眾提出的困難,與群眾面談,傾聽心聲和訴求,從思想上做工作,從政策上講思路,以行動贏得群眾回報,3社鄧茂義年老體弱,家境困難,妻子殘疾,欲辦殘疾證,我積極與殘聯協調,設法為其快速有效辦理。
三、入戶調查反應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通過一段時間的入戶走訪,我們共收集到各種意見100多條,歸結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村干部年齡老化,后備干部不足。基層組織建設離不開好干部,可是由于目前村干部工資待遇相對較低,導致有些村干部不能一心留在村里工作,有些年輕力壯文化程度較高的農村人才大量外流,不愿留下來在村里任職。
二是村集體經濟薄弱。順和村除了土地之外,沒有其他資源優勢,村集體經濟非常薄弱,目前除了應付日常開支之外,基本沒有什么結余。沒有經濟保障,村集體公益事業舉步維艱。開展修路、維修水利等公益事業,只能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因此想為村民辦好公益性事業非常困難。村級活動陣地辦公條件簡陋,配套設施不完善。
三是農田排水問題。近幾年,由于農民種地全局意識不強,種地各顧各,將一些田間地頭排水溝堵塞,特別是村與村交界處水溝更是無人管,導致下雨時水排不出,天旱時水放不進,嚴重影響農民種田。
四是村內“一事一議”很難開展。自農村稅費改革后,村內幾乎沒有開展“一事一議”活動,也就無力做諸如興修水利之類的公益事業。即便是需要辦一點事情,還得靠村干部外出求援,靠相關單位支持一點。存在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村民的觀點很難統一。尤其是需要農民出力出工出錢的事情更難統一。同時,干部也怕麻煩,不愿操心。
針對上述問題,我和黨組成員協同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首先,繼續開展入戶走訪活動。做到百分之百入戶,尤其是要采取多種措施,對外出務工不在家的農戶進行聯系,使之入戶走訪。
其二,與村兩委班子商討、制定近期和長期發展規劃,對村所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期分批逐步加以解決。
其三,加強村級組織建設,幫助提高村黨支部戰斗力和村委行政執行力及公信力。
其四,強化技能培訓。幫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剩余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并轉移就業,逐家逐戶上門發動群眾互助互帶外出務工。
第2篇: 主題教育扶貧工作調研報告
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確保全區扶貧攻堅戰決戰決勝,自治區體育局黨組印發《關于開展體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將通過以下舉措推進體育扶貧領域治理工作:
一、深化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促進扶貧成效持續鞏固提升。強化“兩不愁三保障”,全面梳理貧困戶脫貧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配合打好定點幫扶貧困村義務教育保障、基本醫療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飲水安全“四大戰役”。強化脫貧工作績效,嚴格按照現行標準下的脫貧成效考核要求,督促扶貧工作隊深入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強化脫貧村“四不摘”責任,對存在返貧風險和致貧風險的人口動態監測,對返貧戶、致貧戶開展“大排查”。強化脫貧政策穩定性,找準符合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路徑,重點配合指導有籃球場等體育場地及設施配建條件和建設需求的貧困村做好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持續開展“抓系統、系統抓”專項整治,建立健全項目、資金清單,加大對扶貧項目立項、核準、實施、驗收以及資金申報、審核、撥付、使用等各個環節的公開力度。
二、深化“三不”一體推進,促進扶貧領域腐敗治理效能提升。加強對體育扶貧項目和體育扶貧資金的監管,嚴厲打擊插手為民辦實事全民健身工程項目、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自治區級專項補助市縣資金500萬元以上項目等項目工程的行為和向體育扶貧專項資金伸黑手的行為。把體育系統查處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和自治區紀委通報曝光的典型案例作為以案促改的標靶,精準聚焦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權力監督、體制機制問題,找準廉潔風險點,舉一反三,查缺補漏,健全機制,扎緊制度籠子,從制度機制上根治“病灶”。
三、深化脫貧攻堅作風建設,促進扶貧干部擔當作為。進一步規范填表報數、考核評估、督查巡察、精簡文件會議、改進調查研究,切實減輕基層負擔,促進脫貧攻堅工作落實。堅決整治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精準施治貫徹中央和自治區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陽奉陰違,搞數字脫貧、“指標式”脫貧等虛假脫貧問題。規范扶貧領域專項治理發現問題實施問責的工作程序,加強容錯免責及澄清正名,切實減輕基層干部、扶貧一線同志的思想負擔。進一步加大體育扶貧宣傳力度,提煉推廣體育扶貧的經驗,挖掘樹立體育扶貧工作典型,營造人人爭先的脫貧攻堅良好氛圍。
四、深化巡視整改,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統籌抓好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和國家扶貧成效考核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整改工作,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對照整改方案的任務分工及工作要求一項一項地核,一條一條地對,持之以恒推進脫貧攻堅任務落實到位,確保一個問題都不放過、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下一步,自治區體育局將結合中央、自治區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從體育扶貧項目、業務工作集中、資金密集的部門中選擇3-4個單位,對影響脫貧攻堅成效最明顯、助推脫貧攻堅最有利的相關項目和資金,有針對性地開展督查和治理,促進體育工作與扶貧工作深度融合,確保如期完成自治區體育局脫貧攻堅目標任務。
第3篇: 主題教育扶貧工作調研報告
為了解掌握各地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近期我室(辦)組織人員赴5個縣(區)、7個鄉鎮、13個“十三五”貧困村進行了調研。調研以問題為導向,采取個別訪談的方式,共訪談鄉鎮黨委書記、村書記(主任)、駐村工作隊長、第一書記60余人次,獲得了可供參考的第一手資料。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前扶貧領域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村級扶貧項目實施存在多重隱患
一是審批時限偏長。村級扶貧項目審批大體按照“村民小組→村‘兩委’→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審批單位→批復”的流程進行。各地扶貧項目基本在年初3-4月申報,批復一般在6-7月,部分交通、水利項目時間更后。調研發現,近90%的村反映今年項目還沒全部批下來或剛批下來不久。
二是趕工期現象普遍。扶貧項目大多是集中上報、集中審批、集中實施、集中驗收,特別是“十三五”貧困村,扶貧項目多、工期短,下半年趕工期現象比較普遍。另外,在審批、驗收過程中由第三方預審復核,由于復核驗收的項目多、時間緊,有的第三方公司存在應付了事、把關不嚴不細等問題。比如,有的村反映,第三方公司在項目預審復核報告上出現與其他村張冠李戴的現象,而且一些項目6月批復10月就要驗收,為了趕工期容易出現質量問題。
三是監管力量薄弱。訪談對象普遍反映,扶貧項目監管力量略顯薄弱,村“兩委”干部、第一書記、村民理事會缺乏資質、不懂技術,即便鄉鎮也是專業人員短缺,很難進行有效監管。市級層面要求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全程監督項目建設,緊盯整村推進項目建設質量,推動工程按時按質量完成”,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的村卻把第一書記甩在一邊,僅象征性參與監管,或只在驗收時簽個字,存在權責失衡現象。
四是資金配套不足。有的縣反映,通組公路硬化標準為28萬元/公里,加上路基墊層、征地拆遷等費用,資金缺口較大,特別是一些山區村,項目實施成本更高。多數村反映,扶貧項目資金“同城同價”,加上年初報預算,年中項目集中實施,沙石、水泥等相繼漲價,特別是邊遠鄉村運輸等成本普遍高于中心村,通組路項目經常出現流標現象。
(二)換屆后村干部能力素質仍需加強
一是不善于做新時期群眾工作。有的村干部面對“空心房”拆除、“三沿六區”整治等工作束手無策、不知所措。比如,于都縣梓山鎮龍口村在“三沿六區”整治工作中,多名村干部畏難退縮不敢擔當,相繼選擇辭職,目前僅剩一名村支書在崗在位,工作全靠鎮干部助陣。
二是工作銜接不夠順暢。有的村換屆后干部換動較大,一些新進干部對扶貧政策不熟悉,工作開展不扎實。有的鄉鎮反映,換屆后村書記、主任換動超過57%(不含轉崗),一般村干部換動超過67%(不含轉崗),有的新任干部還未進入角色。
三是不適應信息化辦公需要。調研發現,大部分村換屆后村干部年齡結構仍偏大,缺少年輕血液,業務性工作主要依賴駐村工作隊、鄉鎮駐村干部或扶貧信息錄入員,現有村干部習慣于“吃老本”,對提高信息化辦公能力興趣不大。
四是能力培訓范圍窄、力度小。村干部普遍反映參加培訓機會不多。當前,市委組織部正在對全市村書記進行輪訓,但各地對村干部的培訓范圍、力度不一,一般村干部只是象征性參加鄉鎮組織的培訓,有的縣只對新任村書記、主任進行培訓,時間僅為1天,效果有限。
(三)資料臺賬仍然偏多
一是占用大量時間、精力。為減少基層負擔,目前國家省市評估檢查淡化了資料臺賬要求,督查頻率也相對降低,但普遍反映臺賬資料超出國檢規定、超過往年數量,甚至還提出更多“精美化”要求,縣級督查大量增加卻變相成為“資料督查”,使扶貧的繡花功夫被“誤導”成了“紙上功夫”,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花在了應付檢查、填寫表格等內業資料上,較大程度增加了駐村工作隊負擔。有訪談對象反映,扶貧工作“50%時間填表+20%時間開會+15%時間趕路+15%時間抓落實”。
二是內容設計不夠合理。調研發現,有的表格資料縣與縣之間標準不統一,增加了市級層面工作量。訪談對象反映,很多要求填報的金融、光伏、健康扶貧等數據,行業部門數據更加精準,應當由行業部門提供;有的表格設計不合理,邏輯關系復雜,格式不統一,隨意性大,基礎信息反復填報,重復性工作太多。
三是存在層層加碼現象。一些資料臺賬國檢、省檢沒有要求,市級層面也未部署,有的縣仍要基層填報。有訪談對象反映,幫扶干部入戶與貧困戶的合影照片等佐證資料已經打印歸檔,但鄉鎮要求照片彩色打印,工作隊只好重新購買設備進行彩打,既浪費資金也耗費精力。
(四)駐村工作隊超職責工作
一是把駐村工作隊等幫扶力量當鄉村干部使用。調研了解到,不少鄉鎮、村要求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參與村里其他日常工作,比如森林防火、交通整治、“空心房”拆除、“三沿六區”整治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精準扶貧的精力,導致少數村的扶貧工作相對滯后,欠賬較大。
二是“包辦”扶貧工作。調研發現,第一書記往往“越權”成了村級扶貧第一責任人,各項工作言必第一書記負責、事必第一書記簽字,而村書記(主任)卻工作失位。駐村工作隊除了參與大量日常工作外,有的甚至“包辦”了村里的扶貧資料臺賬工作,有的村干部認為駐村工作隊理應負責村里扶貧工作,存在工作隊員埋頭苦干、村干部背手邊上看甚至“圍觀”指揮現象。
(五)干部結對幫扶方式有待改進
一是要求“凡事留痕”。有的縣要求幫扶干部一個月上戶走訪2次,每次要貧困戶在4處簽字,并與幫扶干部拍照合影。農忙時節頻繁上戶容易引起群眾反感,有的群眾抱怨“沒什么事就不要來,耽誤干活”;不少幫扶干部上戶走訪,只是找貧困戶簽字、照相、傳日志證明“到此一訪”。有的創新第一書記簽到表、工作日志、扶貧記事本、指紋簽到等監管手段,形式到是多樣了,扶貧干部手腳也被綁死了。大家認為,現在已經有了精準扶貧APP,其實簽字與合影這兩個環節完全可以省略。
二是標準不夠統一。有的縣要求縣鄉幫扶干部每月上戶幫扶不少于2次,最多的要求4次;有的縣要求市直單位每月不少于1次,而《贛州市市派單位精準扶貧駐村工作隊管理辦法(試行)》(贛市精扶字〔2016〕8號)文件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另外,幫扶方式方面,總體上采用送錢送物的方式,實際效果欠佳,還容易引起攀比、滋生矛盾。
三是存在“一刀切”。許多行業部門隔三差五下文要求幫扶干部上戶(許多工作可由鎮村干部、工作隊承擔),甚至一個月七八個行業部門陸續來文,幫扶干部苦不堪言,無奈逼出了不少“形式主義”。一些已經脫貧的村,也要求市直、縣直幫扶干部一個月至少去1次,導致去后沒多少扶貧方面的工作,所聊話題也不多,僅停留在產業發展、生活收入開支等方面,有時雙方都感到尷尬。甚至貧困戶也認為幫扶干部沒必要經常過來,有事可以打電話,過年過節來走訪就以,以免影響其務工。
二、意見建議
(一)在項目申報、審批、實施上要提速提效保質
一是適當提前項目申報時間。建議在每年10月份啟動申報下一年度扶貧項目,力爭在次年3-4月份完成項目審批。
二是探索分期分批分時段申報、審批、驗收項目。為確保項目預算精準度和驗收的工程質量,對具備實施條件的扶貧項目,成熟一批、批復一批,實施一批、驗收一批,防止審批、驗收時間集中、程序扎堆。
三是提升項目監管實效。強化項目實施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市縣級層面統一聘請第三方監理公司,定期不定期抽查項目施工情況,加大對第三方監理公司監管力度,實行項目監管責任“終身制”,確保監管有力有效。同時加強對鄉村干部業務能力培訓,解決扶貧項目現有監管力量不夠專業問題。
四是源頭發力確保扶貧項目質量過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宜盲目鋪攤子,做到規劃先行、有序實施。科學安排項目資金,進一步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對偏遠山區扶貧項目適當上浮基數,緩解原材料和運輸成本過高,配套資金不足引發流標問題。加強對水泥、砂石等企業的管理,嚴厲打擊隨意漲價、惡意漲價等行為。
(二)在村干部能力素質提升上要突出精準性、實用性
一是進一步擴大參訓面。建議實施村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由各縣(市、區)牽頭,用2-3年時間對轄區內所有村干部輪訓一遍,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全面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質,打造一支永遠不走的工作隊。
二是課程設置突出需求導向。調研發現,多數村干部認為要加強扶貧政策、產業發展、項目建設、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培訓,在今后培訓課程設置上應予以重點考慮。
三是注重抓好村主任培訓。可以考慮參照市委組織部輪訓村書記模式,由民政部門牽頭,通過舉辦市級示范培訓班的方式,加強對村主任的能力素質培訓。
(三)在資料臺賬上要繼續瘦身減負
一是堅持從簡從實。建議市級層面予以明確,在“一證兩冊”等基礎上,原則上不再新增與國檢、省檢無關的“表冊卡賬”。確需建立完善的,要做足前期論證設計工作,盡可能統一標準。現有臺賬資料要注重延續性,只要形式統一、邏輯正確,原則上只作完善,不再大面積調整,甚至推倒重來。與此同時,市縣督查也應淡化資料臺賬要求,更加聚焦考核扶貧實效。
二是加大扶貧信息共享力度。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明確各部門數據共享范圍和使用方式,推進扶貧領域信息跨系統、跨區域共享,對可以直接調取的信息數據,避免要求鄉村重復上報,提高工作效率。
(四)在干部結對幫扶上要堅持實事求是APP,允許幫扶干部采用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聯系,適當精簡簽字、照相等形式。
一是細化工作要求。針對“十三五”貧困村,建議市級層面明確市、縣、鄉幫扶干部每月上戶走訪聯絡不少于1次,同時應當避免農忙時節頻繁、扎堆上戶;針對已脫貧村,按照贛市精扶字〔2016〕8號規定,幫扶干部每年上戶聯系走訪不少于4次即可。加強工作統籌,明確各時間節點幫扶工作重點和任務,讓幫扶干部上戶有事可干、有話題可聊。充分利用好精準扶貧.
二是避免頻繁送錢送物的幫扶方式。結對幫扶應以解決實際問題、幫助貧困戶發展產業為重點,避免單純地送錢送物,防止因市縣之間、單位之間標準不統一,而引起群眾攀比心理、制造不和諧因素。
三是進一步厘清駐村工作隊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扶貧責任主體責任機制和長效機制,嚴格按照職責清單抓落實,讓駐村工作隊長、第一書記集中精力協助村“兩委”抓精準扶貧工作,避免因職責不清影響駐村幫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