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隊伍建設調研報告|我縣法院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根據中院統一部署,對我院隊伍建設進行了調研,具體情況如下:
一、現有干警隊伍的基本狀況
2006年機構改革時,縣編辦核定我院設置1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隊、司法技術室。紀檢(監察)機構設置,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現有10個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庭、潤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鋪法庭、江口法庭、黃橋法庭、謝橋法庭、江店法庭、楊湖法庭。
(一)現有人數
我院實有人數161人,其中包括2006年以來提前離崗人員14人(該部分人員年齡,男性在55歲以上,女性在45歲以上,按縣里規定不占編制)。目前實有在崗人數147人。
在實有在崗的147人中,有審判職務的77人,其他人員70人。
(二)編制情況
按省編辦[2007]14號文件《關于分配下達全省法院系統政法專項編制的通知》,核定我院政法專項編制為157人。
實有在崗147人(不含提前離崗14人),我院空缺政法專項編制10人。
但是,根據省高院規定,我院現有在崗147人中已編入政法專項編制的僅100人,其余47人因為未辦理補充手續,現登記為其他編制。
為真實反映我院干警狀況和方便統計,以下以現有在崗147人為基數進行統計和分析(詳見下表)。
**縣人民法院干警情況統計表
(三)干警政治面貌和性別比例
現有在崗147人中,黨員干警114人,團員干警15人,群眾18人。分別占干警總數的77.6%、10.2%、12.2%。
男干警112人,占總人數76.2%,女干警35人,占干警總人數23.8%。
(四)年齡層次
現有在崗147人中,35周歲以下44人,36-45周歲72人,46-55周歲30人,56歲以上1人。分別占干警總數的30%、49%、20.4%、0.6%。
(五)學歷情況
現有在崗147人中,大專學歷以下人數6人,占干警總人數的4.1%;大專學歷人數31人,占干警總人數的21.1%;本科學歷人數107人(其中法律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僅2人,系2007年、2008年省委組織部選調應屆畢業生),占干警總人數的72.8%;本科學歷以上人數3人,占干警總人數的2%,均為在職學習取得學歷。
(六)職級情況
現有在崗147人中,副科以上23人,實職僅17人(其中包括院長、副院長等15名副科以上法官和專職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各1人),另有6人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科員以下人員124人,占總人數的84.4%。干警的行政職級低。
(七)法律職務
1、現有審判人員77人,其中副科以上審判人員15人(包括正、副院長4人,審委會委員兼庭長2人,庭長2人,副庭長4名,審判員3名),科員級助審員62人。
2、現有書記員43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職務)。
3、正式法警3人(另有4人系書記員兼任)。
4、其它審判輔助人員24人(包括專職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等司法行政人員5人,工勤人員19人)。
二、當前制約法院隊伍建設科學發展的問題及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愈顯重要。特別是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國家加大了對政法工作的投入,人民法院工作條件不斷改善,自身建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但是,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制約人民法院科學發展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各種利益格局不斷變化和調整,各種社會矛盾凸顯。一方面由于當事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處理事務不當產生糾紛。而當糾紛發生后,又對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缺乏了解,選擇單一的訴訟途徑解決(人民調解、仲裁機制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導致大量矛盾糾紛涌入法院,各類案件數量不斷增加(我院2006年受理案件3245件,結2903件;2007年受理案件3560件,結3226件;2008年受理案件4138件,結3862件);另一方面由于退休和機構改革人員離崗,進人渠道不暢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數尤其是審判人員逐年減少。2006年以來,我院審判人員共減少20人,占現有審判人員的25.9%。人民法庭甚至出現“一人法庭”的現象。現有一線審判人員(58人),年人均受理案件72件,基層法庭審判人員每年受理案件都在百件以上。案多人少,審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