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巡視巡察工作調研報告【三篇】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是實施黨內監督的有益探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巡視巡察工作調研報告【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巡視巡察工作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巡視工作更加重視,巡視力度不斷加大,工作方向更加明確。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中央巡視組落實監督責任,敢于碰硬,善于發現問題,發揮震懾力,遏制腐敗現象蔓延的勢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巡視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如何加強巡視工作,提高巡視成效,是當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一個重要課題。廣東省紀委委員第六調研組圍繞“增強巡視工作發現問題能力,提高巡視效果”課題,深入各市開展調研,形成如下報告——
發現問題難成為制約巡視工作的瓶頸
近年來,隨著巡視工作深入推進,巡視監督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作用和意義日益彰顯。同時,制約巡視工作深入開展的體制機制性問題也愈發突出,集中表現在巡視發現問題難、發現的問題總體質量不高、違紀違法線索較少等方面,影響了巡視成效。
一是了解面上整體情況較多,深挖細究突出問題少。難以聽到反映問題的真話、實話,摸不清問題所在,是目前巡視工作面臨的一大難題。在巡視的個別談話中,普遍存在講總體工作多、講具體問題少,講成績多、講缺點少,講一般性問題多、講實質性問題少,講工作業務多、對領導班子評價少的現象,要碰觸到核心的、要害的問題,難度很大。在對巡視對象的問卷測評中,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現象,使測評結果失真,可參考性不強。
二是關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較多,發現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少。巡視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數量少、比例低。2004年至2013年第一輪巡視,廣東省共開展巡視26批287次,巡視回訪5批40個單位,發現問題1335個,平均每次巡視發現問題4.08個,多數問題涉及被巡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如經濟指標、政府債務、環境保護、干部人才培養等,而作為巡視監督本職所應著重關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問題則不多。據調查,十七大以來廣東省通過巡視發現的各類問題中,違紀違法問題100件,僅占8%。
三是反映取得的成績較多,揭露違紀違法線索少。巡視發現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的成效還不夠明顯,有的地方干部大面積、“塌方式”腐敗,但對該地區的巡視卻發現不了實質性問題。據統計,2009年至2013年第一輪巡視結束,廣東省委10個巡視組共巡視了14批143個單位,發現違紀違法線索92條。2009年至2012年底,廣東省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1143人,通過巡視發現線索59條47人,僅占4.1%。
巡視發現問題難的原因分析
(一)從外部環境看,好人主義盛行,黨員干部不愿、不敢講真話,影響了巡視發現問題的效果。一是不愿講。有的干部雖然了解真實情況,但由于原則性不強,怕得罪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明知不對卻主張少說為佳,甚至對有問題的人和事故意袒護、隱瞞。二是不敢講。部分黨員干部對巡視組缺乏信任,擔心講了真話后被泄露給當地主要領導,引來打擊報復。三是不便講。對巡視效果缺乏信心,認為巡視組解決不了這些問題,講了真話不僅白講,反而會于己不利。特別是在一些政治環境不寬松、民主氛圍不濃的地方,長期沒有講真話的氛圍,“講真話成本大于收益”的官場“潛規則”讓人望而卻步。四是不肯講。個別干部本身就存在違紀違法問題,作為既得利益群體的一員,更不會講真話。
(二)從巡視機制看,干部選配方式僵化、活力不足,制約了工作開展。首先,巡視干部主要來自紀委、組織部兩家,大部分干部多年未輪崗,發展空間也受限制,容易產生“被邊緣化”的感覺。其次,巡視干部大多數是臨時抽調人員,本身對巡視工作不熟悉,再加上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培訓,經驗少、業務水平不高,不能適應巡視工作特別是發現問題的要求。第三,績效考評和責任追究制度缺失,導致工作缺乏硬指標、硬約束,影響隊伍活力。
(三)從巡視內容看,主業不夠突出,職責任務泛化,發現問題的聚焦點不夠集中。近年來,巡視的對象和任務逐步泛化,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建設、民生保障以及黨的建設等各方面的工作均被列入巡視范圍,巡視監督的范圍過寬、過廣,針對性不強,導致精力和焦點分散、蜻蜓點水,很難觸及實質性問題,也難以突出發現違紀違法線索這個主業,成為影響巡視成效的重要原因。
(四)從巡視方式看,創新不足,難以適應形勢發展要求。巡視工作方式方法創新不足,滯后于新時期巡視工作發現問題的需要。比如,巡視中的個別談話變成了“政治待遇”,難以談出真實情況;對來信來訪來電難以應付,又疏于總結研究;走訪調研存在事先安排多、接觸群眾少,看到政績多、發現問題少等情況。又如,巡視任務安排不盡合理影響了監督效果。中央要求對縣一級一屆內至少要巡視一遍,廣東省下轄121個縣(市、區),巡視工作任務重,對有些縣的巡視難免被安排在屆初,不符合監督規律。
提高巡視發現問題能力的建議
發現問題是巡視工作的核心內容,也是巡視監督的重要手段。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進一步確定了巡視職能定位,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巡視的主要任務,突出強調巡視要增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著力發現腐敗問題。因此,切實增強巡視工作發現問題的能力,是巡視工作與時俱進的本質體現,也是提升巡視監督實效的必然要求。
一要轉變巡視職能定位,突出“著力點”,破解工作職責泛化、重點不突出的問題。要堅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開展巡視,將巡視重心由“相對全面”轉變為發現和反映違紀違法線索,重點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上下功夫。在巡視對象上,要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在巡視內容上,要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四個著力”,著力發現貪污腐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等問題。
二要理順干部管理體制,把好“入口關”,破解隊伍結構單一、能力不強的問題。科學選配巡視干部是做好巡視工作的重要前提。建議改革現有的巡視干部選配管理體制,組建一支年輕化、專業化的巡視工作干部隊伍,切實提高巡視干部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一是創新干部管理體制。理順組織關系,將巡視干部編制從原單位剝離,由巡視機構單列編制、單獨設置,將巡視工作崗位作為鍛煉干部、培養干部的平臺。二是拓寬優秀巡視干部晉升空間,綜合運用組織選調、單位推薦、競爭上崗等方式,拓寬晉升渠道,激發隊伍活力,使其增強做好工作的積極性和責任感,真正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優良隊伍。
三要創新巡視方式方法,找準“突破口”,破解發現問題辦法不多、效果不佳的問題。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改進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是巡視工作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必然要求。一是注重“廣”,拓寬收集問題的渠道途徑。通過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信訪、審計等機關和部門,利用實地檢查、座談、訪談、測評特別是分析當地網絡輿情熱點等方式,了解掌握對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舉報,做到帶著問題巡視,增強巡視的針對性。二是突出“深”,增強挖掘問題的能力。要善于從中央和省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看領導班子政治立場是否堅定;從黨群干群關系是和諧還是緊張,看工作作風是否良好,等等。三是抓住“細”,提升以小見大發現問題的分析能力。要善于從細節、具體工作環節中查找問題漏洞,在正常中發現不正常。要抓住“三重一大”等決策過程進行重點關注;對敏感崗位和人員進行重點巡視;對領導干部“8小時”外的行為愛好和生活圈、社交圈等相關情況,進行收集、分析和研判。
四要完善巡視工作機制,圍繞“規范化”,建立考評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破解積極性不高、責任感不強的問題。科學完善的工作機制是推動巡視工作深入開展的基礎。一是要建立科學考評體系,對巡視組年度任務以及每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作為評先評優以及組織選拔任用干部的依據。二是要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結果跟蹤,完善巡視責任倒逼制度,增強巡視發現問題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三是要建立教育培訓機制。結合巡視工作重點,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巡視干部接受教育培訓,提升巡視隊伍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篇二】巡視巡察工作調研報告
20xx年,xx縣委巡察機構全體干部堅持以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視巡察工作方針和縣委巡察工作要求為指導,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職能定位,突出政治巡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靶向治療”,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上聚神,在加強黨的建設上聚力,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聚焦,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個重點”,聚焦“六圍繞一加強”,堅持原則,擔當立業,創新謀業,奮力作為,巡察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并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做好下一步工作,對縣委巡察機構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探索創新,務求實效,巡察機制建設更加完善。按照“探索實踐在前,總結提煉在后”的原則,修訂完善了《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被巡察黨組織配合縣委巡察工作規定》。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修改完善了《中共xx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進一步摸清了底數,明確了任務圖、時間表,制定分解了年度和階段性巡察計劃,確保黨組織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進到哪里,扎牢織密監督網,實現縣委屆內巡察全覆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改進巡察方式方法,第三輪兩批巡察進駐前,巡察干部嚴格按照《巡察工作熟識關系人報告制度》進行回避報告9人次,通過采取審核審查、交叉調整、留痕管理等措施,避免了“人情巡”;建立完善了《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聯系巡察機構工作機制》,由紀檢、組織部門“一對一”與巡察機構定向分析,綜合把脈,先后x次對黨建和黨員干部涉嫌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會診商榷,溝通研判問題線索x件,提高了巡察工作人員分析研判和處置問題的能力,有效解決了巡察專業人員少、黨建和紀律審查業務不熟、力量不足的問題;在全市創新編制《政治巡察暨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監督重點及突出問題表現清單》,明確監督重點x項、問題表現x條,強化“靶向治療”,保障巡察精準高效發現問題。
(二)敢于亮劍,真巡實察,巡察成效更加明顯。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緊緊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開展巡察監督。嚴格遵循“三個基本要求”:既深入被巡察單位多渠道、多途徑了解掌握情況,又沉到一線深入基層尋策問計摸實情察民意;既注重整體把脈、望聞問切,查找發現表層的問題,又抓住重點,解剖麻雀,挖掘背后隱藏的原因;既發現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違規違紀問題,又延伸查找基層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創新巡察“2+1”模式,在堅持做好第三輪常規巡察的同時,緊隨跟進市縣當前中心工作,在全市率先開展了營商環境專項巡察。堅持進度服從質量,適時對優化營商環境進行深度延伸巡察。積極配合協助縣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全市營商環境和城市提升專項巡察工作。第三輪常規巡察和專項巡察共開展個別談話x人次,發放問卷調查、民主測評票x份,接待來訪來信來電x人次,查閱案卷及資料x冊、x份,審查財務賬簿x本、憑證x冊,查看項目現場x個,發現被巡察x個部門單位黨組織管黨治黨“寬松軟”和營商環境不優、干部作風不實等問題x個,向被巡察部門(單位)反饋邊巡邊改問題x個,發現擬移交問題線索x個,其中:常規巡察x個,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x個。對巡察發現的重點問題邊巡邊移、重要線索及時匯報優先核查處置。截止目前,共懲處教育x人次。通過強化巡察整改和問題處置,充分發揮“以案示警”作用,進一步深化巡察工作標本兼治。
(三)真實反饋,全力整改,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積極穩妥、扎實有效的原則,嚴格程序對前兩輪被巡察的x個部門(單位)和扶貧領域專項巡察發現的六大類x個問題進行“雙反饋”、整改情況“雙報告”、整改結果“雙公開”。針對巡察發現反饋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共性問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和縣直機關工委等組織相關專題督導施訓x次;針對財政支出統一結算、辦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相對集中的問題,向行政主管部門分類反饋,集中認領,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建章立制x條,強化監管,形成長效。在全市第一個以縣委名義印發《關于加強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意見》,召開全縣前兩輪巡察共性問題前置整改通報會,扯袖子、提耳朵,倒逼各級黨組織整改“對號入座”,列出前置整改問題清單,從“要我改”變“我要改”,做到未巡先改、未病先治。x個黨組織通過自查自糾列出整改問題清單x條。對接派駐紀檢監察組制定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專項督查實施方案,組織《縣委第一輪第二輪巡察反饋問題清倉見底整改落實專項督查活動》,搭建“被巡察單位為主體,職能部門監管,紀檢監察組織督責,社會各界監督”的整改格局,形成“發現問題—反饋意見—落實整改—督責問責—抓源治本”閉環,磨礪巡察整改“試金石”,確保整改任務落實不懸空、見實效,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錘煉內功,打造鐵軍,樹立巡察干部“忠誠干凈擔當”良好形象。堅持支部“黨員活動日”、巡察機構周一周五例會、組務會常態化,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參與“燈塔-黨建在線”十九大精神答題活動和在線學習,參加德廉知識學習測試和十九大報告理論考試。組織學習新《黨章》、中央和省委《巡視工作規劃(2019-2022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關于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改進”的實施方案》,以“緊握巡察利劍,激揚玫城清風”為主線,以開展“五個一”活動為載體,通過深化學習討論、深入調研排查、深度改進提升,強化巡察機構黨員的“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巡察業務能力。召開巡察辦黨支部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撰寫黨支部和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參加省、市巡察干部綜合能力提升培訓、政德教育、上海交大黨務干部業務能力提升班,10月22-26日在全市率先組織巡察機構全體干部赴上海交大進行專題專班學習培訓,增強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境界和能力,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對政治生態等方面的監督巡察、確保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部署要求落到實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和業務基礎。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嚴格要求巡察機構全體人員嚴格執行《巡察干部十不準》等各項規定,廉潔自律,敬業巡察,勇于擔當,樹立巡察干部“忠誠干凈擔當”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20xx年的巡察工作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隊伍流動性大。每輪次巡察工作中,巡察隊伍都是臨時抽調,人員不固定,不能與本單位工作完全脫鉤,巡察隊伍專業性不強,缺乏實戰經驗,容易出現方向定位不準、尺度把握不牢、內容檢查不細等問題,影響巡察效果。
(二)業務能力不足。巡察工作啟動后,雖然有部分巡察干部參加過簡單的業務培訓,但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業務不對口、業務不熟練等問題,被抽調參與巡察組的人員在巡察中確定談話重點、發現存在問題、尋找問題線索等方面能力欠缺,在撰寫巡察報告時不能結合巡察工作實際梳理問題、準確定性,難以反映被巡察單位的真實情況。
(三)存在抵觸情緒。縣委巡察一直堅持事前、事中、事后多頻次發聲,利用電視臺、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發布巡察公告,積極營造了良好氛圍。但仍有部分黨員干部及群眾不能正確理解巡察工作,抱有戒備心態,不能積極主動參與到巡察工作中來,影響力巡察工作的實際效果。
(四)工作方式不靈活。巡察過程中,被巡察單位一般在動員大會后提前準備基礎性工作,各巡察組在進駐階段基本采取發放測評表、個別談話、設立意見箱和聽取報告等被動的方式“等”問題線索,發現問題線索渠道單一。巡察組主動深入到群眾中或具體問題中收集信息、發現有價值的線索,主動“找”問題力度不夠,從而導致信息來源不廣,群眾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未被發現或捕捉,導致針對性不強,使巡察早發現、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職能作用不突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針對以上問題,xx縣委巡察機構和全體干部將繼續保持高昂的精神風貌和攻堅克難、迎難而上的優良作風,更加準確把握職能定位,不斷創新巡察方式方法,巡察監督更嚴更細更實,力爭巡察監督成效更加明顯。
(一)加強學習培訓,提升理論業務素質和水平,用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巡察實踐。一是多渠道、多形式組織全員培訓,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視巡察工作要求,堅持目標導向,聚焦政治巡察,強化管黨治黨責任,持之以恒、善做善成,一刻不停歇地推動巡察助力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二是結合“大學習、大調研、大改進”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等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研討,自覺把自己和職責擺進去,往高處看、向細處查、向深處悟,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魄力,敢于亮劍,積極履職。三是要加強對被巡察黨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政治生態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確保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二)重整行裝再出發,力爭巡察工作走在前列。風物長宜放眼量,不做“落雁”做“頭雁”。一是在全面總結前三輪巡察工作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認真查找差距,努力做到“三個自覺”:更加自覺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和一如既往、一往無前的工作姿態;更加自覺地做到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更加自覺地持之以恒、善作善成。二是按照市委要求,確保實現年度內兩輪巡察任務。積極與市委巡察辦對接,統籌謀劃,做好第五輪、第六輪巡察工作安排部署、進駐動員。對全縣巡察共性、普遍性問題通報會后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和督查。三是改革完善巡察工作流程,探尋務實管用巡察方式方法,不馳于空想、不騖于虛聲,切實做到思想再解放、落實再深化、作風再錘煉,創新工作思路、加快工作節奏,提升巡察質量。探索制定《關于建立被巡察黨組織對巡察組實行后評估的制度》,建立巡察發現問題底稿制度,倒逼巡察工作更加規范有效。修訂完善《xx縣委巡察監督重點事項和突出表現清單》,高效精準發現更多問題,當好“千里眼”、“偵察兵”,精準發現“四風”方面和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以深入實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為契機,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力爭巡察工作在政治站位、務實創新、擔當作為、巡察效果方面做到“四個走在前列”。
(三)加強自身建設,樹立巡察干部隊伍良好形象。打鐵必須自身硬,巡察更要自身正。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充分發揮黨支部的作用,充分利用好“黨員活動日”平臺,開展豐富多彩活動,切實加強對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忠誠黨和人民,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如饑似渴加強學習,一刻不停增強本領,謙虛謹慎,銳意進取,務實重干,淬火鑄劍練就鐵軍,錘煉亮劍“擔當者”,以沒有最嚴只有更嚴的標準從嚴管理巡察干部,以更加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和優異的成績向縣委和全縣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篇三】巡視巡察工作調研報告
黨章規定,在中央和省區直轄市兩級黨委實行巡視制度。作為填補市縣一級巡視制度空白而建立起來的巡察制度,既是巡視工作向市縣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實現黨內監督全覆蓋的重要途徑。巡察不僅為基層黨內監督提供了有利抓手,使得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黨內監督側重點有所不同,而且可以更有針對性地發現基層黨員干部中存在的問題,為切實治理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提供重要途徑,提升群眾在反腐敗斗爭中的獲得感,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從而避免問題的傳導和擴散。
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提高巡視巡察整體質量,重點在于構建向基層延伸的巡視巡察網絡格局,使巡視巡察與基層紀檢機關形成合力,找準問題,精準發力,做實做細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主要做法
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必須將鄉鎮紀檢機關的日常監督檢查與巡視巡察相結合。作為鄉鎮紀檢機關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黨的政治建設方面: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牢牢掌握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
二是黨的紀律建設方面:堅持高標準、守底線,嚴格落實廉潔自律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以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為重點,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三是黨的作風建設方面: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省委和市委《實施辦法》、縣委《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部署開展規范婚喪喜慶事宜,規范津補貼、獎金發放等,規范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以及省委嚴防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反彈“九嚴查”等“四個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做到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
四是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深入推進我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著力發現和推動查處群眾身邊的“雁過拔毛”“鄉匪村霸”等違反黨的紀律、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特別是脫貧攻堅中的腐敗問題、黑惡勢力背后的腐敗問題、落實惠民政策中的腐敗問題。
五是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專項整治方面:圍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脫貧攻堅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縣委、縣政府《關于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治理實施方案》,緊盯鎮、村兩級責任主體,緊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惠農政策落實、教育醫療、“三資管理”、易地搬遷、危房改造、土地流轉等方面問題,開展“十個嚴查”,加強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專項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部分紀檢監察干部對巡視巡察政治定位把握不準,對配合監督這個首要職責認識不清;擔當精神不強,對配合巡視巡察合力監督的重視程度不夠;“監督的再監督”作用發揮不夠,出現“監督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現象。二是職能定位不明確。執紀監督、審查調查的關系和職能上的“分”與“連”,規定不夠明確。執紀監督和派駐監督的責任、事項、重點等界定不清,難以發揮各自優勢。存在某些問題線索被執紀監督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巡視巡察機構多次調查了解,導致重復監督、資源內耗的現象。三是監督方式不聚焦。對“關鍵少數”、關鍵崗位、重點領域的監督缺乏有針對性的措施,搞“大水漫灌”式監督。一方面,針對一把手的監督,破解辦法不多,成效不夠明顯。另一方面,監督手段單一,習慣于聽取匯報、個別談話、列席會議、查看臺賬等常規途徑,對如何更好結合被監督單位實際情況,把監督做實做細的辦法不多。
三、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是堅持巡視巡察政治定位。定位不準,方向就會偏,這是關系巡視巡察監督的重大原則問題。巡視巡察必須要堅持政治巡視巡察,而不是業務巡視巡察,是圍繞被巡視巡察黨組織堅持黨的領導開展的全面“政治體檢”。要緊緊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找準被巡視巡察黨組織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強化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推動被巡視巡察黨組織從思想認識到具體行動,嚴格尊崇黨章,嚴格執行黨規黨紀,真正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切實把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凸顯出來。同時,鎮紀委要善于見微知著、由表及里,從巡視巡察反饋的問題中發現苗頭性問題,重視分析普遍性問題,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個別人的問題蔓延成一群人的問題。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形成震懾。要把問題導向作為巡視巡察監督的生命線,把能否發現問題作為衡量巡視巡察工作成敗的標準。巡視巡察監督要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圍繞“六項紀律”,深化“四個著力”,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上下功夫。在巡視巡察對象上,做到哪里問題集中就先巡視巡察哪里,哪里群眾反映強烈就先巡視巡察哪里,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突出對被巡視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在巡視巡察任務上,根據地區、單位的特點有所側重,對鄉鎮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成員的巡察,相對側重于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對村級的巡察,重點放在監督處事不公、履職不廉潔、作風不民主等方面。在巡察的方式方法上,在采取常規巡察和專項巡察方式的基礎上,根據任務的需要,探索交叉巡察、聯合巡察等方式,增強巡視巡察效果。
三是堅持發現問題整改到位。巡視巡察監督的效果能否體現,整改是關鍵。巡視巡察工作結束后,在聽取巡視巡察情況匯報的基礎上提出明確要求和處置意見。要堅決防止重巡視巡察、輕整改的問題,對巡視巡察反饋的整改建議,要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形成報賬、交賬、轉賬、查賬、銷賬的完整鏈條。嚴格整改責任制,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對賬銷號,逐項落實。整改情況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認真開展巡視巡察整改“回頭看”,對之前沒有發現的問題再發現,對尚未深入了解的情況再了解,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動再整改,持續形成再震懾。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通報曝光,嚴肅追責。
總之,要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提高巡視巡察整體質量,必須緊扣基層特點,突出政治巡察,盯住扶貧領域及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和問題線索成案率,重點要完善巡視巡察工作機制制度,建立與紀委和組織部門的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對接,做到巡視巡察一批、印證一批、移交一批、查處一批;建立與審計部門的協調機制,實現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建立與公檢法等單位的協調機制,加強信息查詢、商請督辦等方面的協調配合。把巡視巡察與基層監督檢查結合起來,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落實,形成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