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企吃企自查報告【三篇】
自查報告就是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靠企吃企自查報告【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靠企吃企自查報告1
一、特別提示
根據"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事項,經公司認真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進的問題:
(一)公司內部管理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加強對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持續學習。同時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公司經營管理隊伍和技術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與加強。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自上市以來,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規范運作,在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監管部門和廣大投資者的認同。
(一)公司治理結構完善
公司目前已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公司管理層在內的法人治理結構,其中,董事會還下設了戰略決策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公司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各項議事規則建立情況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公司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黨風廉政建設自查報告)、《獨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項規則和辦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法人治理結構運作情況
1、關于股東與股東大會: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執行情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對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在提案審議過程中,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積極聽取參會股東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負責的回答股東的提問,保證了中小股東的話語權。
2、關于董事與董事會:公司董事會成員5人,其中獨立董事2人,專業背景搭配合理。專業委員會構成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獨立董事由具有金融、財務等專業背景的人士構成,能夠按照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職責,發表獨立性意見。
3、關于監事與監事會:公司監事會成員3人,其中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2名,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監事任免機制合理,選聘過程嚴格,任職資格符合相關規定。公司監事能夠按照《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要求,做到認真、誠信、勤勉、盡責,對公司重大事項、財務狀況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4、關于公司經理層:公司經理層能夠忠實的履行職務,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公司經理層實行重點工作、責任指標、基層服務打分考核應計提工資總額的考核辦法;最近一年,公司已按照考核辦法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考核和評價,并在職務等級和薪資水平的確定以及年度績效獎勵的發放中予以體現。公司經理層沒有越權行使職權的行為,董事會與監事會能對公司經理層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不存在"內部控制人"傾向。
5、關于內部控制情況:公司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主要有法人治理結構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等。這些制度在工作中能得到較好的貫徹執行。經理層通過董事會決策對公司生產經營計劃、資金調度、人員配備、財務核算等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2、隨著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相關的新政策新法規相繼出臺,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相關人員應加強有關方面的學習。在不斷學習中更好地把握經濟政策動脈,理順公司管理頭緒,抓住公司治理核心。
3、公司近幾年發展迅速,雖然通過招聘和培養,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全體在冊職工比例有較大提高,基本建立了人才充實、結構清晰、運作有效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但總體上不能完全滿足公司的快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以上市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經營管理隊伍和技術隊伍建設。
四、公司的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針對上述自查存在的差距、問題和不足,公司擬定以下整改計劃和措施。
1、公司雖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和經營發展需要建立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隨著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新出臺或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因此公司需要對相關制度要重新梳理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對此,公司將作專門部署,組織力量做好相關工作,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和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地制定、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
2、公司將進一步加大學習培訓,采取外聘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內部定期培訓及外出學習相結合,使培訓成為公司一項日常工作。加強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對新修訂各項法規文件進一步學習與提升,及時的領會與掌握,提高其規范運作意識,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的規范運作水平。專項治理自查報告各類報告。同時加強公司內部中、基層管理人員及所有員工的專業素質和能力培訓,建立公司培訓制度,儲備人才力量,為公司生產經營的人才后備資源提供保障。
3、進一步加強經營管理隊伍和技術隊伍建設,逐步建立起人才充實、結構清晰、運作高效、激勵有效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不斷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創新、治理創新、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學習與借鑒外部優秀公司的經驗和做法,制定激勵機制,鼓勵全員參與,互相監督,共同提高,公平競爭,合理建議,不斷從基層中提拔優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已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制定了《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了獨立董事的職責和權利,明確了公司要為獨立董事工作提供方便,從而有力地保障了獨立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信息的基礎上發表獨立意見,有效地維護了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公司已在董事會下設立了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戰略決策委員會等四個專門委員會,規定其專門負責公司人事、績效與薪酬、財務會計、投資與戰略等重大事項的預審查。
3、公司通過建立完善的治理結構規范企業決策和員工行為,規范投資者管理;通過企業"誠信為本,科技立業"理念的深入浸潤,增強企業核心凝聚力,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以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比如開展運動賽,卡拉OK大賽,勞動技能大賽、技術創新、小改小革等活動,陶冶出企業團隊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團結友愛的精神風貌和求實進取的工作作風,促使廣大員工愛崗敬業、和睦共處,為企業發展注入了無窮的活力。公司將通過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為股東創造利潤;為員工創造機會;為客戶創造價值;為社會創造財富。
靠企吃企自查報告2
? ? ?通過我礦組織召開的關于整治“吃拿卡要”問題創優發展環境動員會的學習和認真的自查自糾,我個人對整治吃拿卡要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對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現在對照工作實際,作如下剖析:
一、自查的問題
1、工作積極性較低,監管力度不夠。工作中缺乏積極性、主動性。
2、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在日常工作中,忽略了政治理論的學習和提高,對理論指導實踐、指導工作的意義認識不高,處理問題和工作憑經驗,缺乏理論上的深鉆細研。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雖然有一定的客觀因素,但更主要的還是主觀因素所造成。在這段時間,自已結合理論學習,對自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也多次進行認真反思,深刻剖析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與危害,從主觀上查找原因,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開拓創新精神不夠。沒有深刻意識到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效率和質量起決定性作用,業務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對業務鉆研,而自己在業務方面存有依賴性,認為上級領導會有指示,我不用先急著干,上面有安排再開展工作,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缺乏一定自信。
2、政治學習不夠,理論功底淺薄,平時只滿足于讀書、看報,參加單位集中組織的學習多,自學少,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缺乏系統的學習。
三、整改措施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今后我不僅要學法律、干部政策知識,更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修養,堅定自己的政治信念。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增強紀律意識,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加強黨性煅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以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以勤勤懇懇、扎扎實實的作風,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各項任務。
2、要積極開拓進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斷加強學習,加強鍛煉,努力提高業務素質;講究方法,注重實際,加強自己工作能力和修養;要想辦法,辦實事,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模范遵守各貢規章制度。明確自己的職責,告訴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國共產黨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向先鋒模范看齊,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工作,以熱誠的態度對待同志。
4、加強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提高對學習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自覺、刻苦地鉆研各項業務,夯實基礎,靈活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問題多看多問多想,工作扎扎實實、提高工作效率,當日事當日畢,做到對國家對群眾負責
靠企吃企自查報告3
? ? ?縣總工會:
根據溪工字〔20xx〕13號文件精神,縣農業系統工會組織系統工會干部,于20xx年3月31日開始分成兩個小組,開展了“進企業、訪職工、解困難、促和諧”活動。其中第一小組深入到竹溪河水庫、縣水電公司、縣綜合農場、鄖巴黃牛良種繁育基地等企事業單位,通過走訪和座談等形式對企業發展、職工權益維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活動基本情況
調查活動,以工會干部配合參與為主,調查內容主要涉及企業發展情況、勞動合同、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工會建設、職工權益等方面。通過深入細致地調查,進一步全面地掌握了企業發展情況和職工正當權益維護情況。
1、勞動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勞動關系總體穩定。調查中的竹溪河水庫、縣水電公司、縣綜合農場建立了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初步形成了協調勞動關系的組織體系。
2、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和工資支付制度,維護勞動者報酬權。圍繞貫徹實施《勞動法》,實施了工資保證金制度,維護了職工的正當權益。
3、職工的社會保障和維權工作不斷推進。近年來,職工的社會保障和維權工作受到高度關注,民營企業職工逐步納入養老保險范疇,規范職工勞動治理,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查制度和責任制度,對涉及職工利益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調查、快處理、快結案”。
4、工會維權機制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一是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治理制度得到加強。涉及職工親身利益的職工安置方案等重大事情,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二是工會維權機制逐步得到完善。
5、創建勞動關系企業創建活動成效顯著。創建活動得到了企業的積極響應和廣大職工的共同參與,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工會運作、各方配合、職工參與”的創建格局,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職工隊伍進一步穩定,勞動關系日益協調,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職工信訪逐步下降。實現了企業和職工的雙贏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相關單位和企業的勞動保障和工會工作都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隨著人口老齡化、城鎮化、經濟和就業形式多樣化,維護穩定勞動關系的難度不斷加大,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有:
1、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不力。勞動合同制度固然推行多年,但有的行業、特別是非公企業簽訂率低,有的以事實用工代替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規范或不履行的現象比較普遍;集體合同實施的范圍還比較窄,而且大多流于形式。
2、社會保障體系亟待完善。養老保險一直延續現收現付的模式,個人賬戶空賬規模越來越大,對未來老齡化高峰時期構成重大隱患;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距拉大,成為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各項社會保障覆蓋面窄,社會保險意識淡薄,清欠工作無力,在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中,有破產倒閉企業無資產變現、資產變現難和特困企業無力繳費,也存在一些單位有錢不繳、以種種理由故意拖欠和前清后欠的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職工參保率不高,正當權益受到了侵害。
3、勞動者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有的企業侵犯職工正當權益的現象比較嚴重。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甚至隨意裁員解除勞動合同;二是部分企業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問題比較突出。
4、工會建會難的問題依然存在。一是有些非公有制企業和私營企業仍未建會,如:鄖巴黃牛良種繁育基地。二是對工會工作職員過度精簡,使工會工作無法正常開展,職工權益得不到應有的維護。三是農民工進會率比較低,大部分仍游離于工會組織之外。
5、基層維護職工正當權益的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部分企業至今尚未開展同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有的固然簽訂了集體合同但履約率不高,有的存在形式主義,一個文本管多家,一份合同管多年,缺乏針對性和可操縱性。二是改制后的中小企業職工正當權益治理工作出現滑坡,相當一部分非公有制企業沒有實行這一制度或者有形無實。三是基層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運作不夠規范,作用發揮不到位。
三、幾點建議
1、加強勞動保障和維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加強《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和“兩法一條例”的學習,進一步對勞動保障和維權相關法律法規的熟悉;采取多種宣傳教育形式,把勞動保障和維權相關法律法規納進普法規劃,努力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對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2、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要繼續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支付,鞏固對企業離退休職員基本養老金發放當期無拖欠的成果;以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為重點,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范圍,讓更多的人享有社會保障;加強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完善征收體制,嚴格基金監視治理。擴大生活保障的內容和范圍,如擴大職工互助醫療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在再就業、就醫、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對困難群體給予適當的政策傾斜。
3、強化勞動合同治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要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全面加強勞動合同治理;推動和監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進一步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制定適合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范本,指導和推動用人單位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指導和督促企業重組改制后及時與職工變更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勞動合同治理臺賬;積極推動已建立工會的企業全面開展集體協商并簽訂集體合同,指導改制企業做好重簽、續簽集體合同工作;認真做好集體合同的督促、審查、備案和統計治理工作。
4、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和勞動保障監察。要認真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審核、備案制度,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和正常調整機制;加大查處拖欠工資、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力度,嚴厲處理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加大勞動爭議調處力度,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加快推進勞動仲裁實體化建設,充實職業化仲裁員隊伍,促進行政職能與辦案職能分開;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完善監察執法程序,充實監察辦案職員,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健全政府有關部門和工會參加的勞動保障監察與拖欠工資協調機制,采取預防和打擊違法行為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大力推進維護職工正當權益工作。
5、健全和完善維權機制,切實維護職工的正當權益。要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與地方工會的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政府部門、地方工會和企業代表參加的三方協商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涉及職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進一步完善以職代會為主要內容的職工議事制度、廠務公開制度;切實加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維權工作,進一步暢通職工、農民工的訴求渠道;要建立健全職工困難幫扶和依法維權機制,加強地方工會、政府部分、法律援助機構的配合,建立起長期有效的合作關系;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強同地方工會的協調、合作,切實為職工提供無障礙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視對侵害職工正當權益的事件的查處工作,及時、有效地協調勞動關系,把勞資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6、創新幫扶工作機制。要在促進企業困難職工從根本上建立脫貧機制著眼,從推動企業幫扶工作由“輸血”向“造血”轉變入手,讓企業困難職工群體自身動起來、活起來、干起來,加大創業促就業工作力度。同時,還要圍繞企業職工脫貧、就業、就醫、子女上學等突出問題,建立起幫扶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