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情況調查報告范文匯總四篇
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情況調查報告范文匯總四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篇1】農村情況調查報告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關于納雍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后續管理的建議案
——楊義
2015年3月17日,有幸參加了納雍縣政協組織的提案辦前溝通會,我作為提案人提出的《關于加強納雍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后續管理的提案》在會上水利局的負責人作了相關的答服,2013年納雍縣人民政府下發了《納雍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納雍縣農村飲水安全管護法的通知》(該文件附后);但作為我在實際的調研中發現納雍縣目前農村安全飲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問題;在此將問題歸納如下,不當之處,請指正。
(一)納雍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后續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缺少統籌規劃問題,沒有合理整合水資源
1、水源點沒有通過政府進行合理的規劃進行保護,造成水資源嚴重浪費;由于工農業生產和城鄉生活污水隨意排放,地表水和淺層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趨勢,劃定水源區域的保護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有些群眾將水源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一樣據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為水源協調而無法實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對下面鄉鎮實際情況不了解,僅憑鄉鎮的一紙報告安排項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實際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復投資。
(二)運行管理方面的問題
1 管理機構
水利部門興建的飲水工程建成之后沒有任何機構和部門管理。因水利局只管建。建成后的水廠和管道等附屬設施由村委會來管,村委會是只管有水吃就行,沒水吃就去向政府反應,不存在什么管理機構和組織。有的鄉鎮成立了管水委員會,但形同虛設,根本沒有發揮作用。
2 管理人員
飲水工程運行管理人員不固定,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供水系統的常識都不懂,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缺少正規的培訓。
3 管理體制
飲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費,更不存在提取折舊費和大修費用,大鍋飯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壞了就停用。管理人員沒有責任感,管好管壞不與管理人員的利益掛鉤。導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報廢。
一是建管體制問題。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的是縣水利局,而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是鄉鎮,大量的協調工作必須由鄉鎮解決,但仍然有部分鄉鎮存在“千言萬語爭項目,上推下卸建項目”的現象,由于具體管理不夠到位,直接影響了工程建設進程;
二是配套資金問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資金中國家和省級補助占80%,還有20%資金來自于地方配套和農戶自籌,由于縣鄉兩級財力有限,難以配套,完全取決于向農戶收取,而有部分農戶雖然飲水愿望迫切,但不愿籌資以及吃水不交錢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部分供水工程入戶率低,難以發揮工程效益最大化;
三是供水成本問題。另外由于宣傳不到位,農村居民吃商品水的觀念普遍沒有形成,致使水費收繳困難,這樣導致水廠管理費用嚴重不足,我縣有相當數量的農村安全飲水工程不能足額提取折舊費和大修費,導致水利工程后期難以良性運行;
四是運行管理問題。許多已建成的農村供水工程缺乏良性經營運行機制,責任管理主體缺位,一方面是集體大包大攬,管理不細,另一方面是簡單的甩手承包,工程產權不清,市場運作責任不明,資產監管失控,加上規章制度不健全,承包人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混亂,直接影響工程的正常營運和效益的發揮;
(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議及對策
一是要提高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的認識。各級黨委政府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解決好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把它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任務來抓;二是要切實加強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建設工作的領導。建議各級政府成立農村飲用水安全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農村飲用水安全建設工作。要把農村飲用水安全建設作為各級政府“三農”工作的重要內容,列入各級政府政績考核項目;三是要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建議多方協調,統一管理農村和城鎮飲用水建設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資源,推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四是要廣泛開展農村飲用水安全科普知識宣傳教育。通過宣傳教育,一方面要增強農民群眾的水資源保護意識、環保意識和水商品意識,另一方面要切實提高農民群眾的飲用水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疾病傳播。
(四)關于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資金籌措的建議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作為社會公益性事業,建議各級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導建立多元化投資機制。一是繼續爭取國家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專項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二是建議市縣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要求,將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計劃,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工程建設,三是按照農村公益性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辦法,積極引導受益農民籌資投勞參與工程建設;四是通過政府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民間資金投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體系。
(五)關于政策扶持的建議
建議加大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用地應作為公益性項目建設用地,給予優先安排;農村供水工程用電應該按照農業用電的價格給予優惠;對農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等;對農村供水工程實行稅費減免,在認真進行成本測算的基礎上,制定有關稅費標準和減免幅度,免收水資源費及質檢測費等,以此保證農村水廠能夠實現良性運行。
(六)關于行業管理建議
1.要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立統一的行業管理部門,明確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統一管理農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辦法。建議自上而下成立農村飲水工程管理機構,并明確管理權限,加強對飲水安全工程的指導和監督,從而達到加強和規范農村供水工程的行業管理的目的,從根本上杜絕建管脫節、重建輕管的現象。
2.建立起定期對水源水質、制水水質、配水水質等的檢測制度,保證工程受益范圍內生活飲用水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及要求。
3.建立科學的水價政策和水費征收體系。合理制定工程水價和足額收取水費是確保工程發揮效益、良性運行最有力的經濟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實行有償供水、計量收費,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水價要經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縣級物價部門批準執行。供水單位要科學布設用水計量的總水表、供水點水表和入戶水表,以表計量。要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最高用水量,超過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價收費。水費收入要設專戶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維修、更新、改造、集體福利基金等項開支。積極推行“水價、水量、水費”三公開,努力提高水費實收率。
(七)關于工程運行管理對策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農村居民生活和生產用水為目標,以提供優質的供水服務為宗旨,按照市場經濟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達到工程良性運行。
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經營主體,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問題。采取專業管理與用水戶參與式管理相結合的體制。根據工程類型和規模,按照三個有利于的原則:即有利于群眾使用,有利于工程發揮效益,有利于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明晰工程產權,確定管理模式。一是對集中供水工程,組建專業供水管理組織。對以國家投資為主,規模較大的農村供水工程,主體工程所有權屬國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行使
管理權,并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實行企業化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二是對以國家投資、群眾自籌及社會資金共同投資建設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資比例確定股份,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負責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三是對規模較小的單村供水工程,所有權歸受益村集體所有。四是由個人獨資和企業實體興建的工程所有權歸個人和企業實體所有,聯股興建的工程所有權歸股東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指導。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層層建立了管理組織,分級落實了管理責任。
(八)關于水源地保護對策
要劃定供水水源保護區,制定保護辦法,設立警示牌,特別是要加強對水源地周邊設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質進入水源區。杜絕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礦、建廠及其他人為因素引起水源變化、水質污染或工程損壞,造成群眾飲水困難的,要按照“誰損壞誰負責,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限期由責任方解決問題,恢復供水。同步跟進做好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確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維護可持續發展。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解決廣大農村群眾飲水安全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為農民辦實事,讓農民得到實惠的重要舉措,對增強農民身體健康、改善農村生活環境、發展農村經濟、密切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此,我呼吁由水利局成立專業的管理辦公室,各鄉鎮以分管領導主抓,由水利站具體辦工;對管理到位的鄉鎮進行管護資金傾斜、
優先安排項目,縣委縣政府將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管護納入考核;對鄉鎮分管領導實行問責制,讓民生工程真真正正服務民生。
納府發[2013]64號
納雍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納雍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運行管護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納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納雍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納雍縣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納雍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解決農村人民群眾生活用水,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公益性基礎設施。為全面提高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實現管理專業化、供水商品化、服務社會化,實現可持續利用的目標,達到水質、水量、保證率和取水時間四個標準。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部《關于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水農〔2003〕503號)、《畢節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管護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以國家投資為主、經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鄉鎮供水工程)、單村供水工程和單戶供水工程。
第三條各鄉(鎮、街道)和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管理”和“以水養水、節約用水,有償使用、適當補助”的原則,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實行分級指導、分級承擔維修管護費用補貼、分級監督管理,并明晰農村飲水工程產權,落實管理主體,成立用水戶協會,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對工程運行管理、計量收費、養護維修、水源保護、水質監測等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保障工程正常運營,不斷提高供水保證率。
第四條納雍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縣人民政府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負總責,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護供水經營者、用水戶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工程管護范圍、權限、方式、內容及職責
第五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范圍包括已實施完畢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因旱災水源枯竭”工程及目前規劃實施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第六條管護權限
(一)以國家投資建設為主,受益區域跨鄉(鎮、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涉及的各鄉(鎮、街道)共同協商管理,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護措施報縣水利局備案,縣水利局負責監督。
(二)以國家投資建設為主,水源在其它各鄉(鎮、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由工程受益的鄉(鎮、街道)會同水源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負責協調落實,受益鄉(鎮、街道)負責對工程行使管護權,縣水利局負責監督。
(三)以國家投資建設為主,水源在其它村(社區)或受益區域跨行政村(社區)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負責協調落實水源和行使管護權,縣水利局負責監督。
(四)以國家投資建設為主,水源在本村的單村集中供水工程,由當地村委會行使管護權,工程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負責監督管理。
(五)國家投資補助以戶或聯戶建設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戶建、戶管、戶用、戶有”的原則,由受益農戶負責管護。
第七條管護方式
(一)公司運作。由縣水利局組建農村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負責對全縣農村飲水工程進行管護;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實行企業化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出讓經營權。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通過項目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推薦出讓給農戶或個人經營管理。對出讓所得資金進行專戶儲存,并由縣水利局負責資金的監督管理和使用,確保專項用于出讓期滿后工程的維修和設備更新。
(三)租賃承包。在進行資產評估的基礎上,確定農村飲水工程租賃承包底價后競標承包。中標者在足額繳納抵押金并與縣水行政主管單位簽訂租賃承包合同后,在規定承租期內對租賃承包項目進行獨立經營和維護,并按期交納租金;租賃承包金由農村飲水安全服務中心儲存于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專戶,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資金的監督管理和使用,并專項用于工程設備的大修更新。租賃承包期限一般為十年,也可以依據租賃承包人要求延長至二十年。租賃金繳納標準為:租賃十年的,租賃金為評估價的10%;租賃二十年的,租賃金為評估價的20%。
(四)用水戶協會管理。對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下的單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戶協會負責工程管理運營和征收水費,并按國家規定提取5%的折舊費和1.5%的大修費,所提取的折舊費和大修費由農村飲水安全服務中心儲存于縣農村飲水工程管護資金專戶,用于工程的維修和設備更新,由縣水利局監督使用。
(五)拍賣。以資產評估價為起拍價,向社會公開拍賣工程使用權,拍賣年限為二十年。拍賣所取得的資金可用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備的大修更新或新建其它飲水安全工程。
第八條管護內容
一、水源保護
(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依法劃定工程供水水源保護區和供水工程管護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水源保護區內進行相關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批。因突發性事故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飲用水水源污染隱患時,供水工程管理責任單位(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防治污染并報告當地鄉(鎮、街道)及衛生防疫、環境保護和水利等部門并請求予以處置,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二)水源地水量分配發生矛盾時,應優先保證生活用水。
二、水質檢驗
(一)供水單位應建立水質檢驗制度。供水單位不能自行檢驗的項目應委托具有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衛生防疫部門負責供水水質的監督和抽驗。
(二)水質檢驗項目和頻率應根據原水水質、凈水工藝、供水規模確定,且不能低于《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sl310—2004)的相關要求。
(三)當檢驗結果超出水質指標限值并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時,應立即重復測定,并增加檢驗頻率;水質檢驗結果連續超標時,應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水質處理措施,防止疾病的發生和流行,必要時,可提請防疫機構介入并啟動相關工作預案予以處置。水質檢驗記錄應完整清晰并存檔。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不受破壞的義務,并有權對破壞農村飲用水水源的行為進行檢舉。凡造成水源變化、水質污染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損壞的,應按“誰污染、誰負責,誰損壞、誰補償”的原則,由造成水源變化、水質污染等損害的單位或個人負責處理并賠償損失,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九條管護職責
(一)用水戶職責:對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設施進行管護,對集中供水的水源保護區、水池、提水站、輸水管道及管網、水處理設施、管理用房等設施主動參與監督管理,嚴禁人為損壞。
(二)村(居)委員會職責:對所屬村(居)委會管護的單村供水工程制定具體的項目運行管護辦法,落實管護人員、管護措施和管護人員報酬,并明確其責任和義務,報縣水行
政管理部門備案;簽訂工程的管護相關協議;制定水價收費標準,報縣物價部門審批執行,并按相關規定將收取的折舊費、大修費上交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儲存于縣財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專戶;建立健全管護制度和村規民約,對工程發揮持久效益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水源保護區、提水站、水池、輸水管道、管網、管理房等設施進行監管;對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損毀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向相關管理部門申請維修,并完善項目維修及運行管理檔案;向鄉(鎮、街道)水利站(水管所)提交年度工程運行情況報告。
(三)鄉(鎮、街道)職責:負責指導和落實本轄區內管理的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工作,對工程發揮持久效益負責;監督村(居)委員會建立和完善相關管護制度和村規民約;制定屬鄉級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費收取標準,報縣物價部門審批執行,并將收取的折舊費、大修費上交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儲存于縣財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專戶;依法查處轄區內破壞農村飲水工程的行為;監督工程項目的運行管護狀況,對工程的運行管護工作進行考核。
(四)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與技術服務中心職責:負責為轄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與技術服務,組織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后管護辦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進行審核報批,對工程建設及維護提供有關技術服務。
(五)縣水行政部門職責:監督和指導鄉(鎮、街道)、村(居)委員會建立健全相關管護制度和村規民約;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配合縣環保部門劃定水源保護區;依法查處轄區內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為,監督工程項目的運行管護狀況,對轄區內管理機構的運行管護工作進行考核。
(六)農村飲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為農村飲水工程的順利建設及可持續運行做好水源保護區的劃定、水質監測、土地、炸材、供電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各鄉(鎮、街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必須加強供水水源水質的管理和保護,依法打擊在水源保護區內進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質的活動。
第三章工程運行管理
第十一條集中供水工程的水價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的原則,在縣水利局指導下,經聽證后合理確定供水價格,報縣物價部門批準后執行。水價應當以公示的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第十二條農村供水工程實行有償供水、計量收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應積極推廣和使用節水技術、產品和設備,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缺水地區或缺水季節要實行用水定額管理,施行超額累進加價和季節浮動水價等制度。供水站應對用水戶逐戶登記造冊,與用水戶簽訂供用水合同,并發放用水戶手冊。
第十三條集中供水工程應保證項目批準的供水范圍內的村(居)民用水需要。需擴大供水規模的,由當地村(社區)委員會或鄉(鎮、街道)提出申請,按程序報批。
第十四條集中式供水工程主體部分的養護和維修由供水管理單位負責,入戶工程由受益農戶維修。
第十五條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專項補助資金。工程受益區經過縣水利局核準和社會公示后確定的五保戶、特困戶等用水戶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補助標準;對實際供水價格達不到成本水價或高于供水工程用水量達不到設計標準的由各地視情況自行界定并適當予以補貼。
第十六條供水管理單位(人)每天應記錄水源取水量,定期觀測取水口水位、水質變化和來水情況;及時清理取水口處的雜草及其他漂浮物,清除取水口處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應對洪水危害予以防控。
第十七條供水管理單位(人)每天應記錄水廠供水量,并設立明顯標志;防護范圍內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相關構筑物內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消毒;水廠管理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檢,并持體檢合格證上崗。
第十八條供水泵站管理應符合《泵站技術管理規程》(sl255)的有關規定。機電設備每月應保養一次,停止工作的機電設備每月應試運轉一次。應經常巡查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
記錄儀表讀數,觀察機組的振動和噪聲,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排查處理。
第十九條供水主管線應設立明顯的指示標識,管線中的進(排)水閥,每月應至少檢查維護1次;每年應對管道附屬設施檢修一次;未經供水管理單位同意,用戶不得私自從配水管網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換水表和移動水表位置。受益村要根據供水規模,以村(社區)或組為單位建立群眾管理組織,負責本村(組)調蓄池以下配水管網、檢修井、進戶工程等設施的管護;寒冬時節用水戶應對進戶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防護措施,防止凍裂損壞。
第四章獎懲
第二十條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為民辦實事的重點工作年度考核內容,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對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鄉)級人民政府或縣水利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供水管理人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其情節,由有關部門或管理單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賠償。
(一)擅離崗位,無故停水斷水;
(二)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致使設備損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貪污挪用水費,或其它以權謀私的行為;
(四)對水源水質監管不力,釀成嚴重后果。
第二十二條私自接水竊水,毀壞供水設備設施,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因鄉(鎮、街道)管理不力,致使飲水工程損毀的,由鄉(鎮、街道)自行籌資解決。
第二十四條因煤炭、礦山工程修建等開采,致使飲水工程被破壞的,按照“誰破壞,
誰修復”的原則,由破壞方出資并及時修復。同時管理煤炭、礦山新建工程部門應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周邊的水資源保護。
第五章工程管護資金籌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程管護資金由財政補貼、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工程折舊費、大修費三項組成。縣財政按轄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數每人每年補貼1元的標準納入縣級年度財政專項預算,并專項儲存于縣財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專戶。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折舊費和大修費同時儲存于縣財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專戶。
第二十六條農村飲水工程管護資金要專款專用,滾動使用,專項用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設施非人為因素造成損毀的修復;對經審核確無力承擔的部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費進行補貼。由于人為因素破壞、運行錯誤等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第二十七條凡申報市級維修資金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審查符合有關條件后,按市級財政30%、縣財政60%、管理單位自籌10%的資金比例落實維修資金;凡申報縣級維修資金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審查符合有關條件后,按縣級財政90%、管理單位自籌10%的資金比例落實維修資金。
第六章工程管護資金申報程序
第二十八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的申報程序應堅持“管理單位申報,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與技術服務中心審核、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財政集中撥付”的原則。
第二十九條農村飲水工程補貼資金申報應具備的條件:
(一)成立了管護機構;
(二)有具體的運行管護辦法;
(三)落實了管護人員和村規民約的集體性工程項目;
(四)落實了10%的自籌資金;
(五)維修方案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需財政予以補貼的。
第三十條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損毀的設施補貼申報程序:由管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和具體實施方案,報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和技術服務中心核實審定,由縣水利局聯合縣財政局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工程維修方案進行核查審批后,縣財政再按審批資金比例撥付。
第七章監督管理體制
第三十一條納雍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確保收到實實在在的成效。
水利部門:負責抓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核查審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技術方案,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維修項目實施組織驗收,依法查處轄區內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為。
財政部門:負責按有關要求集中管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設立專戶,滾動使用;按規定撥付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維修補貼資金,并對各項目管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審計部門:負責對批準實施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損毀修復項目進行審計,對水費收支及管護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監察部門:負責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及其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違法行為,為工程運行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供電部門:負責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電力設施的維護及運行供電,并落實農村飲水工程用電價格優惠政策。
衛生部門:負責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點和受益區的水質進行檢測和監測。
環保部門:負責搞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區劃定、水污染防治及執法等相關工作。
第三十二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資金及水費收支使用情況必須由管理機構在各項目區向村民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納雍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農村情況調查報告
當前農村生產主要呈現以下五個特點:
1、糧食種植面積穩中有增。由于近年國家每年都較大幅度提高糧食最低收購保護價格,糧價的提高給糧農帶來的收益顯而易見,調查戶中,有40%的糧食作物種植面積比去年增加;有26.7﹪的農戶糧食作物種植面積與去年持平,其中只有13.3%的農戶小農產品種植面積比去年減少。
2、農戶種植意向更傾向于種植糧食。從我區農村所在的生產條件和農產品市場情況看,53.3%的農戶傾向于種植糧食;6.7%的農戶傾向于種植蔬菜;20﹪的農戶傾向于種植其他經濟作物。
3、農資價格與去年同期比價格下降,種子價格上漲。目前我區農村農資市場尿素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調查戶中有60%的農戶認為尿素價格特平。還有20%的農戶認為尿素價格下降,只有6.7﹪的農戶認為尿素價格上升。目前我區農村春耕生產種子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價格上漲,調查戶中有46.7%的農戶認為價格上漲,有26.7%的農戶認為價格特平,只有6.7﹪的農戶認為價格下降。據監測顯示,目前我區農村市場尿素價格平均每50公斤125元,比去年同期下跌了10.7%;我區早稻常規稻湘早秈24號種子價格平均每公斤4.4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上漲10%,種子價格已連續四年上漲。
4、春耕生產用水價格與去年同期比價格上漲。今年春耕生產中水價與去年同期比,60%的農戶認為水價格上漲,40%的農戶認為水價沒變化。
5、外出務工人員數量同比增加。據調查15戶農戶,有53.3﹪的農戶認為今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增加,有26.7﹪農戶認為今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減少,有20﹪農戶認為今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沒有變化。在外務工人員隨著工作經驗增加、工作技能增強,逐漸適應并融入務工地的生活,有的甚至在當地購房安家,今年部分待業青年和農民工加入外出務工隊伍中,因而今年我區外出務工人員數量相比去年有所增加。
1、我區農村大多數家庭主要的收入來源是農業種植,其次是外出打工,少數是養殖業或農村工副業。絕大部分農戶對于今年家庭收入增長充滿信心。15份問卷中46.7%的農戶家庭收入來源是農業種植,外出務工,養殖業、農村工副業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戶分別占26.7%、20%和6.6%。隨著整個宏觀經濟的企穩回升和國家對“三農”工作的愈發重視,農民收入逐年增加,有86.7%的調查戶認為去年的家庭收入比前年有所增加,并且他們對今年家庭增收普遍持樂觀態度,有53.3%的農戶預計今年家庭收入將有明顯增加。
2、從目前形勢看來,有30%的農戶擔心外出打工困難將影響今年的家庭收入,有30%的農戶擔心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將影響今年的家庭收入;擔心種植養殖因受天災病疫減產和農產品市場價格下降而影響家庭收入的農戶分別占25%和15%。
3、農村家庭開支主要集中在婚喪嫁娶及人情往來與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孩子上學、修建房屋、日常生活用品等五個方面,、其他依次是就醫看病、購買食品及文化娛樂。近年來,隨著農資費用和非義務教育收費的上漲,農業生產成本和子女教育費用成了農民朋友無法規避的兩項重大支出。加上“婚喪嫁娶及人情往來”、“購買日用”及“修建房屋”以上五項支出集中系數之和高達86.6%。當前這些現狀說明我區農民朋友的硬性支出比例過重,文化娛樂等其它消費需求依然受限。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以上情況并及早出臺相關措施予以妥善解決,否則沒有增加農村可支配收入而指望擴大農村消費只能是紙上談兵。因此,只有讓農民收入邁上新的臺階,農村消費才能跨入新階段。
1、拓展農民增收渠道。促進農民消費,根本出路就是要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一是積極抓好農業龍頭企業和生產基地建設提高農副產品的商品率和農產品的附加值,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大土地流轉、成立各種專業合作社或組織指導農民種植經濟效益高的農產品,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二是加強勞動力技能培訓的力度和寬度,著力培育勞動力市場,搞好勞務輸出,提高農民收入;三是加大信貸保險力度,政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解決農民貸款難、高風險農業生產領域如養殖業參保難等方面的問題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2、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著力優化農村消費環境。各級政府要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做好農田水利、道路、農業用電線路改造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加強對新農村的政策引導和稅費優惠政策,著力提高農業生產生活條件和農村消費水平。
3、建立規范的農資質量監督體系和合理的價格調控機制。政府要加大農產品生產、供求信息的發布工作幫助農民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工商部門要對不具備農資經營條件的門店堅決停止其經營活動,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嚴厲打擊制銷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物價部門要進一步穩定農資價格,控制生產資料價格的不合理上漲,確保農民穩定增收,避免由于生產成本增加而帶來的“增產不增收”的現象發生。
4、加強農業科技推廣普及工作。一方面要采用各種形式不斷加大農技知識推廣、普及力度,本著因地制宜、市場需求原則,積極引進適合本地區種植的優良品種,優化糧食產品質量,提高糧食單產效益,滿足市場需求;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病蟲害預報預警制度,最大限度降低由于病蟲害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正確引導農民消費。對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等支農惠農措施要切實落到實處,堅持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結合醫療、養老制度改革的時代特點,積極培育農民在養生、健身、養老等領域的消費熱點。
【篇3】農村情況調查報告
姓名:**
專業:行政管理
學號:**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快,老年人養老問題越來越被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所重視與關注,而老年人群體中,“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尤為突出。在研究老齡問題時,常常把無子女或有子女但與父母分開居住,只剩父母單獨生活的這類老人喻為“空巢老人”。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這類老年人已超過老年人總數的50%。伴隨城鎮化的加快,農村中青壯年外出務工、經商、求學的人數愈來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斷增多。“空巢老人”群體的不斷擴大,給社會保障帶來嚴峻的挑戰。對于如何更加關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進行了實地落戶調研,并形成了調查報告。
一、調查目的屈洞村總人口4310人,常住人口約3000人,留守農村的老人約800人、婦女約100人、兒童以及其他弱勢群體共約130人。為準確了解屈洞村“空巢老人”的情況,重點調研了這類老人的家庭生活狀況,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況、經濟狀況、醫療保障、精神生活、權益保障等五個方面進行了調查與分析。研究出“空巢老人”如何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
二、調查對象、內容、時間與方法
在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對屈洞村800名老人通過問卷調查,數據收集等方法,分別在年齡、住房情況、經濟情況、醫療保障情況、精神生活等方面進行調查。
三、調查結果:
(一)年齡情況
屈洞村“空巢老人”總戶數519戶,總人數802人。按年齡分類:60—69周歲400人,70—79周歲312,80—89周歲65人,90周歲以上25人;按性別分類:男386人,女416人;按有無子女分類:無子女老人3戶,子女未住一起514戶;按經濟狀況分類:低保戶5戶,低保邊緣戶19戶。
(二)經濟狀況
總體看來,屈洞村老人的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耕種養殖收入。有121戶(年齡60—75歲之間)自己種了田,還有養了雞、鴨、鵝等。占上戶調查總戶數的36.8%,說明農村“空巢老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還必須靠自己勞動來維持生存。
二是子女給付贍養費。有529戶子女每年能按時付給老人贍養費,給付金額每年500—2000元不等,占上戶調查總戶數中有子女戶數的79.2%。尚有40.8%的戶數子女不能按期給付贍養費,究其原因,90%為自身經濟條件差,無贍養能力,并非不孝順。數字說明,農村有能力贍養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盡贍養義務。
三是來自政策性收入。屈洞村全部老人都領取了國家發給農村老人的基礎養老金,占100%,另有24戶享受了農村低保低收待遇,占4.6%。
其中,認為家庭總收入能夠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戶,占87.7%。總體看來,除少數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戶外,農村空巢老人的經濟狀況尚可。
(三)醫療保障
一是身體狀況。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體健康的221人,占37%;經常有點病的320人,占35%;體弱多病如身體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261人,占28%。總體看來,老人雖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體狀況偏差,其勞動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續性令人擔憂。
二是醫療保障。屈洞村全部老人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而認為就醫比較方便的有349戶,占67%;認為就醫不太方便的有8戶,占1%。而認為生病了有人護理的有38戶,占7%;生病了無人護理的有19戶,占3%。數字顯示,農村空巢老人生病就醫和護理等問題還是比較突出的。
(四)精神生活
一是子女關心程度。在514戶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由于子女在外工作生活,經常回家探望老人不大現實,一般除傳統的年節外,子女都很少回家,而子女對父母的關懷大都通過電話問候。保持一個月內問候一次的有315戶,占61.4%;一季度內問候一次的有4戶,占0.7%;半年問候一次的有2戶,占0.2%;從不問候的有1戶,占0.1%。數字說明,絕大多數子女都關心家中的老人。
二是文體活動情況。屈洞村設有老年協會,但老年協會開展活動不經常,大都一年開展1-2次活動。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參加活動不積極,組織活動不容易;老年人參加活動情況,調查的57戶中,喜歡并參加文體活動的僅12人,占21%。同時,詢問57戶空巢老人,認為有孤獨、寂寞感覺的有27戶,占47.4%;認為沒有孤獨、寂寞感覺的有30戶,占52.6%。由此可見,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經濟收入等因素制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普遍較貧乏,感到孤獨,寂寞的占比過半,與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目標相距較遠,也表明農村文體娛樂設施亟待加強。
四、調查結果分析
(一)經濟收入低下,生活質量普遍較差
人過中年后,人的體能會隨著年齡的增大而逐漸衰退,這是自然規律。在城鎮,老年人一般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退休費或社保金,不需承擔重體力勞動。而農村則不同,目前該縣農村“空巢老人”除了五保戶、低保戶可以享受國家補貼外,絕大部分沒有養老保障,還必須通過承擔重體力勞動賺取生活費。部分老人家還種了田,而他們中年齡最大的有75歲。且種田的經濟效益偏低,一年下來賺不到幾個錢,僅能維持日常低消費。因此,在農村“空巢老人”中,子女不能定期給付贍養費,則老人的生活質量就比較困難。
(二)年老體弱多病,健康與醫療問題還很明顯
從上戶調查情況看,雖然屈洞村實施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大病醫療救助制度,農村就醫條件有較大改善,但仍處于較低水平。對于仍靠體力勞動維持生存的“空巢老人”來說,普遍存在“生不起病,買不起藥”的情況,“小病抗、大病拖”已成為這些老人的一種無奈。
(三)精神慰藉缺乏,多數感覺較孤單寂寞
老年人面對“空巢”會覺得在感情上失去支撐和依靠。古有“天倫之樂”一說,所為“天倫之樂”就是兒女常在身邊,兒女不在身邊就無所謂“樂”。同時,由于農村老年人活動場所的配套設施比較欠缺,加上村內老年人居住分散,老年人想聚集活動也確實不易,老年人的孤獨寂寞感為此而普遍存在。
(四)飲食起居無人照料,安全隱患比較多
空巢老人不僅要忍受子女不在身邊的孤獨和寂寞,生活上的照料也是一大問題。我們在該縣雙峰林場庫前村了解到有一孤寡老人,且有殘疾,她有時一天就吃兩頓飯,還常常是做一頓飯要吃幾天。據了解,這種現象并非個例,特別是老人在自己身體狀況不好時,更為常有。同時,由于老人身體狀況差,安全意識淡薄,冬天用火、用電稍不注意就容易發生災害。
(五)老人處于弱勢,侵權行為時有發生
屈洞村各戶老人中,大都與子女鄰里關系較好,僅一戶認為不好。在詢問是否發生過子女、鄰里的侵權行為時,回答卻都是“沒有”。但還是有些子女不能按期給付贍養費,原因是子女也沒有經濟能力,為此我們不能排除這里面有的子女有能力,但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況,如果有,就該屬侵權行為。對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應通過各級組織對其子女進行說服教育,必要時應進行法律援助。
五、改進措施
一、開拓就業渠道,推廣全民創業、當地扶持,加大加強第三產業服務鏈
二、加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建立、宣傳,多種手段共同樹立“尊老敬老”的盡孝新風氣。一方面,宣傳緊跟時代,盡孝更要盡心,自上而下樹立典型,形成良好強大的傳統道德 指向與輿-論風向。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使老人一不受饑寒之苦,二不蒙寒心孝順;另一方面,對農村孤寡老人、五保戶等群體進行多種手段養老。補貼不妨加大點,渠道不妨放 寬點——養老院、祠堂等場所都可以作為政府養老的試點場所,使老人心有所屬,話有可說,人有相伴,老有所依,從而及人之老。
三、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拓寬人才引進渠道;鼓勵青年扎根基層,提高基層政府行政力與透明度,三農補貼持續加大。所謂“基層不穩,社會不安;基層不力,政權不定”,加強基層政府戰斗力,有助于政府良好形象,有助于政權堅固扎實,有助于社會長治久安。針對基層政府、村委會,積極對人才標準,引進制度等進行相應的制度創新,將熱心幫扶群眾,積極為村辦事的熱心人吸納到組織中來,將待業在家的大學生予以幫扶,推進試點工作,加大制度創新,使民眾積極投身于村事村務建設中來,形成“一人有難全村幫,一家有老全村養”的良好局面。充分吸納當地有知識有文化的青年人,讓其在干中學,服務家鄉的同時提高自己的才干,增加自己的經驗與閱歷。如此,農村養老將不再成為問題。
“空巢老人”現象是經濟發展過程中衍生出來的一種社會問題,需要得到社會的關注與關愛。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不斷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這一問題日益凸顯。通過這次調研,了解到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現狀,發現了農村“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擾與問題,我們希望農村“空巢老人”這一弱勢群體能夠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關注與幫助,能夠將尊老愛老的美德傳承下去,讓農村“空巢老人”晚年幸福安康。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
家庭教育狀況調查報告
就業狀況調查報告
睡眠狀況調查報告
社會公德狀況調查報告
【篇4】農村情況調查報告
當前農村生產主要呈現以下五個特點:
1、糧食種植面積穩中有增。由于近年國家每年都較大幅度提高糧食最低收購保護價格,糧價的提高給糧農帶來的收益顯而易見,調查戶中,有40%的糧食作物種植面積比去年增加;有26.7﹪的農戶糧食作物種植面積與去年持平,其中只有13.3%的農戶小農產品種植面積比去年減少。
2、農戶種植意向更傾向于種植糧食。從我區農村所在的生產條件和農產品市場情況看,53.3%的農戶傾向于種植糧食;6.7%的農戶傾向于種植蔬菜;20﹪的農戶傾向于種植其他經濟作物。
3、農資價格與去年同期比價格下降,種子價格上漲。目前我區農村農資市場尿素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調查戶中有60%的農戶認為尿素價格特平。還有20%的農戶認為尿素價格下降,只有6.7﹪的農戶認為尿素價格上升。目前我區農村春耕生產種子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價格上漲,調查戶中有46.7%的農戶認為價格上漲,有26.7%的農戶認為價格特平,只有6.7﹪的農戶認為價格下降。據監測顯示,目前我區農村市場尿素價格平均每50公斤125元,比去年同期下跌了10.7%;我區早稻常規稻湘早秈24號種子價格平均每公斤4.4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上漲10%,種子價格已連續四年上漲。
4、春耕生產用水價格與去年同期比價格上漲。今年春耕生產中水價與去年同期比,60%的農戶認為水價格上漲,40%的農戶認為水價沒變化。
5、外出務工人員數量同比增加。據調查15戶農戶,有53.3﹪的農戶認為今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增加,有26.7﹪農戶認為今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減少,有20﹪農戶認為今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沒有變化。在外務工人員隨著工作經驗增加、工作技能增強,逐漸適應并融入務工地的生活,有的甚至在當地購房安家,今年部分待業青年和農民工加入外出務工隊伍中,因而今年我區外出務工人員數量相比去年有所增加。
1、我區農村大多數家庭主要的收入來源是農業種植,其次是外出打工,少數是養殖業或農村工副業。絕大部分農戶對于今年家庭收入增長充滿信心。15份問卷中46.7%的農戶家庭收入來源是農業種植,外出務工,養殖業、農村工副業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戶分別占26.7%、20%和6.6%。隨著整個宏觀經濟的企穩回升和國家對“三農”工作的愈發重視,農民收入逐年增加,有86.7%的調查戶認為去年的家庭收入比前年有所增加,并且他們對今年家庭增收普遍持樂觀態度,有53.3%的農戶預計今年家庭收入將有明顯增加。
2、從目前形勢看來,有30%的農戶擔心外出打工困難將影響今年的家庭收入,有30%的農戶擔心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將影響今年的家庭收入;擔心種植養殖因受天災病疫減產和農產品市場價格下降而影響家庭收入的農戶分別占25%和15%。
3、農村家庭開支主要集中在婚喪嫁娶及人情往來與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孩子上學、修建房屋、日常生活用品等五個方面,、其他依次是就醫看病、購買食品及文化娛樂。近年來,隨著農資費用和非義務教育收費的上漲,農業生產成本和子女教育費用成了農民朋友無法規避的兩項重大支出。加上“婚喪嫁娶及人情往來”、“購買日用”及“修建房屋”以上五項支出集中系數之和高達86.6%。當前這些現狀說明我區農民朋友的硬性支出比例過重,文化娛樂等其它消費需求依然受限。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以上情況并及早出臺相關措施予以妥善解決,否則沒有增加農村可支配收入而指望擴大農村消費只能是紙上談兵。因此,只有讓農民收入邁上新的臺階,農村消費才能跨入新階段。
1、拓展農民增收渠道。促進農民消費,根本出路就是要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一是積極抓好農業龍頭企業和生產基地建設提高農副產品的商品率和農產品的附加值,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大土地流轉、成立各種專業合作社或組織指導農民種植經濟效益高的農產品,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二是加強勞動力技能培訓的力度和寬度,著力培育勞動力市場,搞好勞務輸出,提高農民收入;三是加大信貸保險力度,政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解決農民貸款難、高風險農業生產領域如養殖業參保難等方面的問題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2、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著力優化農村消費環境。各級政府要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做好農田水利、道路、農業用電線路改造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加強對新農村的政策引導和稅費優惠政策,著力提高農業生產生活條件和農村消費水平。
3、建立規范的農資質量監督體系和合理的價格調控機制。政府要加大農產品生產、供求信息的發布工作幫助農民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工商部門要對不具備農資經營條件的門店堅決停止其經營活動,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嚴厲打擊制銷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物價部門要進一步穩定農資價格,控制生產資料價格的不合理上漲,確保農民穩定增收,避免由于生產成本增加而帶來的“增產不增收”的現象發生。
4、加強農業科技推廣普及工作。一方面要采用各種形式不斷加大農技知識推廣、普及力度,本著因地制宜、市場需求原則,積極引進適合本地區種植的優良品種,優化糧食產品質量,提高糧食單產效益,滿足市場需求;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病蟲害預報預警制度,最大限度降低由于病蟲害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正確引導農民消費。對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等支農惠農措施要切實落到實處,堅持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結合醫療、養老制度改革的時代特點,積極培育農民在養生、健身、養老等領域的消費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