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精選四篇
弄虛作假,漢語成語,拼音是nòngxūzuòjiǎ,意思是耍花招欺騙人。出自《一九五九年農業戰線的任務》。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精選四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1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賽武當保護區管理局、東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結合區“三抓一促”活動要求,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現就2017年在全區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提出如下方案,請認真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七次全會部署要求,聚焦影響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在全區集中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堅持統一部署、分項實施,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形成整體合力;堅持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為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回應群眾關切;堅持挺紀在前,動輒則咎,對違紀違規、失職失責問題“開刀問斬”,形成強大震懾,促進黨員干部務實重行、擔當作為,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加快推進我區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治理重點和任務分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重點治理下列問題:對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傳達貫徹不及時、措施不得力、落實不到位;出臺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臺后不督辦、不推動、不落實;不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走過場,制定政策拍腦袋;向上級匯報報告不真實、不全面、不及時,搞假招商、假經驗、假典型、假數字;脫離實際搞“面子工程”“政績工程”等問題。
牽頭單位:區政府辦;配合單位:區委辦、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統計局。
三、時間和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初開始,10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4月初至6月中旬)。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糾工作的重點階段,專項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貫穿自查自糾工作的開展。要通過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改進不足,整改提高。
一是開展自查。各地各單位要采取“群眾提、自己找、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按照治理重點確定的內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自查自糾發現問題清單。同時,各鄉鎮街辦、開發區、賽管局和區直各單位要對2017年1月1日以來本地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赴基層調研情況進行清理自查,認真細致、全面準確填報相關表格(見附件2-4)。二是整改落實。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條整改到位,并將自查情況及整改結果在一定范圍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材料報送。各鄉鎮街辦、開發區、賽管局和區直各單位要將本地本單位自查及整改情況連同統計表(加蓋公章)于5月31日前用書面和電子版形式報送區政府辦303室(聯系電話:879569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階段:重點檢查階段(6月下旬及9月中旬)。
專項治理牽頭、配合單位聯合組建工作專班,采取查本級與下查一級相結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本級進行重點抽查,按一定比例對下級進行抽查。對重點違紀問題線索進行掛牌督辦。
第三階段:整改問責階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單位針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健全制度規定,完善體制機制。工作專班對在專項治理過程中不收斂、頂風違紀的,從嚴查處問責,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017年10月底前,工作專班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向區委、區紀委報告。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政府辦主任梅海軍同志任組長的全區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專班,并從各相關配合單位抽調專人,承擔專項治理相應具體工作。各地各單位要把專項治理作為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的重點內容,加強組織領導、研究謀劃和指導推動。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專項治理活動緊緊抓在手上,對各項工作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督促指導。牽頭單位要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履職盡責的重要抓手,有機融入業務工作之中。各配合單位要明確責任,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二)堅持問題導向。把發現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自查自糾要見人見事,既查個人的問題,又查監督管理中的問題;既查基層的問題,又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問題。重點檢查要強化“發現不了問題就是問題”的觀念,對領導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行業,以及自查自糾“零報告”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要將問題整改與完善制度機構結合起來,把群眾對整改情況的滿意度作為檢驗專項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標。
(三)嚴肅追責問責。工作專班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督促檢查,對有問題不整改、大問題小整改、邊改邊犯的,要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采取組織措施,追究紀律責任。對工作推進不力、敷衍應付的,要約談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弄虛作假,不認真核查問題線索,不認真糾正整改,不嚴肅查處問責的地方和單位,既追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追查相關領導責任;既追查主體責任,又追查監督責任。
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2
根據省、州統計局關于“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的要求,縣統計局進行了相關工作部署進行貫徹落實,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認真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統計局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并編制了工作方案。
甕安縣政府召開統計工作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會。縣統計局、發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門和1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等共40余人參會。
會議傳達了省、州統計局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和《甕安縣統計局關于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具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會議要求,“三上”聯網直報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及鄉(鎮、社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進行自查,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自查表和自查報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走過程,做好準備迎接省、州統計局的檢查。各相關部門和企業要認真領會方案內容,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嚴格依法統計,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工作,做到數出有據,真實可靠,確保統計數據質量。同時將對抽查階段發現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和糾正,集中通報或曝光。
二、認真開展自查工作
一是組織全局職工認真學習省州“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內容。
二是落實專人負責此項自查工作,逐一開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記錄、自查表和自查報告,對查出的問題要建立統計臺帳登記。同時,對工作中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分階段進行整改。
三、自查結果
經過近一個月的認真自查,甕安縣共自查了125戶限止企業20xx年上半年“工業總產值”指標、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20xx年上半年“零售額”指標、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20xx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資”指標、能源統計20xx年上半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和“原煤生產量”指標及上半年的名錄庫入庫條件工作,甕安縣無下列情況:
1、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統計數據的;
2、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3、明知統計數據不實,不履行職責進行調查核實的;
4、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
5、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的;
6、不符合條件入庫的企業。
通過此次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宣傳了《統計法》,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廣大統計人員、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依法統計的意識,引導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政績觀;通過查處和糾正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違法違紀行為,相關制度得到了建設和落實,營造出了依法統計的良好社會環境,為提高政府的統計能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提高政府統計公信力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3
一、治理范圍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群團組織。
二、治理重點
(一)對中央及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學習傳達不及時、研究措施不得力、貫徹落實不到位。重點檢查治理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是否存在不認真執行上級決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在貫徹執行中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等現象。
(二)出臺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制定政策拍腦袋,不切實際、不接地氣、難以落實;出臺文件照抄照搬,針對性、操作性不強;文件印發后不督辦、不推動、不落實,不跟蹤問效。
(三)工作不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研重形式、走過場、輕實效。下基層調查研究目的性不強,主題不明確,走走看看,車上轉轉,不注重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下基層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不能深入群眾交心談心,了解第一手情況。
(四)向上級匯報、報告不真實、不全面、不及時,搞假數字、假經驗、假典型。虛報、瞞報、篡改統計數據。項目建設、精準扶貧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存在“假開工”“被脫貧”等問題。惠民政策措施執行不到位,群眾反響強烈。先進經驗、先進典型不符合實際,群眾不認可。
(五)招商引資項目不實,項目簽約后難落地;項目落地之后無進展;以投資之名行圈地之實,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變相引進不符合國家政策或淘汰落后產能項目。
(六)脫離實際搞“面子工程”“政績工程”等問題,基層群眾反映強烈。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中旬開始,10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開展自查。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成立市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專項治理工作專班,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各地專項治理工作牽頭單位也要成立工作專班,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和網站,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各地各單位要采取群眾提、自己找、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廣泛征求服務對象意見,按照治理重點確定的內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自查自糾問題清單。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臺文件的貫徹落實及本地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赴基層調研情況進行自查清理,認真細致、全面準確填報相關表格(見附件1、2、3、4、5)。二是整改落實。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條整改到位,并將自查情況及整改結果在一定范圍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報送材料。各地各單位要將本地本單位自查及整改情況連同統計表(含正式文件和WORD電子文檔,縣市區黨委、政府填報的附件1、2、3、4、5表格,由縣市區政府匯總)于6月5日前報送市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專項治理辦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糾工作重點階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改進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階段:重點檢查階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市紀委機關、市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招商局、市扶貧辦等部門組成專項治理督查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各地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按一定比例對下級進行抽查。各地各單位要組織對本地、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問題清單,重點檢查問題清單是否有遺漏,相關情況是否準確、屬實。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部門查處,并將督查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典型案例(包含正反兩方面)于9月15日前報市專項治理辦公室。
第三階段:整改問責階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單位對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時制定措施,切實整改到位,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從源頭進行治理,完善制度規定,理順體制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移送的重點問題線索,特別是在專項治理過程中不收斂、頂風違紀的,要從嚴查處問責,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單位要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報送市專項治理辦公室。10月底前,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向市委、市紀委報告。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成立市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秘書長何平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羅少華、市政府政務督查室主任譚洪星、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旭東任副組長,各配合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政務督查室,譚洪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要抽調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階段總結、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各地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導,各地牽頭負責單位和各單位具體責任人要抓好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和推進落實工作。對專項治理工作推進不力、敷衍應付、效果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各地各單位要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姓名、單位、職務、聯系方式)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名單于4月30日前報送市專項治理辦公室。
(二)突出問題導向。把發現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自查自糾要見人見事,既查個人的問題,又查監督管理中的問題;既查基層的問題,又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問題。強化“發現不了問題就是問題”的觀念,對領導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行業,以及自查自糾“零報告”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將問題整改與完善制度機制結合起來,把群眾對整改情況的"滿意度作為檢驗專項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標。堅持把表揚激勵先進典型和曝光通報反面典型相結合,對求真務實抓落實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對工作不實、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反面典型,要嚴肅追究,及時曝光。各地各單位要及時將典型案例材料報送市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
(三)注重工作實效。專項治理工作目的是為了促進黨員干部務實重行、擔當作為,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為加快全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提供作風紀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義,對舉報和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分清責任,追究到位。注重對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從制度層面找原因,并及時建立健全務實重行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
(四)嚴肅追責問責。市專項治理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嚴格開展督促檢查,對有問題不整改、大問題小整改、邊改邊犯的,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采取組織措施,追究紀律責任。對工作推進不力、敷衍應付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約談主要負責人;對弄虛作假,不認真核查問題線索,不認真糾正整改,不嚴肅查處問責的地方和單位,既追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追查相關領導責任;既追查主體責任,又追查監督責任。
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4
根據市委活動辦《關于報送“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總結的通知》工作要求,現將市統計局牽頭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整治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視,深化認識,夯實整治工作基礎。
一是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年初,我局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圍繞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根據國家統計局國統字〔201x〕9號、省統計局黔統字〔201x〕84號文件關于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精神和市委“四風”突出問題整治安排部署,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法規專業人員及具有統計執法資格的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法規科,由法規專業人員及具有統計執法資格的人員具體實施開展自查自糾和相關整治工作。
二是加強教育,深化思想認識。除積極組織參加和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外,我局先后對各縣(區、市)統計局、市屬各工作部門印發了《遵義市統計局關于認真開展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統〔201x〕62號)和《遵義市統計局關于堅決制止和嚴肅查處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通知》(遵市統〔201x〕3號)文件,并多次在全市統計工作會、干部職工會上反復強調,要求縣、區(市)各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嚴明統計紀律,嚴格依法履職,在工作中堅守以數據質量為生命、視求真務實為天職的職業道德操守,不得以任何理由編造假數據、虛報工作業績。
(二)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加大數據審核評估力度。
一是積極查找現行評估體系中的漏洞和問題。今年以來,我局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遵義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評估暫行辦法》、《遵義市規模工業增加值評估暫行辦法》和《遵義市固定資產投資數據評估暫行辦法》,用文字表述具體的評估過程,并加大了對評估方案的培訓力度,確保評估依據更加客觀、評估辦法更加科學、評估程序更加規范、評估結果更加真實。
二是加大對縣級統計局工作的指導,加強數據審核力度,確保搜集、審核、錄入的統計數據與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相一致。同時,加強業務培訓,增強統計人員對指標之間協調性的分析能力,確保各項指標相互匹配、有據可依。
(三)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統計弄虛作假行為。
一是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堅決查處一些地方和單位制造假數據、虛報工作業績。一方面,組織各級統計機構認真開展自查,堅決制止和糾正編造各項經濟指標的本期數和同期數等行為,堅決清理把統計部門作為招商引資、經濟增長、民生改善和節能減排第一責任單位的有關文件和做法,要求各縣、區(市)統計局積極向地方政府匯報說明情況,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堅決取消違背統計法精神、影響統計工作獨立性的有關做法,對要求停止而不停止、要求糾正而不糾正的,按偽造統計數據處理。另一方面,認真梳理群眾信訪舉報、媒體披露、網絡反映和案件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弄虛作假、虛報浮夸問題,上下聯動,組織開展統計工作自查、重點抽查、專項檢查和交叉檢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在工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等方面存在的數據不實問題。活動開展以來已開展數據質量檢查30余次,檢查工業企業52家,檢查投資、建筑、房地產項目62個。
二是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對違反統計法律法規、損害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的,堅決依法予以制止和懲處。活動開展我局以來共計查處統計弄虛作假行為124起,其中:對存在問題發出統計檢查一次性告知函的單位有70個,對統計違法案件立案并結案54起,4家單位受罰款處罰、50家單位受行政警告并通報批評。通過嚴格執法、依法治統,使各類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和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等統計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部分統計對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夠
出于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等原因,部分企業和統計調查對象配合程度不高,不如實提供統計數據,瞞報、漏報、遲報、拒報現象一定程度存在。
(二)統計執法不力
一是統計執法力量薄弱。各級各地區統計執法機構不健全,專職人員少,一些縣區甚至沒有專項執法人員;部分執法人員對相應法律知識、統計方法制度、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掌握不夠全面、深入,影響辦案速度和辦案質量。
二是執法環境差。統計執法規章制度不健全,法制宣傳力度不夠,在實際工作中,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難度較大,有些企業和個人法制意識淡薄,對執法工作不重視、不配合,對查處的違法事實不以為然,甚至對統計部門做出的處罰決定置若罔聞,這類情況使統計執法工作很難開展,也嚴重影響了統計執法者的信心。
三是執法力度偏軟偏弱。日常統計執法檢查時間少、次數少,檢查不夠嚴格,對發現問題的單位責令整改的多、處罰的少,在執法工作中存在著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的現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統計法制建設
一是積極上報協調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健全機構、補足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充實執法力量。
二是強化統計執法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和完善統計執法檢查常態化制度,對我市范圍內的企業進行定期的數據質量檢查,對存在統計違法的案件,發現一件,查處一件。
三是加強對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創新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方式,使統計法律法規進企業、進社區,廣泛深入百姓家中,提高全社會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相關知識的知曉率,進一步改善執法環境,預防統計數據虛報、漏報、遲報、拒報等統計違法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