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報告制度的建立【3篇】
在一個發展加速的社會中,制度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制度是要求每個人都遵守的規則或規范。你知道這個系統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請示報告制度的建立【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請示報告制度的建立1
為更好地堅持按程序辦事的原則,規范局內重大問題請示報告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程序規定逐級請示報告
(1)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職權范圍內的重要問題和事項,要及時向科室主要負責人請示報告。
(2)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職權范圍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或超越本科室職權范圍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
(3)分管領導對超出分管范圍和事關全局工作的事項,要向局長請示報告。
(4)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請示報告。如遇特殊情況、急辦事項且無法向直接上級請示報告時,可以越級請示報告,但事后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匯報請示報告的內容及處理情況;特殊情況下,上級可委托下級代表自己行使職權,答復或辦理某些具體事項。
(5)局領導班子成員如代表本局在某些場合發表正式意見、講話或在報刊上發表文章,事先須經請示局長同意。各科室工作人員未經請示領導同意或授權,不得代表管理局發表意見、講話或文章。
(6)本局需要向上級機關、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班子其他領導匯報。
(7)不得就同一問題多頭請示報告。
(8)各科室應首先拿出初步意見以后向分管領導請示工作,再向主要領導匯報。
二、重大事項和問題堅持先請示后辦理原則
(1)重大事項和問題是指除正常業務工作開展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以外,還包括:
①接待或邀請上級機關、領導和兄弟單位人員及友鄰單位人員;
②組織或參加可能在社會或本局產生影響的重大活動;③接待、安排社會傳媒機構或人員采訪、報道涉及本局工作的事宜;
④涉及本局工作和人員的突發事件,本局人員及家庭的重要情況及其它重大問題。
(2)發生重大問題時,如情況緊急、急需決斷且無法請示報告時,可先行處理并設法請示報告;問題處理后應迅速向上級報告,按上級指示執行。
(3)凡局內各科室向局長或上級機關、領導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和問題,都要形成書面材料,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送辦公室,由辦公室報局長批示、批轉。
(4)局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對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要嚴格按有關政策、規定答復。答復應清楚明確,不推不拖;對一時難以答復的,要先做初步解釋,待研究后再做答復;答復請示報告要做好記載,并注意與有關領導、有關單位及局內有關科室通氣。
三、請示匯報工作要求
(1)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安排、實施等重大問題,經科室集體研究后,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請示、匯報。
(2)各科室工作人員出席上級召開的"會議、參加有關培訓學習班或接受上級指示后,應及時向分管局領導匯報,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或建議;分管領導出席有關會議后應向主要領導匯報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或建議。
(3)各科室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掌握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4)領導交辦工作后,應按照交辦要求及時向交辦領導匯報完成工作的情況或結果。
(5)對突發事件、安全事件,要及時、主動向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或隱瞞不報。
(6)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按業務對口向有關科室和分管領導請示匯報工作。
四、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向分管領導至少匯報一次工作,各分管領導要在每月的中心學習組學習會上簡要匯報一次工作,以便相互溝通、協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請示報告制度的建立2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向上一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請示匯報:
1、非本部門職權范圍能決策的問題。
2、半年或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3、政策法規不準的問題。
4、重大疑難問題。
5、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
6、其它應向上級請示報告的問題。
二、請示報告工作應視具體情況,可采取口頭和書面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請示報告工作要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因請示報告的時間不準、不實,或未經請示而造成工作失誤和損失的人,視情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凡需上級答復后方可開展的工作和解決的問題,必須等上級有明確意見后方可執行。并事后向上級詳細報告執行情況。
五、對請示報告工作的有關材料,要做好檔案立卷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
請示報告制度的建立3
1、有關辦公室工作和辦公室內部重大事項,均應及時請示或報告。
2、請示、報告實行逐級負責制,即: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縣委分管書記、書記請示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例外)。
3、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請示、報告的事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因公需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階段性工作情況;一個時期的工作計劃;各項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本科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涉及其他科室、有關部委辦局需要統一協調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誤;因事請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一個時期辦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縣委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和進展情況;鄉鎮和縣直部門請示辦公室辦理的事項和需要辦公室協助辦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聯系工作或發布文電;人事方面的問題和建議;較大財務開支事項和辦公室經費開支情況;其他重要事項。
6、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請示、報告的事項:因上一級領導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請示、報告不能進行的;縣委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須在一定范圍內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時間發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辦理的事項。
7、上級領導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承辦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