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條例2019]2019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學習感悟
2019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學習感悟1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推動選人用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發生重大變化。
一是明確用人標準。習總書記提出的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好干部標準,是對好干部標準的高度概括、深刻闡釋,揭示了好干部的本質特征,高度概括了好干部的質量要求,體現了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宗旨。
二是突出黨管干部。黨管干部原則是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根本保證。在選拔任用干部的原則中,黨管干部作為首當其沖的一條原則,并且強調黨組織從干部動議初始環節開始,就要充分發揮把關作用。有些地方出現的簡單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現象。新的《干部任用條例》,明確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規定,要求黨組織不得回避矛盾,要切實發揮黨組織把關作用。
三是堅持從嚴監督。新的《干部任用條例》,對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對拉票賄選明確不得作為考察對象。規范了被問責干部的重新任職,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強化了領導責任,為今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四是突出作風建設。此次修訂新增了“以德為先”的選人原則,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質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作風建設是我黨歷來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目前正在開展的縣鄉鎮換屆選舉工作正是要求黨員干部要為民、務實、清廉,以作風好壞來提高干部選拔任用的公信力。
《干部任用條例》有利于選人用人機制挑選出優秀人才,有利于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全面貫徹執行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順利發展,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提供堅強了組織保證,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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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下面我從基層角度出發,談一談作為一名鄉鎮基層干部,《條例》修訂后我的最大感受。
(一)從國家層次出發,從一個明顯角度證明,我們黨對干部選拔的重視,更加激發更多想做事,能做事的人去做更多的事,社會進一步呈現出一片風清氣正的景象;用人機制的改善,也更多的彰顯出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對人才的重視程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優點能得到集中體現。
(二)從整個社會出發,要堅持事業為上,拓寬用人視野,激勵擔當作為,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容易形成正向激勵機制,對整個社會的正面風氣形成有很好的激勵作用。
(三)從自身角度出發,作為一名基層干部,工作不僅是為了提拔,更多的想得是提升自我而努力,《干部任用條例》的出臺,很大一個層面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努力的楷模,學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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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新時代,大浪淘沙,“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新時代對領導干部提出新要求,“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我們也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渴求人才”。
習近平總書記曾把人才定義為驅動創新的第一資源,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下面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從干部人才的選拔任用上下了一步“好棋”,提出新指南,倒逼干部人才跟上步伐“逆流而上”。
“忠”是逆流而上的信念。“對黨忠誠”是自建黨就提出的明確要求,領導干部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指揮者,首先理想信念必須堅定?!陡刹咳斡脳l例》更加強調黨政領導干部的政治修養,堅定政治理想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只有心向著黨的領導干部才能在工作中迎難而上,才能為黨的事業奮斗終身。
“德”是逆流而上的方向。“政德是整個社會道德建設的風向標”,領導干部要講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最終體現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條黨的宗旨上,《干部任用條例》中提到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其中就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公道正派”,只要這個方向不出錯,勇往直前,總能逐漸進步。
“才”是逆流而上的本領。這是作為領導干部的重要素質,沒有才能何以談“領導”?《干部任用條例》中更是強調了“才能”的重要性,從第二章第十條新增的“注意從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以及社會組織中發現選拔” 中就可看出黨中央的“惜才、愛才、用才”,不論出生,正是體現了我們黨我們組織在選人用人上的人性化和科學化,領導干部只有不斷提升才能,才能脫穎而出,力爭上游。
“勤”是逆流而上的動力。《干部任用條例》第一章中指出“樹立注重基層和實踐導向,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在工作作風上提出新要求,激勵廣大“勤”于干實事的干部“擼起袖子加油干”,同時,也表明了只有“勤”于干實事的領導干部才能受到組織重用。
“廉”是逆流而上的推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是領導干部逆流而上的“攔路虎”“絆腳石”,這股強大的阻力必須要由“廉”才能擊退,《干部任用條例》明確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要“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不論是黨政領導干部,還是普通干部,都應該做到這一點,才能在歷史的潮流里不走岔路、不犯錯誤,干干凈凈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做到問心無愧。
《干部任用條例》不僅很好地回答了新時代“選什么人”這一重大問題,也進一步指明了“如何培養人”的發力方向,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要對表對標,背好“五字訣”,跟上黨選人用人的步伐,逆流而上,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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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學習宣傳、嚴格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切實做到嚴格按原則辦事、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全面履行選人用人主體責任。
2014年修訂頒布的《干部任用條例》,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相較已廢止的《干部任用條例》,此次新施行的版本作了一些內容的修改、調整,包括在“破格提拔”方面提出了新的前置條件“政治過硬”。
舊版的條例列明,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干部,應當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而中共中央新印發的新版《干部任用條例》則指出,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干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這次修訂的條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選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實踐成果,銜接近年來出臺的相關新政策新法規,回應干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2019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學習感悟5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在充分吸收和借鑒2014年《干部任用條例》的原文基礎上,牢牢圍繞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進一步完善了選人用人機制,從選拔、任用、考核等多個角度,增添了時代新因素,解決了當代新問題,與時俱進、全面發展,為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新時代有新擔當,新時代更要有新作為,作為新時代的奮斗者、追夢人,我們要以更犀利的眼光來洞悉條例的新變化,更踏實的行動來展現新作為,以堅定不移的信念推動《干部任用條例》的落細落實。在全面學習貫徹條例精神的前提下,我們需要先弄懂三個問題。
從無到有,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意味著什么?政治標準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的重要體現,是新時代領導干部的首要準則。新時期的黨員干部必須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只有堅定的信念,純潔的黨性,才能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將黨的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一以貫之。打鐵還需自身硬,政治標準不嚴,信念動搖,沒有免疫權錢誘惑的能力,終將被新時代的洪流所淘汰。所以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的考核辦法,深入思想、觸及靈魂,是我們新時代奮斗者人生中必須要系好的第一??圩?。
以三進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為何進位?2004年《干部任用條例》原文中是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放在第三位,新修訂的條例直接進了一位,并和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原則合并成為一條,這個小小的進位卻透視著重要的時代內涵。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這條路上,我們不僅要有本領過硬,專業扎實的業務能力,更需要道德高尚、品行兼優的品格精神。德才兼備的人,才能在新時代下更好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發揮為社會做貢獻,為人民謀福利的作用。
能上能下,干部職位調整的意義何在?新時代下,急需要一批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優秀干部,選拔一批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把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進行調整,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給基層有能力的干部一塊跳板,能更好地激勵干部擔當作為。能上能下的調整規定,不僅讓一些高枕無憂、愛惜羽翼、不敢作為的“慢牛干部”有危機意識,同時也鼓勵一批想干事、敢闖敢干的干部勇于擔當,是充實新時代高素質干部的催化劑,是檢驗干部勤政務實能力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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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干部任用條例》是我們黨選人用人的總章程,是社會主義新時代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好干部的制度保證,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討論決定環節是落實黨管干部的關鍵一環。新《干部任用條列》第六章羅列7條詳細闡述了討論決定這一環節,內容廣泛、表述明確、規定細致、要求嚴格,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把好會前醞釀關。討論是否充分、是否有效形成決策,前期溝通醞釀非常重要。新《條列》將醞釀、征求意見作為討論環節的有機組成部分,進一步體現討論決環節程序更加具體化、剛性化,確保發揮其約束把關作用。我們必須把醞釀和征求意見作為討論決定的第一步驟,作為用人決定的前置程序,做細做實會前工作,通過允許醞釀溝通、聽取各方意見,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優化人選方案,為科學正確決策奠定基礎。
把好監督審批關。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賦予領導班子、分管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更大的權重。但是,如果缺乏監督,就容易出現“亂作為、破格變出路”等情況。新《條例》對須報請上級組織部門同意、審批、審查的情形和要求作了進一步明確,特別是對涉及破格提拔情形作了強調。我們必須嚴格落實相關規定,細化監督措施,切實防止違規用人行為。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和改進對選人用人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把好民主決定關。造成干部“帶病提拔”的原因有很多,“沒有充分擴大民主、發揚民主,領導的主導意愿代替了群眾的主觀愿望”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新《條列》對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的程序、要求作了非常具體的規定。我們必須嚴格執行《條列》的程序規定,注重增強討論決定的公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討論前逐個、全面、詳細介紹擬任人選的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討論時要留出足夠時間,保證與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尤其有破格提拔人選,以及討論干部數量較多時,更要注意這一點。在此基礎上進行表決,切實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過關”,確保集體決策更加科學、公正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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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廣大共產黨員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地試、勇敢地改,啃下了不少硬骨頭,闖過了不少急流險灘,干出了一片新天地。進入新時代,我們的改革開放事業也進入了新的篇章,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做精準的判斷:我們現在所處的,是一個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時候,是一個愈進愈難、愈進愈險而又不進則退、非進不可的時候。要推動改革開放走得更穩、走得更遠,需要更多黨員干部有敢為天下先、敢闖敢試的勇氣。
此時,新《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適時推出,并新增規定“對符合有關規定給予容錯的干部,應當客觀公正對待”,是為廣大黨員干部創新創業提供堅實保障,推動改革開放再出發的有效舉措。
新規定有助于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督察檢查頻次日益增多,追責問責力度日漸加大,干部權力的“緊箍咒”越來越緊,一些干部不能適應發展新理念新形勢,在工作中變得手足無措、謹小慎微,一種新的懶政怠政現象悄然而生。新《干部任用選拔條例》的新規定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可以有效消除怕擔責不干事的現象,不斷激發干部創新創業、敢闖敢干的激情和活力,有助于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新規定有助于激勵干部擔當作為。一些干部心存“槍打出頭鳥”“做得越多風險越大”的憂慮,考慮個人的進退榮辱多了,擔當作為的勇氣少了,導致裹足不前,致使一些改革措施遭遇“中梗阻”,一些重大戰略難以落實,成為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壯麗樂章中的不和諧音符。新《干部任用選拔條例》的新規定可以有效消除敢于創新敢于作為的干部的顧慮,讓廣大黨員干部在改革發展的大潮中輕裝上陣、奮勇前行。
新規定有助于保護基層干部。新規定客觀公正地看待干部的失誤和錯誤,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為基層干部,特別是那些敢于創新、敢于改革、敢于作為的基層干部排除了后顧之憂,讓他們能夠放開手腳,甩開膀子,使得心懷改革創新的基層干部不必再“一手持劍沖鋒”“一手拿盾自衛”,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革創新偉業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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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新時代的我們,對于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并不陌生,這個是新時代下做好選拔好干部、任用好干部的工作的基本,也是為我們黨和人民百姓選拔為人民服務的好干部、培養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的制度保證。
選拔優秀的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條例中的原則。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原則有:黨管干部原則;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原則。我認為這七條原則就是在要求選拔優秀黨政領導干部時,領導干部要敢于擔當負責、求真務實、廉潔自律。
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用好各年齡段干部。選拔優秀的年輕干部關系到黨的事業,關系到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提到“用干部就是要用好各年齡段干部。”可以看出,這個條例是非常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與用好各年齡段干部的,既注重選拔優秀年輕干部,也要用好各年齡段干部這體現了中央關于選拔任用干部的新要求。
將好的干部任用起來,需要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要用好制度選拔任用優秀干部,關鍵也要抓好制度的落實,在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選好優秀干部進行了把關,也讓我們廣大干部群眾了解了并自覺運用了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有句話說:“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有句話說:任用一個有才有德的人,就會有很多有才有德的人齊齊出現;見到有才德的人就想著與他齊平,這樣就會慢慢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就是要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新目標,作為新時代下的黨員干部,我們要認真的學習好、執行好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19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學習感悟9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對于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有了基本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干部的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要求,是共產黨人最鮮明的本質特征,堅定政治理想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好干部就要做到對黨忠誠,這是黨員干部必備的政治素養。因此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必須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大力選拔任用理想信念堅定、政治意識清醒、忠誠可靠的好干部。
選拔培養年輕化干部隊伍是國家保持活力和競爭力的重要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選拔任用人才的時候不僅要拓寬渠道,更要把忠誠干凈有擔當、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勤于學習、踏實肯干、能吃苦的干部及時發現出來,充分利用起來。
“人能盡其才則百事興”,干部的選拔任用不能故步自封,要結合實際建立獎懲和考評機制,對政治上不堅定、紀律意識不強的;工作上不擔當、能力素質不高的;作風上不踏實、自律要求不嚴的進行調整,將崗位留給有能力的人,讓人才最大限度發揮作用。
2019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學習感悟10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在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選拔任用機制,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體現了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一是加強黨建育好人。始終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把加強黨的領導與發揚民主結合起來,進一步體現了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同時堅持發揚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辦法措施,對有關制度做了進一步改進完善。
二是堅持標準選好人。樹立科學發展、以德為先、注重基層的用人導向,把人崗相適、重視一貫表現等要求貫穿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三是建立制度管好人。經過了較長時間、較大范圍的實踐檢驗,將比較成熟的做法上升為制度規定。突出問題導向,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著重完善民主推薦,改進考察方式方法,規范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推動形成了系統完備、科學規范、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
四是立足實際用好人。在嚴格標準條件、規范選拔程序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明選拔任用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對黨組織、領導干部和選拔對象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通知要求要堅持事業為上,拓寬用人視野,激勵擔當作為,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