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糧食監管工作調研報告_當前糧食監管工作調研報告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各級糧食部門積極轉變工作職能,努力加強糧食監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在新形勢下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但是,由于監管工作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來說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在具體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加強糧食監管的存在問題
一是不想管。在實施了幾十年的傳統糧食流通管理體制下,形成了一套傳統的思維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些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習慣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糧食流通,用包辦代替的辦法管理糧食企業,對依法管理糧食流通特別是管理社會糧食行業感到無從下手,存有畏難發愁情緒,不愿主動的開展糧食監管工作。
二是不敢管。隨著糧食市場的全面放開,在社會上和群眾中形成了“放開就是不管”的模糊認識,近年來糧食供過于求的市場形勢也使人們對糧食市場的穩定失去了應有的警惕,加之其他經濟類型的糧食經營企業對糧食部門的管理還不習慣,依法經營糧食的意識不強,所以,不愿被管、不服管理的情況時有發生。而且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手段不夠有力,對抗拒管理的業戶無法有效地處理,因而在糧食執法人員中存在不敢管的現象。
三是不會管。依法開展糧食監督檢查是一項新的工作任務,糧食行政管理人員缺乏工作經驗,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也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對于執法依據、處罰標準、處罰程序等具體業務掌握的還不夠熟練,因而制約了依法管糧工作的開展。
四是不能管。主要是機構、人員、經費還不能保證依法管糧的需要。有的市、縣級糧食局仍是事業單位,且沒有獲得政府授權,不具備行政執法的資格。有的雖然是行政機關,但內部沒有獨立的執法機構,人員編制較少,工作經費不足,難以保證執法工作需要,因而沒有能力全面開展糧食監管檢查工作。
加強糧食監管的對策措施
加強糧食監督檢查工作是一項新的任務,必然經歷一個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過程。因此,針對當前糧食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首先應強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糧食執法體系?!都Z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及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抓住《條例》和《辦法》實施的有利契機,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地方政府給子執法授權,以獲得行政執法資格。要按照“專門機構、專業隊伍、專項經費”的要求,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支持,盡快建立專門的糧食監督檢查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切實擔負起糧食行政執法工作。同時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積極爭取財政部門支持,解決好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專項經費。在機構、人員編制尚未落實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調整現有科室職能,整合人才資源,確定專人負責,抓好執法檢查工作。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確立糧食部門的執法地位,爭取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二)加強糧食執法隊伍建設。糧食行政執法和糧食監督檢查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涉及到農民、消費者和糧食經營者的利益,關系到糧食部門的形象。因此,做好這項工作需要一支政治優良、業務精湛、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高素質隊伍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著力抓好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糧食流通業務的培養,采取業務培訓、組織學習、參觀交流等多種形式,盡快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要建立并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嚴禁無證執法行為。同時要強化對執法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要求,嚴肅紀律,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依法開展糧食監督檢查工作。依法進行糧食監管是一個全新的課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既不能求穩怕亂,不敢放手放膽開展執法工作,也不能操之過急,盲目行事。一是要嚴格工作程序。糧食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堅持做到該履行的程序一項不少,該有的步驟一個不缺,每一件處罰案件都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運用法律、法規準確,處罰適當,切實杜絕盲目執法、野蠻執法行為。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在具體執法過程中,要認真總結經驗,摸索規律,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在檢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和專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在實施步驟上,可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找好突破口;在監管對象上,宜先大后小,逐步擴大行政相對人范圍;在處罰手段上,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先教育后處罰,不斷提高監管效能。三是加強與其他執法部門的溝通與合作。糧食監督檢查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各部門的職責范圍作了明確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的職責范圍正確行使職權,既不能“錯位”,也不能“越位”。要積極爭取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衛生等有關執法部門的支持,適時開展部門聯合執法行動,既可以學習借鑒其他執法部門的工作經驗,鍛煉提高糧食執法隊伍的素質,也可以提高糧食行政執法效果,有效維護糧食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