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版可行性報告(錦集3篇)
可行性(Feasibility),狹義即要使企業現有資源和條件確保生產作業計劃的執行。廣義包含有農業、工業、科技、文化、日常生活等。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簡化版可行性報告(錦集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簡化版可行性報告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其對陜西中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依據受托持有的代持股份行使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登記機關相關登記信息上具名、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與陜西中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投資權益不享有收益權或處置權。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相應配合。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陜西中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條件具備時全部轉交給甲方。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 簡化版可行性報告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稱甲方)
名義出資人(代持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公司(預先核準的名稱,以下稱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元;
出資的方式為:;
甲方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工作單位:
三、委托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據授權委托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1)乙方在在沒有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關于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并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并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并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代持股份、擔任董事的報酬一并以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則上,代持股份報酬已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算;
2、董事報酬以每月元計算,按公司工資制度發放,但乙方同意將每月工資的%作為忠實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3、乙方如果確有能力勝任公司董事一職,可以按如下標準和方式領取報酬和提供擔保:
4、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托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
(2)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依據杭州市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一路范文網;乙方:
地址: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
第3篇: 簡化版可行性報告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現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甲方已于年月日以乙方名義實際出資人民幣萬元,現折合共持有目標公司%的股份,并由乙方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雙方在此予以確認。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持股份
1.甲方自愿將自身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繼續委托乙方作為名義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代持股份下的相關股東權利。
2.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該%股份的實際出資人,享有該股份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利潤分紅等股東權益,乙方需及時并如實向甲方支付相關股東收益。
2.甲方有權對乙方代持期間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對乙方超越本協議約定范圍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
3.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4.應甲方要求,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查閱權等相關股東權利。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等處分。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股份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凍結或者執行的,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真實意愿。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5.乙方應及時將公司利潤分配情況、財務報告情況等公司重大經營情況告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即構成違約。除本協議特別約定之外,任何一方的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的任何損失、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該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保全費等其他費用。
五、其他事項
1.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