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匯編4篇
方案,漢語詞語,一般是指進行工作的具體計劃或對某一問題制定的規劃。方案,漢語詞語,一般是指進行工作的具體計劃或對某一問題制定的規劃。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匯編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1
一、范圍和對象
戶口在溫江區并在我校入學的城鄉孤兒、殘疾兒童、烈士子女、少數民族兒童、因病因災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兒童優先予以資助。
申請認定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經區縣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在我校入學的兒童。
(二)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是指家庭所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在校生活基本費用的兒童。
特殊情況認定條件,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可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
(一)烈士、優撫家庭子女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民政部門指定的救助對象;
(二)持有市、區縣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證明的城鎮家庭子女;
(三)父母務農或父母一方暫時失業,家庭成員中有殘疾或疾病且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
(四)父母或父母一方有長期患重病,無醫療保險,且醫療費用數額巨大,造成嚴重家庭經濟負擔的。
二、程序
(一)義務段家庭經濟困難生教育資助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按學年發放。于每年9月開校后10天內受理資助申請。
1、低保家庭兒童、孤兒須分別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兒童福利證”,殘疾兒童須持有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同時還需提供受資助兒童和監護人戶口簿。以上材料必須提供所有原始證件和一份復印件,原始證件經學校核對與復印件相符后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復印件由學校留存備查。與此同時,務必在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辦公室同時辦理低保家庭學生網上教育資助登錄工作。
已被所在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將繼續享受資助政策。
2學校要成立資助管理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提交的資助申請進行認真審定。確定擬資助名單后,將收到的低保證復印件,受助學生名冊(蓋上本單位公章),按規定要求統一到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經審核后,在學校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無異議后,學校進行網上教育資助提交操作,確保受助學生順利通過網上教育資助。
三、工作要求
1、學校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采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所有在校學生的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兒童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2、制定我校資助具體實施方案,并上報區學前教育中心審核備案。
3、學前教育資助管理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并要建立專門檔案,將公示材料、兒童資助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4、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資助標準,對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辦園資格。
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2
為切實做好資助政策的宣傳,提高學生家長對資助政策的知曉度和滿意度,更好地落實上級有關資助政策和教體局《資助政策宣傳工作計劃》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校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上級學生資助政策,加大資助工作宣傳力度,提高資助工作服務質量,確保學生資助政策“應知盡知、應助盡助”。
二、主要措施 (一)、宣傳月活動 把每年3月和9月作為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月。通過開學典禮、年級會、主題班會、短信發送、微信推送、發放資料、廣播等多途徑多手段,宣傳給學生,并通過學生宣傳給家長。
1、校內宣傳做到“六個一”:即設立一幅永久性的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欄、發放家長學生一份宣傳資料、召開一次主題班會、舉辦一期班級板報、舉行一次主題培訓會、懸掛一幅宣傳標語。
2、適時開展“助學、筑夢、鑄人”主題感恩活動。
(二)、做好經濟困難學生家庭實地走訪。
組織受助學生作為“資助宣傳大使”或結合教師“大家訪” 行動,走進農村,走進家庭,消除盲區和死角。, (三)、做好“兩課”宣講和“兩封信”印發工作。
“兩課”師指開學時給學生上一節資助政策宣傳課,全面介紹本學段資助政策以及申請、評審和發放等流程,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知曉資助政策;
畢業前,上一節下一學段資助政策宣傳課,讓學生了解下一學段學生自治政策。“兩信”是指開學為每一名在校學生家長寫一封本學段資助政策宣傳信,學生享受資助政策后再為每一名享受資助的學生家孩子家長寫一封該生享受資助情況的說明信。兩封信做好回執簽字存檔。切實做到政策宣傳全覆蓋。
(四)保持資助熱線電話暢通。公布負責老師電話,隨時答疑解惑、解決問題。
(五)加強隊伍、制度建設 1、班主任隊伍建設。班主任是學生資助政策宣傳與解讀第一責任人。要把班級管理與資助政策宣傳結合起來、把學生資助與立德樹人結合起來,把誠信教育、勵志教育、感恩教育、社會責任感教育郵寄結合起來。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助學.筑夢.鑄人》主題教育。
2、健全宣傳機制。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宣傳,要嚴格把握尺度、合理選擇時機,運用有效方式,準確表達內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以副書記為組長的政策宣傳小組,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精心策劃,周密組織,做好宣傳工作,確保家喻戶曉。
2、健全并創新宣傳機制。創新宣傳形式,利用各種媒體手段多角度宣傳資助政策,注重宣傳的時效性與長效型,推動宣傳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3
一、切實加強對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工作的領導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實行校長負責制,明確承辦機構和人員,學校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學校助學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確保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進行。
二、準確把握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條件
(一)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和范圍。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我市范圍內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
(二)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評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元,分兩個學期發放,每學期750元。
(三)國家助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條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應優先認定:
1、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或孤殘學生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2、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者;
3、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4、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
5、享受農村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且經濟困難的";
7、有其他特別困難情形者。
三、完善資助運行機制,嚴格資金發放管理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國家助學金管理的具體辦法。建立專門檔案,各班在資助工作完成后,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認定評議過程資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助學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以年級為單位交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年度建檔備查。
(一)國家助學金的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應在每年秋季開學后兩周內向學校提交申請,填寫《宿州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會和鄉鎮(街道)民政等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附件2)。
(二)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的認定流程
分班級、年級受理評議和匯總上報三個階段:
以班級為單位,組成由班主任、班長、民主選舉的學生代表6人(共8人)組成的認定評議小組,選舉過程要有記錄。評議小組受理學生申請,統計申請學生數字及時報至級部。
班級評審認定過程要有記錄,認定評議小組成員要簽字
3),評議結果要在班級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級、年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由學校領導班子、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的評審領導小組評審確定,并將評審結果在學校公開欄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學校為每位受助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銀行儲蓄卡發放后,學生應簽字確認。
(三)國家助學金發放流程。
①學生提出申請;②學校組織國家助學金對象的評議認定工作;③學校填寫《宿州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撥付申請表》、《宿州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明細表》報教育、財政部門審批;④財政部門根據最終確定的國家助學金名單,通過銀行卡方式將資金直接發放到學生;⑤國家助學金發放后,享受國家助學金學生應簽字確認,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存檔備查。
(四)國家助學金的管理。
學校應對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各年級、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不得將國家助學金打入飯卡或校園卡。為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中抵扣。
(五)有關報表要求。
學校各學期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明細表》報同級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四、各級部、班級務必嚴格把關,確保國家助學金真正用于品學兼優、積極要求進取的貧困學生,確保國家助學金切實用于學生學習、生活開支。
學校、級部、班主任將對受資助學生實施跟蹤管理。凡發生違反校紀校規行為、生活鋪張浪費、學習態度明顯變差,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學校將立即停止對其資助;凡在申請資助過程中缺乏誠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追回全部補助外,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同時,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4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教育部“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工作”要求,大力宣傳國家資助政策,著重宣傳我校資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單位要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在暑假期間開展系列宣傳活動,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和口號
活動主題:政策下鄉,筑夢成長。
活動口號:國家資助,就在你身邊。
二、活動目的
1.加強資助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頗具特色的暑期資助政策宣傳活動。通過“手把手傳遞、面對面交流”,向廣大學生和家長宣傳黨的十九大有關學生資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講解學生資助“獎、貸、助、勤、免、補”政策體系,說明我校學生資助措施具體內容、申請材料和辦理程序。熱情服務,答疑解惑,使國家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憂入學。
2.樹立資助典型,發揮資助育人功能。各培養單位要通過傳統媒體、新媒體全面宣傳、展示學校和本單位在資助育人方面開展的特色活動和育人成效。通過走訪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家長,了解學生家庭情況、受地方扶貧資助情況及對學校資助的評價。追蹤在校期間受過資助的已畢業校友工作、生活情況,選樹自立自強典型人物。
三、活動形式
1.選拔資助政策宣講員。各培養單位從獲得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或其他社會資助的在校生中,選拔具備良好溝通表達能力的學生,經培訓后擔任“資助政策宣講員”,利用暑期返鄉、實踐、旅行等機會,力所能及地開展資助政策宣講、資助育人宣傳等活動。
2.組建資助政策下鄉宣講團。有條件的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結合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選拔組建不少于5人組成的“國家資助政策宣講團”,奔赴貧困縣、貧困村廣泛宣傳國家資助政策和學校資助措施。針對即將就讀大學的高中畢業生及其家庭,特別是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做到提前宣傳、提前知曉、提前解憂。
3.重點做好新生、畢業生政策宣講工作。用好“一網兩微”,通過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各種途徑,發布內容豐富的宣傳素材,及時報道暑期宣傳活動進展情況,增強學生資助政策社會效益和在家長和學生中的影響力。針對20XX級新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入學報到“綠色通道”、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及國家獎助學金等政策宣傳。做好貸款畢業生的政策講解服務工作,針對貸款合同到期的畢業學生,講清還款程序和違約責任;針對符合貸款代償條件的畢業生,講清代償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四、具體要求
1.高效建立資助宣傳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學生資助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級負責、責任到人。各培養單位資助服務站站長為學生資助宣傳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推進資助宣傳工作,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對于學生資助重點宣傳任務,要親自部署、親自督導、親自參與,積極協調、牽頭推進、跟蹤問效。
2.精準把握資助宣傳對象和時機。加大對資助范圍、資助標準、資助程序等內容的宣傳,把新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的學生作為重點人群加強宣傳,記錄相關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優先幫扶,精準資助。結合宣傳中遇到的咨詢情況,提前安排布置新生報到期間各單位資助服務站工作,確保“綠色通道”高效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