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屬于基層嗎】縣基層政權建設情況的問題和建議調研報告
一、2009年前基層政權建設情況
2008年我縣行政區劃調整為12個鄉鎮,其中11個鄉(鎮)政府的辦公用房建于上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超期服役的問題。各鄉鎮政府辦公用房均屬磚木結構,屋面小青瓦,集辦公、住宿于一體。因年久失修,房屋椽皮、天棚、地板腐朽損壞嚴重,房屋主體結構受到影響,且部分房屋超過了設計使用年限已成危房。二是房屋功能配置不當。其辦公和住宿條件仍維持60、70年代水平,結構、布局和功能極不合理,其中3個鄉鎮沒有會議室,4個鄉鎮會議室席位無法滿足鄉鎮人代會、黨代會等大型會議的需要。曾在鄉鎮電影院召開的大型會議,亦因電影院的撤除,現無處可召開。三是辦公、住宿用房十分緊張。近20年來,各鄉鎮機構和編制有所增加,但房子沒有相應增加。特別是2008年的行政區劃調整,原巖頭寨鄉、野竹鄉、草潭鄉合并成為巖頭寨鄉,該鄉政府當時僅有一棟建筑面積約750平方米的綜合樓,而該鄉政府實際在編人數加上經管站等站所人員共計39人,人均辦公住宿用房不足20平方米。與之相同情形的還有原茄通鄉與河西鎮合并成立的紅石林鎮政府。此外,高望界鄉政府與國營高望界林場政企分開后,政府原用的辦公住宿場所及相關設施產權均歸屬林場,新成立的鄉政府既沒有土地,也沒有辦公樓和宿舍樓,更沒有任何辦公設施。
二、近三年基層政權建設情況
2008年11月,縣成立基層政權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標志著我縣建縣50年來首次大規模進行的基層政權整體建設的全面啟動。作為基層政權建設牽頭單位,我局具體負責組織制定項目實施方案、落實資金、規劃設計、招投標和施工管理等日常工作。為了加強基層政權建設資金管理,我局設立了基層政權建設專戶,對基建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和獨立核算。
三年來,全縣共完成投資額810萬元(中央及省、州財政共安排補助性資金350萬元,縣本級每年預算安排100萬元,鄉鎮自籌160萬元),新建斷龍山鄉、巖頭寨鄉、山棗鄉、古陽鎮、羅依溪鎮和河蓬鄉政府辦公樓6棟,總面積6569.3平方米;維修坪壩鄉和雙溪鄉政府辦公樓2棟共2796平方米。另外,默戎鎮和坪壩鄉政府辦公樓建設均于2008年10月開工,項目順延至2009年繼續實施。我縣基層政權建設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三、存在問題及困難
(一)項目鄉鎮政府沒有資金采購辦公設備和完善基礎設施,短期內難以搬進新辦公場所。斷龍山鄉、巖頭寨鄉和山棗鄉政府均是在工程竣工一年后才搬進新辦公樓辦公;古陽鎮政府辦公樓于2009年7月竣工,及羅依溪鎮政府辦公樓于2010年6月竣工,但目前都還沒有投入使用。
(二)后期建設資金需求量大,任務艱巨。按12個鄉鎮政府全部新建,部分鄉鎮老辦公樓改造、維修來測算,下步我縣基層政權建設需投入資金1070萬元。其中:新建辦公樓6棟,面積7500平方米,需投入資金960萬元;改造、維修辦公樓5棟,面積3900平方米,需投入資金110萬元。同時,隨著原材料價格和人員工資的大幅上漲,基建成本越來越高,基層政權建設資金投入也越來越大。面對如此大額的投入,而我縣財政又十分困難,后期建設任務十分艱巨。特別如我縣旅游大鎮紅石林鎮,為了整合資源,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其實行整體搬遷,但是工程投入較大,項目一直沒有實施;新成立的高望界鄉政府因建設資金投入大,雖然近三年每年都納入項目實施計劃并上報,但項目一直無法實施。
四、建議
(一)我縣是民族貧困縣,鄉鎮政府辦公條件差,建議積極向上反映匯報,爭取在基層政權建設資金安排上得到傾斜。
(二)基層政權建設不能停留在“辦公用房的危房改造、維修”層面上,應結合民族貧困地區鄉鎮辦公用房實際,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適當提高建設標準,增加擴建和新建項目。同時,需及時對鄉鎮原有辦公用房進行改造和維修,以減緩自然損壞,保證鄉鎮干部職工最基本的住宿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