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精選五篇
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精選五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
按照省、市XX委《關于做好健全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體系有關工作的通知》的工作步驟和時間進度要求,我公司從今年初開始,全面開展了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建設,成立了領導機構,落實了工作責任部門,制定出臺了追究制度,形成了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按時完成了市國資委提出的工作目標任務,現就該項工作作如下總結。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對責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落實好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國資委這一決策部署,黨委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議,自覺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建立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體系是加強企業資產管理,落實企業資產保值增值責任,防止資產流失的重要制度,是加強黨風廉潔建設、筑牢反腐防線的重要舉措,是提升企業合規經營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抓手,切實增強了責任感和緊迫感。黨委、董事會對這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進行了專項工作安排,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開展了有序的落實工作。通過開展這項工作,促進了權力集中的經營管理人員規范履職、勤勉盡責,經營投資責任意識和責任約束顯著增強,為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快速發展,做強做優做大企業資本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訂責任追究制度。一是圍繞對權力、資金和資產的嚴格監督管理,按照市國資委《營口市市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結合混合所有制企業實際和業務模式特點,制訂了內容規范、約束有效、流程清晰、配套完備的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制度的制訂,細化了各類經營投資責任條款,明確責任追究原則、范圍、程序和方式,包括11種具體責任追究情形。劃分了資產損失標準,規范了責任追究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損失認定、責任認定、責任追究處理等實施細則。修定了公司章程,進一步完善了重大決策評估、議事決策規則、“三會”權責清單和決策程序,實現責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規范有序,提高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為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奠定了基礎。二是在制度的組織實施中黨委要求,對企業違規經營投資等重大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存在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發現后隱匿不報、敷衍不追、查處不力的,嚴肅追究相應責任。三是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責任追究工作,推進相關數據信息的報送、歸集、共享和綜合利用,并入市國資委建立的違規經營投資損失和責任追究工作信息報送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制度落實的力度。四是在制訂制度的過程中,堅持懲防結合、糾建并舉的原則。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特別是混合經濟體制的特點,確定了具體責任追究內容,推動企業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及時堵塞經營管理漏洞,建立問責長效機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三、深入推進組織體系建設。一是建立責任追究機構。公司成立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擔任副組長,其他公司領導為成員。下設責任追究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設在具有審計風控職能的財務部。二是明確責任追究職能定位。公司黨委、董事會為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決策機構,審議批準責任追究處理方案。責任追究工作原則上按照企業資產分級管理要求組織開展。一般資產損失由企業黨委、董事會依據相關規定自行開展責任追究工作;達到較大或重大資產損失標準的,或者多次發生重大資產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影響、資產損失金額巨大的,由股東會開展責任追究工作。三是配齊配強監督追責工作隊伍。財務、黨建、人力資源、紀檢監察、安全保衛、督察考核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責任追究工作辦公室成員。為確保工作有效實施,結合周五干部培訓制度,加強培訓教育和實踐鍛煉,提升專業能力和專業精神。四是明確機構職能。?
領導小組職責:統籌規劃,統一領導,貫徹落實上級機關有關責任追究制度文件和工作要求;制定實施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報股東會備案。建立和落實負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職能機構,健全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組織開展對規定范圍內(公司發生的一般資產損失,分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負責管理權限內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處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建立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檔案,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辦公室職責:負責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負責受理問題線索;負責制定工作計劃,開展責任追究具體工作;負責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專項工作進展,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有關工作情況;監督檢查分公司責任追究工作。辦公室成員部門職責:負責收集本部門歸口業務范圍內涉及責任追究的事項;及時向辦公室移交問題線索;協助配合開展責任追究工作。各分公司責任追究職責:研究建立本單位責任追究工作機構和運行機制,明確責任追究工作程序;配合公司開展責任追究工作;公司交辦的其他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
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按照國資委要求,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健全責任追究組織體系,嚴格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深入推進責任追究工作。充分整合內部監督資源,發揮黨組織、審計、財務、法律、人力資源、督察、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形成聯合實施、協同聯動、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主要領導積極研究責任追究工作,統籌謀劃,部署推動,保障工作有效開展。分管領導積極配合、主動參與。領導小組主動接受上級的協同監督、巡視巡察。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積極配合,形成了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實現了監督追責組織體系全覆蓋。
五、探索工作方式方法。責任追究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專業要求高,特別是對于混合所有制企業沒有可借鑒的經驗。為此,我們結合實際積極探索責任追究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一是控制重大決策、重大合同、大額資金管控等方面的資產流失風險,建立資產損失調查和追責程序,建立責任追究工作報告制度,通過經營管理信息和構建大數據模型,精準發現違規問題。二是探索推進容錯機制。強化對責任追究定性、定損、定責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把關和監督檢查,認真貫徹“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責任追究工作。三是按照企業資本出資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界定責任追究工作職責,分級組織開展責任追究工作。堅持違規必究、追責必嚴,切實增強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剛性約束。
六、堅持糾建并舉,健全以監督追責促改革發展的長效機。一是促進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以追責機制促進資產管理,及時化解資產損失風險,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及時通報其他企業發生的反面案例,以案為鑒,發揮“追責一個、警示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排查問題隱患,預警提示經營風險。二是推動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針對發現的內控缺陷和管控漏洞,標本兼治,強化整改落實,及時修訂追責制度,完善內控體系,提升資產管理水平。三是保障企業合規經營健康發展。以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為重要抓手,通過開展專題學習和教育培訓,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合規履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有效促進企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篇二】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
為貫徹落實《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發〔2023〕xxx號)及《xxx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報告制度》(發〔2023〕號)文件要求,切實防范國有資產損失風險,提高合規經營管理水平。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一)企業概況
(二)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機制工作體系建設情況
已基本建成違規經營投資責任制度體系和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組織體系及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機制。
二、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工作開展情況
(一)工作總體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把責任追究體系建設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系統企業活動的重要抓手,整體謀劃、系統推進。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董事長xxx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xxxx、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為副組長,領導班子為成員的違規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推動責任追究工作,為此項工作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首先我公司組織班子注意深入學習xxx公司《“三個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文件精神,圍繞如何加強企業決策體系、內部控制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熱烈討論,使大家快速把握制度基本要求,強化了責任意識。同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及報告制度,明確了責任追究范圍、資產損失認定、經營責任認定、責任追究處理、組織實施5方面具體內容,為深入推進責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強化隊伍建設。明確辦公室作為責任追究工作的具體負責部門,實現責任主體有效覆蓋;同時進一步充實責任追究工作力量,提高追究工作專業化水平,強化防風險的能力。
四是拓寬線索渠道。要求內部部門,在發現問題上探索多渠道并行的措施,采取信訪舉報、審計監督發現、談話發現,把群眾監督與專業監督相結合。聚焦權力、資金集中的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關鍵人”,同時嚴格執行定期報送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制度機制建設方面。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事項履職記錄制度》,全面記錄、反應重大決策事項履職過程,提高領導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
2.工作組織領導方面。進一步強化相關職能部門建設,提高部門協作能力,逐步形成違規經營投資追究工作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3.具體工作開展方面。要加強督辦整改工作,督促有關責任主體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國有資產損失,降低損失風險,發揮以追責促追損的正向作用。要在適當范圍總結通報案件核查處理情況,發揮“追責一個、警示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強化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合規履職和責任意識,有效促進企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意見建議
加強追責隊伍建設,希望公司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指導,提升基層追責隊伍專業能力和工作水平,促進公司做大做強,提高運營效率,實現高質量發展。
【篇三】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
按照《省政府國資委關于做好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的通知》文件精神,xxx集團黨委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安排部署,組織人員對照文件要求貫徹落實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任務,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責任追究工作體系,現將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為確保集團公司責任追究工作全面覆蓋,根據省政府國資委組織召開的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會議要求,集團公司組織召開專項會議,傳達《關于進一步推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的通知》精神,研究落實追責工作體系建設相關事宜,并成立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設置工作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門機構,統籌開展相關工作。同時,要求各權屬企業及相關單位按照文件精神設置相應機構,設置專責部門和專職人員,確保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穩步推進。
二、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具體情況
集團公司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全覆蓋”的總體目標和“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工作機制要求,對責任目標進行細化分解,建立完善組織體系和專門制度,制定具體工作內容和任務,確保改革目標任務落地。
(一)組織體系方面。一是成立責任追究工作領導機構。集團公司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加強工作領導,成立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批準問題線索的處置建議,對重要問題線索進行掛牌督辦,統籌安排部署審議核查及處理實施等工作。二是成立責任追究職能部門。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室作為責任追究歸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工作程序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已明確2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承辦相關違規追責工作。三是明確建立協同配合體系。建立內部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移送和辦理反饋機制,成立由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綜合管理、組織人事、財務、企管、監事會辦公室等各部門組成的違規經營核查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核查工作,形成核查工作報告,并提供相關支持保障工作等。四是建立配套完善的評估體系。為加強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充分發揮自身潛力的基礎上,擬與第三方中介機構合作,建立能有效對企業投資風險和資產損失進行科學評估的工作平臺。五是探索設立其他相關機制。在推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過程中,結合實際嘗試建立損失認定、責任認定、離職退休人員違規責任追究處理及容錯機制等工作機制。
(二)制度建設方面。一是制定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為加強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規范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行為,實現有章可循,集團公司于12月初制定印發了《xxx集團有限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二是加強配套制度建設。為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工作規則,集團公司根據省政府國資委通知要求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xxx集團有限公司違規經營投資問題和線索查處工作指引》,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三是強化權屬企業責任追究相關制度建設。集團公司規定權屬企業結合實際合理設置責任追究機構,配備責任追究工作人員。出臺專項制度,細化權屬企業責任追究范圍、資產損失標準、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處理等,將責任追究工作層層壓緊壓實。
(三)加大追責力度方面。一是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自查。集團公司下發專門通知,要求各權屬企業認真梳理各類投資項目,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實施動態管理,定期向集團公司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工作情況。二是實行問題線索臺賬管理。建立xx鹽業集團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對當前的問題線索統一編號,登記入賬,全流程跟蹤記錄辦理情況,辦結后予以對賬銷號。三是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強化日常警示教育,利用信息平臺發布有關違規經營內容,以警促廉、以案促改,讓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抓好經營投資風險教育預防。
三、工作亮點和存在的問題
工作的亮點:一是將責任追究嵌入企業內部經營管理,使該工作納入集團年度考核目標中,同時在起草的相關經營管理制度中加入違規責任追究工作管理要求。二是在《xxx集團有限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下發到各權屬企業之后,第一時間要求各企業深入領會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進行自查,并對發現的有關問題及時整改。三是集團公司各權屬企業結合實際設置監督追責職能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其所屬企業追責工作,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追責工作人才資源庫,統籌調配資源,提高追查工作能力。
存在的問題:一是權屬企業責任追究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建設有待加強,需盡快結合企業實際制定責任追究相關制度和細則。二是集團公司及權屬企業參與此項工作人員相關工作經驗欠缺,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未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對追責工作提供支撐。目前正在逐步按照省政府國資委工作要求,盡快接入國有資產損失風險動態監測、禁入限制人員信息管理等系統,并探索建立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有關信息系統。
四、下一步工作考慮
1.組織領導方面。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集團公司各權屬企業盡快建立相應的領導組織,促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全面有序開展,做到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全覆蓋,確保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上下貫通,有效實施。
2.制度建設方面。進一步完善集團公司及權屬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規范集團公司投資經營活動。同時從制度層面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原則,既要對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又要保護經營管理人員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為敢擔當、敢作為、敢負責的同志營造良好氛圍。
3.工作協調方面。堅持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推動各方監督力量協作,提高監督效能。對于制度執行和工作推進中的有關情況,核查工作組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及時總結反饋,加強交流,取長補短。
4.建立長效機制。將責任追究情形和多發問題與采購銷售、資金管理、投資并購等業務逐一對應,不斷完善內控制度,提高預警防范和化解風險能力。突出典型問責,通過嚴肅查處違規經營投資案件,及時進行通報曝光,充分發揮責任追究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篇四】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
一、責任追究范圍界定
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首要問題,在于責任追究的范圍界定。只有明晰責任追究的范圍,才能做到權責一致、有法可依,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當前《意見》中對責任追究的范圍主要為:集團管控、購銷管理、工程承包建設、轉讓產權和上市公司股權及資產、固定資產投資、投資并購、改組改制、資金管理、風險管理、以及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況。
集團管控方面,對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主要情況包括國有企業所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存在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給集團帶來了較大損失,或其財務問題引發的違約法律風險。作為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如在發現上述情況未能及時匯報的情況下,對擴大損失也應承擔責任。
購銷管理方面,指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未按照法律規定、公司章程簽訂、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實質不公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以及虛假交易向關聯企業輸送利益偽造財務指標等情況。隨著金融服務的發展,《意見》也強調國有企業不能違規開展商品期貨、期貨衍生業務,如需開展上述業務的需取得金融牌照,禁止以金融創新為由流失國有資產。
工程承包建設方面,主要包括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存在串標、超越權限投標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情況,以及工程發包、分包、承包方面的失職情形。
轉讓產權、上市公司股權和資產方面,主要為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未按照法律規定對上述資產進行評估,提供虛假信息,操縱中介機構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
固定資產投資方面,主要指經營管理人員未按照可行性研究或風險分析,投資決策嚴重偏離實質的情況。
投資并購方面,主要包括未按規定開展前期盡職調查,對并購企業風險分析不足,存在重大財務、法律問題疏漏,或指示中介機構或相關鑒定單位出具虛假的報告、文件等情況。
改組改制方面,主要為未按照規定履行決策的審批和備案程序,在未取得批準的情況下自行進行改組改制造成不可逆轉的后果,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特別是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在改組改制過程中故意轉移、隱匿國有資產的情況,以及串通中介機構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售價出售、無償分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資金管理方面,主要指經營管理人員越權或無權批復資金的問題,包括設立小金庫,違規對企業員工進行集資、發行債券(股票)的情況,以及通過集體福利方式捐贈企業主要資產、虛列項目套取資金的行為。
風險管理方面,主要是指國有企業風控部門的經營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流程存在重大不足或內部控執行不力,對企業的投資風險未能及時、有效揭示,對重要合同、決策審核有誤給企業造成資金流失的情況。
二、資產損失價值確認
為打擊違規經營投資的風險,《意見》要求損失與違規人員行為之間應具有因果關系,違規人員應負責的資產損失價值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直接損失指因違規人員的行為,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價值范圍,如違約行為產生的違約金或投資失敗的損失范圍;間接損失包括因經營管理人員的違規行為給國有企業造成的其他經營性損失,如因其違約行為造成企業商譽損失。
根據損失程度,資產損失可分為一般資產損失、較大資產損失和重大資產損失。同時,該《意見》對或有資產損失進行了詳細規定,或有資產損失指相關經營投資尚未形成事實損失,但經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評估在可預見未來將發生的損失,這一規定突破了實質損失的范疇,對公司經營、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較大的影響意義。
三、經營投資責任認定
對于違規操作的投資經營崗工作人員,在其任職期間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怠于履行職責、履行職責不到位給國企造成嚴重影響,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規定必須追究其相應責任。同時,《意見》首次提出了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即便違規人員調離原崗位或已經退休,其在職期間的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依舊會處罰責任追究機制。
《意見》將經營投資責任分為三大類,分別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是指相關人員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資產損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其決定性直接作用時應承擔的責任;
主管責任是指相關人員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職責范圍內,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資產損失或不良后果應當承擔的責任;領導責任是指主要負責人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資產損失或不良后果應當承擔的責任。
四、構建責任追究機制
當出現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時,國有企業可依據資產的損失情況、問題的嚴重程度對相關人員采取內部處理和外部處理兩種方式,內部處理包括組織處理、扣減薪資、禁入限制;外部處理則包括紀律處分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兩種方式。內部處理方式與外部處分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在內部處理方式的構建上,國有企業應遵從以下處理方式:
在外部處理方式上,紀律處分應由相應的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查處,移送司法機關的,應移送至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對國有企業投資經營責任追究的程序建設上,國有企業應建立好受理、調查、處理和整改四大程序。
建立完善的受理程序。當資產流失情況一經發現,所有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均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進行匯報。內部受理部門在受理后應進行初步核查,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
統一違規的調查程序。是指受理部門應按照權限及時開展調查,核定損失情況及主要負責人員,查清損失原因并及時止損,盡最大可能將國有資產的流失降到最低,并出具資產損失情況說明或調查報告。
構建嚴格的處理程序。對涉嫌違法犯罪或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國有企業內部處理程序要與外部處理程序相銜接,不能因為責任人接受了外部處理方式就終止其內部處理程序。同時,在企業內部構件相應的異議機制,給予責任人相應的抗辯權,但異議期間不停止處理程序。
形成良好的整改程序。通過對違規經營投資人員的處理結果,國有企業應啟動相應的自查和整改程序,從而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徹底解決問題,杜絕類似事件的出現,建立健全防范損失的長效機制。
綜上,國務院出臺《意見》規范公司經營及對違規經營的投資責任進行追究,不僅有利于國有企業資產的保護,更有利于對公司經營者貫徹合法合規理念、對違規經營落實責任到人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篇五】違規經營投資自查報告
一、排查內容。
(一)對我支行網點的排查。
經排查,我支行不存在打著“金融創新”旗號,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資產”等名義,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資行為;我支行不存在以單位或集體名義代客戶投資理財;我支行不存在以單位或集體名義為參與非法集資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我支行不存在以單位或集體名義為民間借貸機構或組織提供資金或貸款;我支行不存在為非法集資組織開立銀行賬戶;我支行不存在以單位或集體名義為明知是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提供轉賬結算或電子銀行服務等行為。
(二)對我支行在職員工的排查。
經排查,我支行不存在利用職工將“易貸卡”或信用卡交與無親緣關系的人使用,從中收取高額利息、傭金或其他費用;我支行不存在在職員工出借個人或近親屬銀行賬戶替參與非法集資行為人過渡資金;我支行不存在在職職工近親屬參與非法集資;我支行不存在在職職工隱瞞身份在涉嫌非法集資的機構任職;我支行不存在在職職工充當“掮客”,引誘、勸導他人參與非法集資或非正常渠道融資等行為。
二、職責分工
根據總行要求,我支行成立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排查工作小組。我支行行長蔡茂同志擔任小組組長負責宣傳教育的具體實施和推進工作,其他人員為小組成員配合組長工作。
三、員工非法集資風險排查
在小組組長的帶領下,我支行對在職職工進行了非法集資排查,此次非法集資排查我支行共排查內部員工20人,組織員工談心20人,對員工賬戶流水進行了排查,對部分可疑資金進行了進一步排查,經排查,無非法集資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