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通用4篇)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法治原則,嚴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項權力都在法治軌道上運行。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從決策到執行及監督的整個過程都納入法制化軌道,權利與責任緊密相聯,集陽光政府,有限政府,誠信政府,責任政府于一身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通用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
根據中共**縣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縣依法治縣委發〔2020〕1號)和省、市、縣要求,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切實提高法治政府建設質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充分認識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指出問題的嚴肅性和整改落實的極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牢牢扛起問題整改的政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主動認領,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固基礎、強弱項、補短板,認真整改解決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二、整改原則
按照“照單全收,直指問題,靶向施策,靠實責任,深入整改”原則,本著“認真對待,認真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對反饋問題不打折扣,全面認領,逐項整改,確保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一)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充分認識督察發現短板弱項的嚴肅性,充分認識認真開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責任,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扎實整改,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徹查整改。緊扣反饋問題,全面“對標對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漏項、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確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實。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對需長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計劃,倒排工期,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堅持點面結合、舉一反三,認真梳理各股室、各企業法治政府建設突出問題,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切實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
(三)壓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和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強化責任督查考核,堅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業法治政府建設問題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業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整改落實,對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相互推諉扯皮,決不允許在整改上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督辦問責,對虛假整改、數字整改、紙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四)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將整改工作與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全面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相結合,堅持標本兼治,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新部署,統籌做好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及各協調小組和辦公室組織機構,強化組織保障。全方位審視和改進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薄弱環節,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設創建,嚴格落實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辦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整改問題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甘肅省反饋問題五方面21個;實地督察天水市反饋問題17個,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區、麥積區)10個、秦安縣7個。針對這38個問題,制定以下110項整改措施。
(一)實地督察甘肅省反饋問題
中央依法治國辦從“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需要繼續深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和決策機制有待完善”“行政執法能力和規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等五方面反饋21個問題。
問題1: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學習領會不夠,對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要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建設法治政府目標任務缺乏責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特別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列入黨政機關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內容,進行1次集中學習;2.就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組織專題法治講座;3.將中央、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列為黨政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必學內容,進一步加強學習。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2:有的領導認為法治政府建設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門的事,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關心、不重視。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設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規工作,沒有作為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工作去謀劃和推進。
整改措施:1.局務會議和各股室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3次;2.縣政府及部門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或要點;3.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黨委(黨組)績效考核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3:少數地方對中央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總體部署和目標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對法治政府建設沒有明確思路和計劃。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業對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進行全面自查整改;2.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法治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工業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4:一些業務部門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沒有把法治工作與業務工作擺在同等位置,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現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業對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進行自查整改;2.開展1次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工業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5:少數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仍然習慣于憑主觀、靠經驗決策。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憲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學習;2.開展“七五”普法總結驗收,謀劃“八五”普法工作;3.嚴格落實重大決策有關程序規定,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4.落實重大決策目錄制度,實行清單管理。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6:有的地方黨政機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思想認識、工作力度、責任傳導層層遞減,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
整改措施:1.嚴格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建立健全壓力責任傳導機制,壓緊壓實工作責任;2.將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7: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不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動性不強,上級不督察檢查就不過問、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整改措施:1.各鄉鎮、各部門對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進行自查整改;2.開展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職責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8:有的地方黨委履行推進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職責落實不到位,對本地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不細不實,對重大法治問題沒有及時研究處理,沒有按要求聽取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沒有主動按規定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督察檢查;部分地方黨委理論中心組沒有嚴格落實集體學法制度,沒有或很少學習國家法律法規。
整改措施:1.縣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2次,按要求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2.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4.將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按要求公開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中法治政府建設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縣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2.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政務公開渠道,公開縣政府及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政府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中的比重;4.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0: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履行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有的甚至沒有制訂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個別部門制訂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工作要點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級部門文件,內容缺乏針對性,難以落實。
整改措施:縣政府部門按要求制定實施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部門實際,增強規劃和計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規范性文件沒有遵循規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沒有進行充分評估論證;有的雖然進行了合法性審核,但存在“走過場”、“趕會”現象,甚至個別規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審核后依然存在越權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問題;個別地方將應當主動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定為依申請公開文件。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關規定,將評估論證、合法性審核作為必經程序,加大合法性審核力度,杜絕越權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問題;2.縣政府及部門通過門戶網或其他政務公開渠道,主動公開所有規范性文件;3.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1次自查清理。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有的在制定相關制度時沒有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本地區、本部門重大決策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未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2.縣政府及部門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重大決策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增強針對性、可操作性;3.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有關規定,把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作為必經程序。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3:各地在制定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眾意見渠道不暢、范圍不廣問題,公眾意見因缺乏有效的意見反饋機制和平臺無法得到有效體現。
整改措施:1.縣政府及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進行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拓寬和暢通征求公眾意見渠道,擴大征求意見建議范圍;2.涉及社會管理事項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過程中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對企業切實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律師的意見;4.建立健全征求意見建議記錄制度和采納情況反饋機制。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4:行政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在一些地方較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等程序救濟權利、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決定程序缺失、違規代收代繳罰款等問題。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時,征收范圍不明確,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損害被征地農民權益。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察,將土地、房屋征收行為列為督查重點;3.按年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不斷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和行為;4.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加大對違法或不當執法行為糾錯力度。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5: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不夠,一些地方行政執法信息公示不及時、不規范,一些執法部門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未嚴格進行法制審核。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6:“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監督抽查結果沒有得到充分應用,跨部門聯合開展隨機檢查在基層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對“雙隨機、一公開”和跨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17:一些部門行政應訴能力不足,出庭應訴人員不能準確把握案件爭議焦點,不能針對原告訴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辯意見。
整改措施:1.通過召開工作會議、通報典型案例、加強日常指導、開展業務培訓等多種方式提升行政應訴人員應訴能力;2.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3.充分發揮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篇二】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
根據《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問題**州整改方案>的通知》(臨州法辦【2020】11號)精神,對涉及州科技局的五個方面10個問題進行認領,現結合科技局實際,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標
從全面依法治國和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整改工作對于推動我局法治建設、促進依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極端重要性。對于省上反饋整改的21項共性問題和州上自查出的5項個性整改問題,進一步梳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逐條逐項研究整改。確保整改工作務實、整改過程扎實、整改結果真實,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
二、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方面
問題1: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學習領會不夠,對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要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建設法治政府目標任務缺乏責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發揮“關鍵少數”以上率下作用。
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州科技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專題學法不少于2次,嚴格落實會前學法制度,強化黨員干部法治意識。
二是推動各科室工作人員學法用法。
結合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單位九個職能科室嚴格落實學法計劃,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促進學用結合、普釋并舉。
三是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黨組書記負責及時研究,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使法治政府建設與科技創新共同推進。每年按時向州委州政府報告法治建設情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四是注重考核結果運用。
依托網絡培訓平臺,推動單位黨員干部依托“學習強國”、“甘肅黨建”等學習近平臺,學法用法線上線下相結合、自主學習與集中教育培訓相結合,并將學法結果與年度考核相掛鉤。
整改科室:局九個科室
責任人:黨組書記、局長馬顯鋒及各科室負責人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強化責任落實方面
問題2: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
不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動性不強,上級不督察檢查就不過問、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
組織學習《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職責任務、工作要求,轉變觀念,提升認識,切實擔負起推動法治建設政治責任。
二是健全運行機制。
自覺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科技創新、科技項目建設等重點工作同步推進,常態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強與市場監管局、安委辦等單位的協調配合,增強機關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業科、成果辦
責任人:田學龍、馬鳳蓮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3: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履行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有的甚至沒有制訂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個別部門制訂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工作要點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級部門文件,內容缺乏針對性,難以落實。
整改措施:
壓實主體責任。嚴格履行局黨組推進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并按計劃統籌部署推進。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黨組書記、局長馬顯鋒,梅海鵬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三)規范行政執法方面
問題4:“雙隨機、一公開”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監督抽查結果沒有得到充分應用,跨部門聯合開展隨機檢查在基層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對風險較高的領域開展有針對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門協調聯動。加強與市場監管局、安委辦等部門的執法配合,確定聯合檢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干擾,避免出現多頭執法、執法標準不統一、重復處罰的現象,將查處結果及時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業科、成果辦
責任人:田學龍、馬鳳蓮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四)
法治隊伍建設方面
問題5:黨政機關法律顧問作用發揮不充分,一些地方黨委工作部門未按要求設立法律顧問,不少基層政府部門還未設立法律顧問;有的單位雖然設立了法律顧問,但主要承擔行政應訴工作,存在“事前不參與、事后忙救火”現象。
整改措施:
一是設立法律顧問。
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化常態化參與政府工作的途徑和機制,規范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顧問職能范圍。
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由傳統的法律咨詢、合同審查等服務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決策、行政執行、文件制定、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行為等工作拓展延伸,確保法律顧問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發揮作用。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梅海鵬
整改時限:計劃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問題情況
問題6: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現在:個別縣(市)和一些部門的領導對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和推動工作的意識不強、能力不足;行政應訴中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不夠;一些縣(市)部門的契約意識還不強,存在涉企歷史遺留問題。
整改措施:
一是堅決執行《**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和法治領域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痛點問題。
二是要堅持執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黨組書記、局長馬顯鋒,梅海鵬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7:執法不規范的問題在一定領域和部門任然存在。執法不公不嚴、執法不規范不文明。執法力度不夠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特別是基層執法力量不足;一些縣(市)部門由于編制限制,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力量薄弱;個別縣屬部門執法卷宗不規范,執法意識和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整改措施:
需要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監督等方面的程序運用,規范自由裁量、罰繳分離、案卷制作各環節的執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業科、成果辦
責任人:田學龍、馬鳳蓮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8:“放管服”改革需要規范到位。一些縣(市)和部門在推進“四辦”改革中,任然存在審批慢、辦事難的現象,承諾和兌現之間還有一定的差距;由于縣(市)人才、技術力量不足,對技術性強的下放事項的承接能力需要評估。
整改措施:
對全州8縣(市)承接能力進行評估后決定是否將暫由我局承接的縣(市區)級企業研發中心認定事項進行下放。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梅海鵬
整改時限:計劃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問題9:監督機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門對事中事后的監管上存在認識上的差距,導致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整體推進,特別是對跨部門的監督,缺乏溝通協調,沒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科技項目管理,與項目實施單位、監管單位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科技項目實施進度、質量進行督導檢查,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
二是對科技項目進行事中、事后評估,保證項目實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整改科室:農業科、企業科、綜合科
責任人:喇俊玲、田學龍、馬莉萍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10:法律專業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復議、行政仲裁法治審查、法律評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當前全州法律專業人才缺乏,特別是縣(市)專業人才匱乏已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開展,難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據州委組織部的招聘計劃招聘法律專業人才。
二是及時組織法治人才參加州委的有關專業培訓。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梅海鵬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督查反饋問題的嚴肅性,充分認識認真開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扎實推進,確保高效徹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二)扎實推進問題整改。
要對反饋問題進行認真研究,
根據本方案確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確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實。要結合問題整改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對疫情防控中暴露出來的應急處置、風險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時補充完善,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進一步增強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紀追責問責。
要依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規定》,依法依紀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進行責任追究,并報州委依法治州辦。要在嚴肅問責的同時,按照規定寬容相關責任人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錯誤失誤,嚴格做到“三個區分開來”進一步激勵相關責任人員在法治政府建設中擔當作為、履職盡責?
【篇三】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統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國辦第八督察組2019年12月份對甘肅省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期間實地督察了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印發的《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甘肅省整改方案》要求,定西市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反饋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和目標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堅持以問題整改為抓手,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建機制,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新水平、再上新臺階。
堅持問題導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依法治市辦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反饋的問題和甘肅省整改方案,結合2020年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了《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甘肅省問題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留死角、不拖“工期”。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制定整改方案或任務清單,建立整改銷號臺賬,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項一項抓落實,并及時報告整改情況,確保所有問題按期高質量清零。
聚焦突出問題,梳理硬性規定
為促進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徹底整改,根據《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甘肅省問題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市委依法治市辦結合實際,制定了《中共定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強化重點措施落實促進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通知》,梳理了強化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責任落實機制五個方面26項重點措施,明確每項措施落實的具體要求,以硬性規定推進問題整改清倉見底。
落實督察責任,持續跟蹤問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試行辦法》《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試行辦法》等規定,市委依法治市辦部署近期內開展整改專項督察,通過專項督察、重點督辦、督促整改,推動層層靠實責任,傳導壓力,促進整改措施落地見效。
【篇四】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統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國辦第八督察組2019年12月份對甘肅省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期間實地督察了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印發的《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甘肅省整改方案》要求,定西市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反饋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和目標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堅持以問題整改為抓手,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建機制,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新水平、再上新臺階。
堅持問題導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依法治市辦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反饋的問題和甘肅省整改方案,結合2020年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了《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甘肅省問題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留死角、不拖“工期”。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制定整改方案或任務清單,建立整改銷號臺賬,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項一項抓落實,并及時報告整改情況,確保所有問題按期高質量清零。
聚焦突出問題,梳理硬性規定
為促進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徹底整改,根據《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甘肅省問題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市委依法治市辦結合實際,制定了《中共定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強化重點措施落實促進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通知》,梳理了強化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責任落實機制五個方面26項重點措施,明確每項措施落實的具體要求,以硬性規定推進問題整改清倉見底。
落實督察責任,持續跟蹤問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試行辦法》《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試行辦法》等規定,市委依法治市辦部署近期內開展整改專項督察,通過專項督察、重點督辦、督促整改,推動層層靠實責任,傳導壓力,促進整改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