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平安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_當前平安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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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去年6月份,省委、省政府作出創建“最安全地區”的重大部署后,各地搶抓機遇,因情施策,強勢推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和變化,創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難點逐漸顯現,直接影響創建活動的全面協調發展,值得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本文結合##縣實際,對當前平安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應對之策。
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一、從創建力量看,創建初始的動力有所減弱,深化創建的張力不夠均勻,內外推動的合力不足
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平安創建活動是黨委決策、政府搭臺、公安主導、各方參與治安工作的創新之舉。活動初始,各地全面部署抓發動,內外宣傳造氛圍,精心策劃強啟動,創建熱情高漲、聲勢浩大、高潮迭起。但今年以來,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出現創建力量整合、凝聚和壯大不足的問題。一是內力凝聚不夠。隨著平安創建工作轉入常態,多數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內部發動的廣度和深度漸弱,思想認識產生偏差,與上級要求有差距,對平安創建工作習以為常,創建熱情有所回落。二是群眾參與不夠。人民群眾是創建的主體,他們的參與度、支持率決定創建活動的廣度和深度。盡管前期各地進行了高頻率、大范圍、強有力地宣傳,但“全民參與,共創平安”的理念尚未廣泛形成,群眾參與創建的意識、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不明顯,社會防范工作仍存在死角,入室盜竊、街頭詐騙、路面盜竊機動車、自行車等案件時有發生。三是合力推動不夠。創建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每項工作既要分明職責,又要聯合協作,如農村交通秩序管理、縣市接壤治安卡口設置、外出務工人員法制教育、青少年違法犯罪壓降等,既需要主管部門鍥而不舍地為之奮斗,也需要相關部門和全社會的大力支持。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僅是少數主要職能部門在勇挑“創建重擔”,多數部門依舊在袖手旁觀,齊心協力抓創建的生動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四是保障投入不夠。公共安全設施方面,社會經濟建設項目的配套安全設施欠缺,特別是一些工廠、學校消防設施不足,農村地區個體充(加)油市場活躍,隱患極大。科技投入方面,公安工作科技含量不高,手段單一陳舊,科技人才匱乏;公安裝備陳舊,更新換代跟不上現實斗爭的需要;技防投入不足,安裝率較低。基礎保障方面,目前,##縣全局警力數約占全縣總人口的萬分之五點六,離萬分之七的要求差距較大,面對艱巨繁重的創建任務,全警超負荷運轉;公安經費捉襟見肘,“皇糧吃不飽”的問題沒有根本解決,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基層戰斗力的提高。
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二、從創建過程看,創建工作責任體系不健全,輔助平安創建的運行機制滯后,齊創共建的措施落實不到位
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相對而言,黨委政府、公安機關創建組織體系較為嚴密,人員力量、考核措施能夠保證,初步形成經常化、制度化的創建機制。相反,有些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創建大局意識不強,創建思路模糊,創建職責不能充分履行,責任追究機制不健全,工作部署多,落實少,致使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實不徹底,創建成效不明顯。具體表現在:“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的措施不扎實,對一些苗頭性治安問題重視不夠、預警不足,發生問題被動依賴公安機關的指導處理;平安創建宣傳力度小,宣傳方式和形式簡單,“意識防”、“主動防”的理念沒有深入人心,有的業主對社區民警的提醒和警示不予重視,發生案件卻埋怨公安機關;群防群治隊伍建設薄弱,從農村到城區仍然是保安聯防唱大戲,其他管用見效的群防群治隊伍寥寥無幾;創建工作發展不平衡,對創建工作重視的單位,措施有保障,投入能到位;思想漠視的單位,敷衍塞責,工作飄浮。
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三、從公安機關看,平安創建載體創新不夠,縱深打擊犯罪能力不強,隊伍整體素質不高
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愛思范文網http://fanwen.is97.com公安機關作為平安創建的主力軍,組織是否嚴密,措施是否得力,落實是否到位,隊伍是否強大,直接關系創建工作的績效。面對緊迫的創建形勢,公安機關還存在四個方面的不適應。一是創建載體創新不夠。諸如宣傳載體、信息載體、防范載體、教育載體、創安載體等,基本上沿用老一套,有的僅僅換個花樣,缺少機制上、條件上、運行方式的創新,有的對別人的成功模式和經驗生搬硬套,形像神散。二是全警打擊效能不高。一方面,由于滋生違法犯罪的因素有增無減,刑事犯罪活動仍在高位運行,一些社會關注、影響較大的命案大案長時未破,特別是現案破獲率不高等,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面對季節性、方面性犯罪,公安機關擺脫不了“集中式行動”的模式,經常性嚴打工作機制有待完善,精確打擊的水平亟需提高。另一方面,社會環境的變化帶來犯罪形式、內容的變化,跨地區、流竄性犯罪增多,刑釋解教人員、青少年犯罪突出,職業性、高科技犯罪上升,犯罪的組織性、隱蔽性和反偵查性增強,由于我們對犯罪規律的超前研判、謀劃、防范不夠,更多是被動挨打,疲于應付。三是創建績效評估體系缺少科學性。各級公安機關選擇考核指標、量化考評標準、權衡專項行動和基礎工作、運用考核程序、方法、獎懲等方面不同程度的缺乏科學合理性,需要進一步探索研究。同時,如實客觀的統計要求未能得到很好貫徹,立案不實問題較為普遍,直接影響對社會治安的正確評估和對創建績效的正確評價。四是隊伍的實戰能力跟不上。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現有民警組成中,有公安院校生和地方大學生,有合同制民警和轉業退伍軍人,知識結構不一,能力有高有低。有的思想不夠解放,觀念陳舊滯后,缺乏敢試敢闖試精神,面對創建過程中的難題,束手無策;有的業務素質、法律素質和實戰技能欠缺,工作效能低下;有的事業心、責任感不強,缺乏敬業精神。二是作風建設存在弱區。有的平平庸庸,主動思考、主動創新、主動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夠;有的紀律作風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關單位領導工作不用心,作風不扎實,撲下身子抓落實的精神不夠。三是規范化機制不健全。一些基層所隊規范化建設意識不強,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從執法辦案到內務管理缺乏良好的約束機制。少數部門和單位,存在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重點不突出等問題,工作相互推諉、不得要領。四是領導工作方式欠科學。在緊扣中心、抓點帶面、統籌兼顧、警力分配等方面缺少深入研究,布置工作“傳話筒”,專項行動“單打一”,人員管理“放牧式”的情況時而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