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察整改方案(合集5篇)
環保,全稱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創新研發的,也有法律的、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環保督察整改方案(合集5篇),歡迎品鑒!
第一篇: 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1、進一步加強宣傳。整改措施:組織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開展環保宣講活動,利用“法制宣傳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活動期,主動送法到企業。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宣傳環保方針政策,配合各項工作做好及時宣傳報道、曝光環境違法行為、樹立先進典型,組織策劃向國家、省和市級媒體報送優秀新聞稿件和信息。利用生態鎮、生態村、生態家園建設、飲用水源保護等農村環保工作項目逐步加強農村環保警示教育和正面宣傳引導。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環保工作進展、環境質量狀況等信息,在有關媒體定期公布環境質量、企業守法情況、重大項目審批服務情況,廣泛接受監督。
2、進一步強化服務。整改措施:修訂完善《環保局全方位服務企業辦法》,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堅持項目入駐、人員入駐、一體化的運作方式和“應進必進、集中辦理”的原則,對我局審批、服務的行政審批項目全部入駐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進行綜合管理,實行窗口統一受理、辦理、發放,實施“三加三減”工作法,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進一步加強監管。整改措施:4月份啟動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在全市開展以整治城市揚塵,改善空氣質量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監管,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嚴格按照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堅持日常執法與專項執法相結合,切實開展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身心健康的環保專項行動,采取突擊檢查,夜間巡查等方式,加強對企業污染設施運行的現場檢查,確保正常運轉。加強建設環境管理力度,2012年確保項目環評率達到100%。對涉危涉重化工企業進行重點監察,集中整治陶瓷產業環境污染,實施碧水藍天工程,力爭使我市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4、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整改措施:堅持每周政治學習制度,開展“創學習型機關,做學習型干部”以及“雙學創四好”活動,狠抓隊伍思想、作風、組織、業務、制度建設,強化政治理論學習,積極爭取、創造有利條件使干部職工參加長、中、短期業務培訓,鼓勵干部職工參加各項理論和專業知識學習等再教育學習活動。定期組織干部職工進行工作經驗交流。
5、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整改措施:扎實開展以“轉作風、當先鋒、促跨越”為核心的“喜迎十八大、爭創新業績、推進新跨越”主題實踐活動。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走訪服務對象,調查了解環保系統工作人員工作作風,發現問題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及時通報各科室、單位工作完成情況,并計入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考核。嚴格遵守環保系統社會服務七項公開承諾,提高服務意識和水平。提前介入、全程跟蹤指導建設項目和企業新、改項目,對企業污染物的處理和工藝采用提出專業指導意見和建議。近期邀請人大代表參觀檢點企業排污設施運行情況及違法企業整改情況。認真及時的處理群眾污染投訴,保障群眾環境權益。
第二篇: 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據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五個強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廳整改方案要求,圍繞整改問題清單,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精準發力,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實,推動我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以本次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工作為契機,徹底查找問題根源,全面梳理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以及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對標一流,以高度重視、高度負責、鐵腕治污的決心和意志,落實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為守護“大同藍”作出應有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一崗雙責,嚴格落實責任。認真落實整改工作責任,進一步完善領導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2、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改重點。對于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立即整改,確保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到位。對于需要長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續推進,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取得明顯成效。重點要緊盯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以及渣土運輸管理等工作,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環境保護問題大排查、大整治。
3、堅持嚴格標準,確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終要用環境質量改善來檢驗,用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來評判。要堅持用嚴格的標準、扎實的作風,發揚“四鐵”精神,全面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位,確保整改成效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三、整改目標
1、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2017年底前完成御東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陽高縣污水處理廠擴容及配套管網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十里河引污治污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恒安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2017年9月底前完成天鎮污水處理廠污水不經處理溢流問題的整改。
2、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2018年建成天鎮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
3、強化渣土運輸管理
按照“抓兩頭、管一線”的原則,做好渣土運輸車輛密閉運輸、沿線拋灑、隨意傾倒的管理力;提高規范化、科學化管理水平,全市渣土運輸車輛GPS監控系統安裝率達到90%以上,并保證正常使用。
四、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廳整改要求,加快推進我委中央環境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務,決定成立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主要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環境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面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各單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注重協調配合,齊心協力推進整改工作。
2、細化整改措施。各單位、各科室要根據本方案,進一步細化整改方案,層層分解落實整改任務,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確整改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責任人,確保按時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機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和情況匯總,加強統籌和督導,定期監督檢查整改進展情況,落實閉環管理,整治一項、核查一項、注銷一項,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4、建立定期報告。各相關單位、科室要指定專門聯系人,每周四12時前向領導組辦公室報送整改進展情況和下周工作計劃,每月報送整改工作總結。
第三篇: 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 ? 根據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五個強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廳整改方案要求,圍繞整改問題清單,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精準發力,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實,推動我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以本次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工作為契機,徹底查找問題根源,全面梳理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以及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對標一流,以高度重視、高度負責、鐵腕治污的決心和意志,落實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為守護“大同藍”作出應有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一崗雙責,嚴格落實責任。認真落實整改工作責任,進一步完善領導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2、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改重點。對于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立即整改,確保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到位。對于需要長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續推進,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取得明顯成效。重點要緊盯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以及渣土運輸管理等工作,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環境保護問題大排查、大整治。
3、堅持嚴格標準,確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終要用環境質量改善來檢驗,用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來評判。要堅持用嚴格的標準、扎實的作風,發揚“四鐵”精神,全面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位,確保整改成效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三、整改目標
四、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廳整改要求,加快推進我委中央環境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務,決定成立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主要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環境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面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各單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注重協調配合,齊心協力推進整改工作。
2、細化整改措施。各單位、各科室要根據本方案,進一步細化整改方案,層層分解落實整改任務,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確整改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責任人,確保按時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機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和情況匯總,加強統籌和督導,定期監督檢查整改進展情況,落實閉環管理,整治一項、核查一項、注銷一項,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4、建立定期報告。各相關單位、科室要指定專門聯系人,每周四12時前向領導組辦公室報送整改進展情況和下周工作計劃,每月報送整改工作總結。
第四篇: 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抓好督察整改,根據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緊緊圍繞建設“五個中心”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把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從嚴壓實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支持服務“六穩”“六保”,有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兼顧,系統整改。堅持推動督察整改和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結合,加快推進第一輪、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逐條逐項整改,確保全面覆蓋、應改盡改。
??(二)實事求是,科學整改。堅持問題導向與科學治污相結合,緊密結合上海實際,以控制環境風險、消除環境影響為基本出發點,統籌考慮整改目標的可達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時限的合理性,科學制定整改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整改工作。
??(三)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堅持即知即改與常態長效相結合,嚴格立行立改,強化常態長效,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注重解決深層次矛盾、結構性問題和體制機制性障礙,以整改促進優化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推動高質量發展。
??三、工作目標
??(一)督察反饋意見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進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24項具體問題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11項,2024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督察期間交辦的2481個信訪件(目前尚有66個未辦結)2020年底前基本辦結和階段性辦結。繼續加快推進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改善。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規劃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明確的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到2025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穩步提升,力爭實現大氣主要污染物的達標;主要河流斷面水質優III 類水體比例達75%左右,河湖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95%以上;森林覆蓋率達19.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9.5平方米,濕地面積總量維持在46.46萬公頃以上。
??(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對照最高標準、最好水平,進一步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上海市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站位,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排頭兵、先行者的政治責任
??1. 堅定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形式深入學習,做到學懂弄通做實。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堅定不移地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到位。
??2. 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修訂《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健全完善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出臺我市《關于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生態環境治理新路。
??3. 健全完善生態環保督察機制。制定《上海市實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辦法》,組織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推進例行督察,加強專項督察,嚴格督察整改。構建督察整改效果評價體系,完善整改項目驗收、銷項制度。
?? (二)聚焦重點,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1.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加快推進中小燃油燃氣鍋爐提標改造,2020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改造任務。扎實推進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現工業爐窯穩定達標排放。開展新一輪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20%重點企業深化治理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按照一廠一策、分步實施原則,持續推進寶鋼、上海石化等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加大國三柴油貨車淘汰力度,分步推進實施國三柴油貨車擴大限行措施,加快淘汰國二及以下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車船油品質量的監管執法,堅決有力打擊“黑汽柴油”違法犯罪活動。持續做好加油站、汽修、揚塵、餐飲等社會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2. 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深化河湖長制,2020年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大力推進竹園、寶山泰和、嘉定安亭、崇明城橋等一批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和建設工程,持續推進市政管網雨污混接改造,加大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力度,優化排水設施運行管理。加快推進天山、泗塘、曲陽、桃浦、龍華和長橋污水處理廠初期雨水調蓄工程,推進蘇州河深層排水調蓄管道系統工程試驗段建設。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長效運行管理機制。推進海綿城市試點建設,2020年底建成區的20%區域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3. 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編制出臺《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方案》,深入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控,抓好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嚴格監督執法,依法推動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進南大、桃浦土壤修復試點。堅持處置與利用相結合,規范河道疏浚底泥還田、還林行為,完善常態長效監管機制。持續推進“198地塊”減量化工作,加強減量化復墾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符合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不用于耕種,依法進行分類管理,保障減量化復墾地塊后續安全利用。
??4. 扎實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鞏固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實效,著力完善全程分類體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置設施,健全可回收物回收體系,持續引領垃圾分類新時尚。加快推進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2020年底建成老港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實施我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的強制使用制度,2020年底前建成嘉定、浦東、松江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加快推進松江小昆山、金山漕涇、金山新江等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堆放點)排查整治。
??5. 加強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金山地區新一輪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明顯好轉。全面推進振華重工長興基地環境綜合治理,強化崇明生態島環保監管力度,設立崇明區生態環境局長興分局加強對海洋裝備領域的環保監管、指導和服務,深入推進嘉定區涉重金屬企業規范化整治,加快推進寶鋼鋼渣堆場綜合整治。加強我市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環境違法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羅涇碼頭、長興島第二發電廠灰場等整治工作。以點帶面,積極推進道路交通噪聲專項治理。
??(三)源頭防控,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
??1. 實施空間分類管控。建立全域全要素國土空間管控體系,逐級落實“四條控制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城市開發邊界和文化保護控制線)管控體系,強化底線約束。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勘界,細化落實管控機制。印發《上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持續深化分類分區管控要求,指導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并將該實施意見作為區域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據。堅持保護優先,依法依規嚴格管控長江口灘涂開發活動,加大長江岸線保護力度。
??2. 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加快淘汰“三高三低”企業,加快零散化工業企業向專業園區集中。加快推進“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地,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推動產業布局優化。推進傳統產業綠色升級,提質升級現有循環化園區,提升行業清潔生產整體水平。加快推動吳淞、吳涇、高化、南大、桃浦等重點區域以及星火、金山二工區等工業區的轉型升級。
??3. 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加強煤炭控制,確保完成“十三五”減煤目標,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5%以上。全面完成中小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和工業窯爐排放治理,逐步推動30萬千瓦公用煤電機組改造。完善全市天然氣“一張網”供應布局,有序推進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設。
??(四)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
??1. 加大信訪交辦件的核查和盯辦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責任落實體系,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件(包括已辦結和階段性辦結)的核查工作。對存在問題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訪件,建立督辦和盯辦工作機制;對未辦結的信訪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積極落實整改措施,做好群眾的安撫和解釋工作。
??2. 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和老大難問題。對交通噪聲污染問題,各區、各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排查,對污染嚴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落實相關措施、有序推進整改;對歷史遺留的非正規填埋場問題,結合實際,科學評估,落實風險管控等相關要求,確保不產生次生環境污染。
??(五)改革創新,持續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 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偵辦、起訴和懲處力度,健全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調查、案情通報等協調配合制度。加大對車輛、船舶等使用燃油質量的抽檢力度,強化對企業污水超標納管、燃油鍋爐超標排放等執法監管力度,加強對危險廢物利用單位的監督管理。分類推進碼頭環保設施建設運行專項整治,健全完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長效管理機制,持續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違法問題巡查檢查,依法依規懲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2. 完善環境治理機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全面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加強排污許可證證后執法監管和“三監”聯動。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執法裁量權行使規則,健全寬嚴相濟的執法機制。大力推進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強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落實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公益訴訟制度。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建立完善環保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3. 加強環境治理能力建設。加快建設全要素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完善重點園區特征污染物監測體系建設。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事項全程網上申報,加快普及“不見面”審批和網上服務,推動落實智慧監管。出臺我市第三方環保服務規范,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支持第三方診斷服務、綜合治理托管等新模式、新業態。
??4. 深化完善區域污染聯防聯控。堅持共保聯治、共建共享,完善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協作機制。加大協同聯動力度,重點推動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聯動、柴油貨車污染協同治理、太浦河水質預警聯動、跨界水體聯保聯治。制定《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在示范區內率先建立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的環境監管體系,啟動示范區“智慧環保”平臺建設。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上海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并承擔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職能,由市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常務副組長,相關市領導任副組長,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籌領導整改工作,并指導各區、各有關部門抓好整改。領導小組設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整改工作的綜合調度、跟蹤督辦。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建立高效工作機制,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抓部署、抓協調、抓督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格局。
??(二)嚴格督察指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度,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確保有序推進。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要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適時采取專項督察、明察暗訪、第三方評估監督等措施,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導督辦,推動問題逐項整改、逐個銷號。對整改推進不力、進度明顯滯后、問題仍然突出的,予以通報、督辦、約談。
??(三)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4個責任追究問題,深入調查核實,厘清責任,嚴肅問責。問責方案報經市委同意后組織實施,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加大對整改工作的責任追究力度,對整改不力、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信息公開。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及時宣傳督察整改情況,主動接受監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對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部門,加大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形成整改合力。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預案,加強輿情引導,妥善應對。
第五篇: 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四川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形成了《四川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以下簡稱《督察意見》)和《四川省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并于2017年12月22日向我省進行了反饋和移交。反饋意見問題找得準,實事求是,要求明確,有利于全省上下更好履行主體責任,改進工作、補齊短板,不斷改善我省環境質量。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各地、各部門(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歷史使命感,以對人民負責、向中央看齊的態度,將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堅決抓緊抓好、落實見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推動全省上下對新發展理念的認識再深化,對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力度再加大,對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各項部署再完善,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改善城市結構、改進生產生活方式,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進一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整體提升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二、整改原則
(一)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地、各部門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嚴肅性,主動認領、主動擔責、主動整改。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整改工作負總責,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本系統、本行業工作范圍內的整改工作負總責,必須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敢抓敢管、動真碰硬,真整改、實整改。
(二)堅持問題導向、分類處理。對反饋意見的5大類89項整改任務實行臺賬式、清單式管理,逐一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逐一整改銷號。堅持實事求是,對能夠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對需要階段推進的,立即著手、限時整改,穩步推進,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對需要長期整治的,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持續推進,確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開展。完成整改后,要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改成效。對反饋問題及整改過程中涉及黨政領導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嚴格責任追究。
(三)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區域性、流域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聚焦成都平原等重點區域、沱江和岷江等重點流域、自然保護區等重點領域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科學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標本兼治、點面結合、系統發力。同時,立足長遠,建立健全環境準入、環境監管執法、考核評價、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環境經濟政策和治理體系等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
(四)堅持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堅持把督察整改工作與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四川經濟轉型升級、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等工作結合起來,與四川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重要治理工程結合起來,加強統籌、協調推進,以督察整改推動工作,以工作實績檢驗整改成效,運用和鞏固好督察成果。
三、整改目標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堅持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嚴格對照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實行整改“清單制+責任制”,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明確整改目標、時限、措施,確保任務清晰明確、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質高效。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和按月“交賬制”,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堅決把督察反饋問題全部如期整改到位。
(二)高質量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大力發展綠色經濟,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動三次產業轉型升級,著力做好增強新動能“加法”和淘汰落后產能“減法”,加快建設發展水平高、產業體系優、創新能力強、開放程度深、市場機制活、協調發展好的現代化經濟強省。到2020年,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方式基本形成。
(三)生態環保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結合督察整改工作,舉一反三,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深化改革創新,綠色發展和生態環保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責任更加明晰、考核機制更加健全,各級黨委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單位)各盡其責,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大環保格局進一步強化并高效運行,全省生態文明建設與環境保護工作水平顯著提升,不斷滿足群眾對美好環境的需求。
(四)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到2020年,全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3.5%,冬季持續霧霾天數明顯減少;全省地表水87個國控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達到81.6%以上、無劣Ⅴ類水質斷面,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97.6%以上;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0%。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各項約束性指標任務。
四、整改舉措
認真對照督察意見梳理的5大類89項整改任務,制定《四川省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其中,15項重點整改任務由省領導牽頭督辦。重點采取以下舉措:
(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1.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并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綠色發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領域,以對黨和人民的事業負責、對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負責的態度,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
2.全面壓緊壓實環境保護責任。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堅持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總責,修訂完善《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責任體系,細化、實化、量化各地、各部門責任,嚴格依法落實各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形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歸屬明晰、權責一致、多方聯動的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
3.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強化綠色發展指揮棒作用,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實物量核算賬戶,定期評估自然資源資產變化狀況,落實生態功能區差別化考核制度,顯著增加生態環境考核指標權重,突出“約束性指標”管理。嚴格執行《四川省黨政同責工作目標績效管理辦法(試行)》,將環境目標分解到下級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逗硬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環境問題線索定期移交移送機制,將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實績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獎懲的重要依據。
4.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逐年擴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態保護專項資金規模,不斷提高環境保護財政投入。結合環境保護費稅改革,將各級環境監測監察執法運行經費和能力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綠色發展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創新環保投融資機制,激活社會資本投資潛力,積極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實現投資渠道多元化,增強環境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的可持續性。
(二)堅決以生態環境保護硬約束推動綠色發展
1.優化空間開發布局。開展長江經濟帶戰略環評,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對區域生產布局的指導和規范作用,把“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作為定布局、定產業、定項目的重要依據,引導發展方向、調控開發強度,逐步扭轉部分城市產業布局混亂、工業居住混雜的局面,加快解決規劃不當造成的噪聲、油煙擾民等問題。推動開展成都平原戰略環評,實現全省中心城市(成都)與周邊城市統籌發展,促進城市群、產業集群合理布局、規模優化。全面落實國家、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快形成以“一軸三帶、四群一區”為主體的城鎮化發展格局。
2.完善環境準入制度。出臺并實施環境準入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手段的環境準入體系,形成綠色生產、消費的法規制度和政策導向,倒逼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調整、城市結構改善和生產生活方式轉變,保障生態安全,改善環境質量,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格局。
3.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產業政策,禁止新上限制類投資項目,防范落后產能跨地區轉移,建立重污染產能退出和過剩產能化解機制,煤炭、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實行新(改、擴)建項目重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依據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制定產業規劃。不斷完善地方標準體系,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倒逼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改造升級。
4.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行動計劃,開展節能環保對標行動,全面實施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推進節水治污、循環利用等技術改造升級,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產業園區綠色發展。實施《中國制造2025四川行動計劃》,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提高服務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優先發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養老健康等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大力發展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加快發展清潔能源產業,積極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加快發展節能環保裝備產業,實施節能環保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實施“綠色四川”旅游行動計劃,完善旅游環保基礎設施,嚴格生態保護。
(三)以全面落實河長制為重點堅決打好碧水攻堅戰
1.強化規劃引領。認真落實《四川省長江經濟帶發展實施規劃》,堅決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在出臺沱江、岷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基礎上,由省級河長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結合已印發的“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編制出臺其他8條省內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規劃,進一步明確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強化規劃總體控制作用,增強水污染防治科學性有效性、水資源開發合理性、水生態保護系統性,推動建設生態優美、交通通暢、經濟協調、市場統一、機制科學的長江上游沿江經濟帶。
2.強化流域環境承載約束。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堅持水環境質量底線和水資源利用上限,將水環境承載能力作為流域管控要求,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完善流域空間準入、產業準入和環境準入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準入標準,推動流域產業優化布局。科學劃定岸線功能分區邊界,嚴格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除在建項目外,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重化工園區,嚴控中上游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紙、印染、制革等項目。
3.強化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強力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在2017年落實省、市、縣、鄉四級河長管理體系基礎上,2018年進一步升級完善河長制各項制度機制,建立健全湖長制體系,把水庫、湖泊、濕地納入河(湖)長制工作范圍。根據“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及年度目標、問題、任務、責任4張清單,做好河長制各項工作。以強力控制和削減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為重點,積極開展嚴重污染水體整治、良好水體保護、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實現長江干流(四川段)、嘉陵江、青衣江、瀘沽湖、紫坪鋪水庫等良好水體水質穩中趨好,扎實推進長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碼頭、非法采砂整治,促進岷江、沱江污染較重流域水質不斷改善,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
以實施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為重點,加快落實《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倒逼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和產業提檔升級。大力實施《四川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按時完成納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的99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大力實施《四川省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加大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分年度完成176個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點推進德陽、綿陽磷化工企業和磷石膏堆場整治,完成24個磷石膏堆場整治;強化涉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安裝總磷在線監控設備100套。按照“一控、兩減、三基本”農業污染防控要求,實施農業源污染全過程控制,加快劃定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全面取締禁養區內541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加快編制并實施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遠河、絳溪河、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污染嚴重的24條小流域污染整治方案。
4.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持續鞏固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成果,全面公開120個問題整治信息,開展問題整治“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在全面完成地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整治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進一步加大問題排查力度,將新發現的問題納入整改清單一并推動解決,不斷提高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加快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監測。
(四)以區域聯防聯控為重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1.調整產業結構。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扎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持續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到2020年底,關停淘汰112.97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壓減420萬噸粗鋼、500萬噸水泥、300萬重量箱平板玻璃、3400萬噸煤炭等過剩產能。進一步優化成都平原地區產業結構,加大火電、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業淘汰力度,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汽車制造、軌道交通、生物醫藥、節能環保裝備、清潔能源和新材料等產業。
2.優化能源結構。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大力實施“氣化全川、電能替代、清潔替代”工程。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提高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發電的使用比例。提高城市建成區清潔能源使用比例,有序推進鍋爐煤改氣、煤改電等工程。出臺優惠電價政策,鼓勵電代煤。控制煤炭使用,禁止高硫高灰商品煤銷售,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和散煤治理。實施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全面推進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嚴格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推動傳統制造業全面實施節能環保技術改造。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耗強度較2015年下降16%。
3.強化污染整治。全面實行工業污染源清單管理。深入實施減排、抑塵、壓煤、治車、控秸“五大工程”,加大鋼鐵、火電、水泥、化工、垃圾焚燒、平板玻璃、磚瓦等行業污染整治力度,完成24臺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重點領域揮發性有機物(VOCs)、磚瓦企業、餐飲油煙專項治理。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加大燃煤鍋爐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面淘汰縣以上建成區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鼓勵實施鍋爐煤改氣、煤改電。
4.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加強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管控。城市建筑工地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物料堆場覆蓋、施工現場路面硬化、駛出工地車輛沖洗、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等揚塵防治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嚴格渣土運輸監管,實施規范化全封閉管理。加強車、油、路綜合管理,強化源頭管控,提高油品質量,整治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高排放移動源,淘汰黃標車、老舊車,倡導低碳、環保出行,提升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
5.深化區域聯防聯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三大區域為重點,強化分區管控,實行區域內規劃、標準、監測、環評、執法、信息公開“六統一”。加大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力度,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議,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強化川渝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合作。
(五)以生態破壞問題整改為重點堅決守住生態保護紅線
1.劃好生態保護紅線,夯實生態本底。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按照國務院批復的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方案抓好勘界、立標、落地工作,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有效維護生態安全。深刻汲取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的教訓,嚴格執行國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度,提升自然保護區監管能力,妥善處置生態保護地的生態環境損害問題。
2.推進生態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治。進一步梳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地等生態保護地存在的環境問題,完善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完成時限。依法整改全省自然保護區內1252個違法違規采礦、探礦、水電、旅游、交通、風電等開發建設活動,以及其他保護地的違法問題,通過關停取締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成一批,確保各類生態保護地內違法違規問題有效整改到位。
3.全面推進水生態修復。嚴格水資源管理,建立實施水工程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落實下泄生態流量等生態保護措施,建設下泄生態流量視頻監控系統,依法依規處置小水電開發問題。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完善濕地保護網絡,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區、城市濕地公園和濕地保護小區建設管理,開展退養還灘、生態補水,穩定和擴大濕地面積。落實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力度。加強河湖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建設。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體凈化調節功能。
4.持續開展綠化全川行動。深入實施《大規模綠化全川行動方案》,圍繞構建“四區八帶多點”生態安全格局,加快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統籌實施重點工程造林等九大綠化行動,以川滇、秦巴、大小涼山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為主戰場,加快推進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灘等植樹造林全覆蓋。大力開展退耕還林還草,穩步推進森林撫育。開展森林城市、園林城市、森林小鎮創建活動。加快建設森林走廊,嚴格落實森林、林地、濕地、沙區植被等生態紅線制度。
5.推進生態脆弱區治理。因地施策,按照區域生態特點穩步推進生態脆弱區保護。加快推進沙化土地、巖溶地區石漠化土地、干旱半干旱土地和陡坡耕地綜合治理,針對阿壩州和甘孜州沙化、退化草場等重點區域,實施草原生態破壞專項整治,保護改良治理退化草地15400萬畝,重點綜合治理299萬畝沙化草地、1200萬畝鼠荒地(黑土灘)。加強對地質災害高發易發區域和生態脆弱區重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高質量高水平推進九寨溝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和發展提升,努力把災區建成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推進民族地區綠色發展脫貧奔康的典范。
(六)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夯實環境安全基礎
1.切實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探索設置高風險園區生態隔離帶。推進區域環境風險評估、環境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管理等基礎工作。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依法科學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損害賠償恢復機制,將有效防范和妥善應對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作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務,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2.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組織實施《四川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7—2022年)》,統籌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布局,加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行管理,規范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限期完成內江市、阿壩州、甘孜州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范運行資陽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開展汽修、涉重金屬、醫療機構等重點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執法專項整治行動。
3.加強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處置。推進實施《四川省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加快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設施及城鎮生活垃圾環保焚燒發電設施建設,規范農村生活垃圾堆存和處置。加強垃圾滲濾液污染治理,完成42個城市(縣城)生活垃圾處理場升級改造工程。加快推進成都等12個城市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落實生活垃圾管理職責,強化垃圾收運處全過程管理。完成三臺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整改,確保環境安全。
(七)以強化生態環保治理體系為重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推進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統一行使監管城鄉各類污染物排放和行政執法職責。探索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加快推進全省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確保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改革方案擬為:在環境保護廳設置環境保護總監察職位(副廳級、廳黨組成員),增加行政編制;設立環境監察辦公室,分片區設置5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為環境保護廳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將核與輻射監測管理機構一并納入垂管范疇;在市(州)環境保護部門內設開發區(高新區)環境監管機構;建立條塊結合、權責明晰、各司其職、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境管理體制。
2.健全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強化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將“三線一單”硬約束作為綜合決策的基礎條件之一,將源頭嚴防落實到產業規劃、城市規劃和區域流域規劃中。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逐步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評價結果,實施針對性環境管控措施。嚴格執行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等國家標準,建立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生態環保標準體系。嚴格環境質量達標管理,達標地區保持穩定,不達標地區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落實排污許可制度,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實現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
3.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優化調整大氣、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設和完善大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和重點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網絡,加快建成適應當前環境管理需求的監測網絡。整合環境保護、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林業、衛生計生、氣象等部門相關數據信息,完善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和生態、污染源監測體系,依托省級政務云建設大數據平臺,實現數據共享,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提升環境監測系統化、科學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
4.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設立省級“以獎代補”專項財政資金,對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成績突出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研究組建省級環保投資平臺,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在重點流域組建流域治理公司。支持各類投資主體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種模式參與治理,放寬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權限,培育壯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支持綠色信貸,健全綠色擔保機制,全面推開高環境風險企業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探索建立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5.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四川省污染防治激勵約束資金管理相關辦法,進一步加大激勵補償資金額度,發揮約束激勵作用。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補償范圍。提高省級補償標準,有序開展多渠道籌措生態綜合補償資金的政策研究和試點示范,逐步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補償力度。擴大退耕還林還草,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進一步加強集體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落實工作,繼續開展省級濕地生態補償試點,逐步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現自然保護區、森林、草原、濕地、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生態補償全覆蓋。
6.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根據國家制定修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律法規情況,加快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四川省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辦法、四川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訂,統籌推進沱江、岷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以《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施行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提升基層環保執法能力,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增強環保執法震懾力。堅持經常性定期督察與不定期督察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不定期督察和暗訪為主,不斷提高保護環境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有條件的地方,在公安機關探索設立環保警察;加強生態環境資源檢察工作專業化建設,在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與資源審判庭。
7.健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因地制宜制定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實施方案,引導和推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第三方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擴大第三方運營、規范第三方監測、健全第三方監督。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拓展參與渠道,引導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制度,健全政府與社會各界的溝通協商機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職業榮譽制度,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實行有獎舉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整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成立四川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省委、省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法院、省檢察院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境保護廳,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統一調度、統籌推進、督促落實等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綜合協調組、整改督辦組和宣傳報道組,由省直有關部門抽派工作人員組建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按職能職責推進落實整改工作。各市(州)、縣(市、區)和省直有關部門成立相應整改領導機構,并明確承擔相應職責的工作機構。
(二)加大環保投入。全省各級財政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投入力度,省財政積極統籌整合相關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促治”等方式,重點支持岷江、沱江、嘉陵江“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成都平原大氣污染防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及城鄉污水垃圾基礎設施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等工作。按照國家部署推進環境資源稅制改革,探索建立環境保護投融資體制機制,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環保領域,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加大治污投入,改造治污工藝和提升清潔生產水平。
(三)嚴格責任落實。堅決貫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切實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第一責任人責任。省級領導同志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聯系指導市(州)工作重要內容,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市(州)、縣(市、區)業務指導,各市(州)、縣(市、區)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嚴肅認真抓好問題整改。各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門(單位)具體整改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倒排工期,實行掛圖作戰。各責任單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報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作為整改銷號、日常監管和追責問責的依據。
(四)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由省紀委牽頭查處,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并按要求征得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其他問題由各地進行深入調查,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絕不姑息、絕不護短、絕不手軟。同時,進一步強化問題整改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力,甚至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嚴肅追究其責任,倒逼整改到位。
(五)強化督察督辦。實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領導牽頭督辦機制,由牽頭省領導負責對重點整改任務開展督促指導,找準問題癥結,整合各方面資源形成合力,推動整改措施落地落實。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辦調度機制,實行周調度、周通報、月交賬制度,明確具體的銷號標準和程序,實行嚴格的銷號制度,采用清單管理、領導包案、專項督察、暗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度滯后的,綜合采取通報約談、曝光監督、掛牌督辦、追責問責等手段,扎實推進督察整改。
(六)加強宣傳報道。建立省、市、縣宣傳三級聯動機制,全面跟蹤各地整改工作落實情況。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深入宣傳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保護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健全環境問題整改信息公開機制,利用“一臺一報一網”和微信、微博等網絡新媒體,及時公開環境問題整改方案和辦理進度情況、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保障公眾知情權。督察整改期間,省級電視臺新聞欄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鐘,專題報道督察整改工作情況;省級黨報和政府網站設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專欄,每周五宣傳報道1次督察整改進展情況。邀請社會各領域代表、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參與問題整改、監督整改,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