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去縣城的交通|縣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淺析
近年來,伴隨著暢通工程的實施,經過政府相關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長期不懈的努力,我縣鎮區內的交通環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與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鎮區機動車輛擁有量迅速增加,駕駛員隊伍迅速壯大。卻面臨著當前鎮區道路交通條件嚴重滯后,交警警力不足,交通參與者交通法制意識不強,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導致鎮區交通擁堵現象時有發生。群眾普遍反映停車難、走路難、安全感差的問題。依法管理道路交通,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課題。
一、當前鎮區交通秩序存在的問題
(一)交警警力不足,交通管理任務繁重。在管理工作中,人是第一要素。而在當前交通管理科技應用水平較低,還無法將交通管理中的大量警力解放出來的條件下,警力不足直接制約著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是在人車流量不斷增加,鎮區范圍不斷擴大,民警擔負著整個鎮區交通秩序管理,承受著越來越大的工作壓力。二是各類頻繁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和各項活動增加,在警力布控上,大部份民警只好站了南崗跑北崗,站了東崗奔西崗,馬不停蹄,連續作戰,一線民警承受著越來越大的生理和心理壓力,集中時間,集中警力開展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就有困難。
(二)個別駕駛員和車主交通安全意識不強。駕駛員隊伍素質的優劣,直接關系到道路的安全與暢通。一是市場的強烈競爭也不能給駕駛員有更多的時間坐下來學習,集中個體駕駛員學習也很不現實,由于駕駛員長期不學法,不懂法,造成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淡化。二是為了追求高額利潤,相當多的駕駛員追求效益忽視安全。有的隨意停車、掉頭,爭搶客源;有的超載、超員、疲勞開車;有的超速行駛,”病車”上路;有的不顧安全闖紅燈,嚴重地擾亂了鎮區正常的交通秩序,導致道路不暢。此外,外來工和農村打工族進入城鎮,這些人沒有進行過系統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毫無安全意識,駕超載車與駕無牌無證車,騎乘摩托不戴頭盔等,這些都是極大的安全隱患。
(三)機動車輛流量猛增,對非法營運與及拼裝車輛管理打擊不力。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企業所有制的轉變,導致私家車、個體營運車輛的猛增,尤其是摩托車的發展速度驚人,同時還有一些無牌無證車及拼裝車等非法營運車輛利用早晚時間偷偷進城營運,加大了鎮區道路交通的壓力和交警的工作量。
(四)鎮區道路條件和配套設施滯后,布局不合理,與人車流量的發展不適應,導致了鎮區道路的擁堵。近幾年,雖然政府加大道路建設的力度,修建了不少道路,但比較窄,拆除了一些房屋,但路況不平直,拓寬了街道,但仍存在布局不合理,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人車流量的需求。有的單位或個體房地產公司在規劃建筑房屋時,受利益的驅動,沒有規劃好停車場所。出租面的和摩的招手停、隨意上下乘客,嚴重地危及到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又影響了城鎮的市容市貌。主要街道的大小門面、市場前后停車位少,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亂停亂放,導致了交通的擁堵。
(五)鎮區道路行人、非機動車違法現象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觀上,群眾參與交通守法意識比較低,行人、騎車人和乘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著無意識違法和有意識違法。無意識的交通違法行為表現為許多居民在交通行為中,由于對新法規了解不夠,如:很多騎自行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很多乘車人不知道在機動車道上下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等等。他們的行為歸根在于對交通法規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識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時等因素的影響,明知不能違反,但抱有從眾、僥幸心理而違反。如”斑馬線”就在前方20米或30米,但嫌路遠不愿走;明明知道在混合車道騎自行車必須靠右行駛,不能幾人并行,但依然我行我素,影響著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客觀上,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警可以當場進行處罰,但現實中,交警對這類交通違法的處罰執法難度較大,多以警告為主,罰款處罰的幾乎沒有。再而,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由于一定程度上帶有普遍性,致使交警在執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責眾”的尷尬局面。另外,對于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賦予的管理手段又過于簡單,且沒有很強的威懾力和約束力,使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屢禁不止。民警的”嚴”管往往是很容易遭來群眾的圍觀、乘機起哄、甚至滋事,幫違法者講”好話”的,比比皆是,久而久之,使民警在管理上產生一種畏難情緒,不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