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
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1
近日,中共中央完成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修訂工作并印發指導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新修訂的《條例》吸收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選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實踐成果,加入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多次鮮明提出的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對于干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性問題作了回應,指導新時代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通過堅強組織保證,保障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各項事業建設。相對前一版的《條例》,新版《條例》對新時代新情況提出了要求和細致指導,具有很強的現時意義和可操作性。
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黨政領導干部必須信念堅定。一是堅定政治立場,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定“四個自信”,能為我國的現代化事業獻身。
落實全面從嚴要求,任用選拔注重紀律,加強監督。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則,規定了干部工作的主體和體制,是黨的領導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體現,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履行黨的執政使命的重要保證,從嚴管理干部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成部分。選拔任用干部要堅持知事識人,全方位、多角度、近距離了解干部,嚴格通過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過程,一般應逐級提拔,確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的也要符合相關情況,對于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等,追究相關領導和組織的責任。在干部選拔任用的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查機構等要溝通信息、交流情況、研究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加強監督檢查。
黨政領導干部要勇于擔當,善于作為,敢負責,善實績。干部要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主動擔當作為,真抓實干,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條例》指出,要注重發現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用好各年齡段干部,樹立注重基層和實踐的導向,大力選拔敢于負責、用于承擔、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
學習和落實《條例》的標準要求,不僅是黨員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內在要求,也關系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質量和我們每一位公民的未來,我們要認真學習《條例》,深刻理解《條例》的精神和內涵,在工作中加以貫徹和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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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發布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總結了以往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驗,完善了選人用人的制度機制。為了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我們要堅持并落實黨管干部原則。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新時代好干部標準。以此建立一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的干部隊伍。
黨政干部選拔還要堅持三個標準。這三個標準正是忠誠、干凈、擔當,忠誠就是對黨忠誠、對祖國忠誠、對人民事業忠誠,要有理想信念,要有奉獻精神,只有忠誠的干部才是靠得住的干部;干凈即是守住底線,要自覺遵守當干部的規章制度,把黨紀、國法牢記在心頭。擔當就是要在敢干事、會干事,敢于擔當責任,習近平總書記曾特別強調過:得有擔當的意識,也得有擔當的本事。干部隊伍的素質是我們黨的事業的前途所向,因此各級黨組織在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時,要嚴格對照“忠誠”“干凈”“擔當”三個標準,選拔出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行為、成績突出的干部。
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一定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更好的實現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3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推動選人用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發生重大變化。《干部任用條例》的出臺是在干部選任過程中把好關、握好度、用好權、選準人,選出好干部的“硬杠杠”。
是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四個意識”是意蘊深刻、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作為首要標尺,大力選拔那些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四個服從”,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標看齊、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對那些同黨中央唱對臺戲的人,那些對黨中央大政方針態度曖昧甚至心懷不滿的人,那些背離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另搞一套的人,那些心術不正、有政治野心的人,那些“身在曹營心在漢”、同黨離心離德的人,絕對不能用。
是否堅定“四個自信”。理想信念的堅定是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是共產黨人經受住任何考驗的精神支柱。選拔干部,必須深層次考察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堅定,絕不能把那些沒信仰或是具有偽信仰的人選進來。
是否堅持原則、敢于斗爭。政治上敢不敢擔當、能不能擔當、有沒有擔當,最能檢驗黨員干部的政治操守、政治品格。面對敵對勢力加緊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戰略,激烈的國際政治斗爭等方面,需大力選拔使用那些敢擔當、善作為,尤其是關鍵時刻站得出來、頂得上去的干部,堅決不用那些畏首畏尾、患得患失、溜肩耍滑的“騎墻派”“官油子”,。
是否善于從政治上觀察和處理問題。德為才之帥,才為德之資。在所有能力中,第一位的是政治能力。是對領導干部的剛性要求。突出政治標準選拔干部,必須把好這一關,對政治能力不足的不能輕易放行,否則就可能耽誤黨和人民事業發展。
是否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黨政領導干部安身立命的“壓艙石”。就選拔使用干部而言,必須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底線和紅線,對那些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兒戲,我行我素、無所顧忌,違反“五個必須”要求、搞“七個有之”等活動的干部,實行“一票否決”,不但不能提拔還要嚴肅處理,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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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秉承精準選人用人導向,堅持將從嚴要求、擔當作為貫穿始終,明確“對不適應擔任的領導干部應當進行調整,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為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提供堅強保障。
使“從嚴治吏”有更為具體的規矩和尺牘,使得干部“能上能下”成為干部調配的制度化、常態化路徑。針對用人習慣上的經驗主義和慣性阻力,要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防止“一張處方用到底”“一個藥方治百病”。在干部選任中,既要堅決貫徹好組織意圖,也要逐步擴大民主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真正做到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鉆營者得利。尤其針對“能上不能下”的問題,一方面要加強政策宣傳,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干部應一人一策,提高崗位匹配度,作出適當安排,加強后續跟蹤考察和管理,營造“能下亦能再上”的良好氛圍。
干部“能上能下”是新時期新常態下深入推進從嚴治黨實踐的重要舉措,應在《條例》指引下,辨癥施策、對癥下藥,持續抓好貫徹落實和路徑創新。特別是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弘揚斗爭精神、勇于動真碰硬、善于破障立規,充分發揮好指揮棒作用,為干部隊伍注入“一泓清泉”,真正構建起優勝劣汰、獎懲分明的選人用人新機制,力促干部擔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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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對新形勢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了更加科學,更加嚴密的規定,標志著我們黨政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學的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的進程中邁進了堅實的一步。
黨的事業需要好干部,人民群眾期待好干部。干部隊伍建設是黨的組織建設最重要的內容,要選好人、用好人,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養起來、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好干部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要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落實到選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設高素質的黨政干部隊伍,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執行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充分體現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精神。
理想信念是干部的精神之“鈣”,黨員干部要在工作中做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守住內心始終如一的信念,俯下身子為百姓服務,干干凈凈做人,踏踏實實做事。才能不斷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不斷提高更好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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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之要,貴在用人。近日,中央重新修訂頒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在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果的基礎上,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進行改進和完善,為新時代好干部脫穎而出提供了根本遵循,對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要求干部選任工作"講臺階而不摳臺階,論資歷但不唯資歷",鼓勵干部奮發有為、多作貢獻;疏通了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強了干部選任工作的民主性、公正性、競爭性和擇性。各級黨政要克服"重使用、輕培養"的觀念,樹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新《條例》體現了黨管干部的原則,貫徹了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們要認真把握,嚴格遵循。一是《條例》充分體現了“黨管干部”的原則。特別強調黨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原則標準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體現了黨組織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規范了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強調黨組織從干部選拔任用的啟動環節就應當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規定考察對象由黨組織集體研究確定,防止簡單以票、以分取人;加強了黨組織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選拔任用人選的審批把關;嚴格監督檢查,充實了“十不準”紀律要求,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二是《條例》全面貫徹了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黨中央非常重視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對培養選拔高素質的領導人才,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以好的作風選人、選出作風好的人,加快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中央重新修訂《條例》,就是要解決好“選什么人,怎樣選人”的問題。它不僅是新時期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著力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養造就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的制度保證。干部必須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牢牢把握《條例》的精髓,把各項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重基層、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相結合,嚴格執行干部選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選好的干部,同時以貫徹《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實施細則,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體系。黨委(黨組)一把手作為單位的第一責任人,要想成為名副其實的“伯樂”,“慧眼”識人,必須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樹立正確的用人觀。
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7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對于堅定選人用人的政治方向,強化選人用人的政治標尺,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選人用人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成敗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選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工作的標準和導向,又是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的晴雨表。所以,培養選拔干部,必須突出政治標準。堅持政治標準, 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
一看政治忠誠,是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對黨忠誠,是黨員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質和政治生命線。如果這一條不過關,其他都不過關。對黨忠誠,不是有條件的而是無條件的,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必須體現到對黨的信仰、黨的組織、黨的事業的忠誠上。最重要的就是要把黨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樹立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征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的觀點,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
二看政治定力,是否堅定“四個自信”。政治定力,最根本、最緊要的是理想信念的堅定性。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是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是共產黨人經受住任何考驗的精神支柱。習近平總書記形象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精神上“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大量事實表明,一些領導干部政治上變質、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說到底都是因為理想信念宗旨這個根基發生了動搖,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出現了問題。
三看政治自律,是否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明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的根本保證。在所有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最重要、最根本的。黨員干部必須把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安身立命的“壓艙石”,在守紀律、講規矩上作表率,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實人。
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8
2019年3月17日晚,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文公布,這是時隔五年多后,中共中央對干部的選拔任用機制進行的再一次完善。干部選任有哪些原則和導向,有哪些紀律和“紅線”,條例都予以明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干部工作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革故鼎新,日臻完善,展現新的氣象,實現新的作為。
千秋大業,貴在用人。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正式頒布實施,引發廣大干部群眾的關注和熱議。為響應國家《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爭做合格的基層黨員,在2019年的工作里我要從以下方面嚴格要求自己:
一、堅定信心,勇擔重任。認真履職,發奮進取,既是一名基層黨員的一個政治態度問題,也是一個思想境界問題,既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勇氣。必須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心系群眾,關心群眾,始終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造福人民。始終堅持把為民辦事放心中、盡自己最大努力惠及于民。始終將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二、加強修養、不斷學習。人應該在不斷的學習和進步,從而讓自己的羽翼更加豐滿。作為基層群眾干部,更應該加強學習,學習方針政策,領會各種會議精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從而更好的為民服務。
三、廉潔奉公。每一名基層黨員,無論有無職務大小和崗位高低,都是為人民服務。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必須樹立正確的利益觀。權利是人民賦予的,崗位是組織任命的。一定要牢記“兩個務必”,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利,守住骨氣,弘揚正氣,嚴于律已,廉潔奉公。必須樹立正確“三觀”,不圖名利,樂于吃苦,甘于奉獻。自覺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廉潔奉公,必須時刻繃緊拒腐防變這根弦,堅守底線。
四、恪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公仆情懷。始終把群眾放在心上,做好順民意,解民憂,增民力,保民安的事情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客觀規律,深入調查研究,多到有問題,情況復雜的地方去,多深入到群眾中去,聽取群眾的意見,幫助群眾真正的解決問題,真正為民服務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腳踏實地干事業。必須關注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下決心做好關心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的工作。
做一名合格基層黨員,既是時代要求,也應是我們追求并將為之奮斗的目標!
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9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這次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對于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不同會議上多次強調了人才的重要性。“一年之計,莫若樹谷;十年之計,莫若樹木;終身之計,莫若樹人。”人才乃治國治本,選人用人合理性,可以推動黨的事業全面進步。面對新時代,我們黨要團結帶領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努力造就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黨的事業需要好干部,人民群眾期待好干部。干部隊伍建設是黨的組織建設最重要的內容,要選好人、用好人,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養起來、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好干部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要求,是共產黨人最鮮明的本質特征,堅定政治理想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好干部就是要做到對黨忠誠,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提出的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就是為這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撐腰鼓勁。好干部要把擔當作為記在心間。新時代呼喚新擔當,新擔當需要新作為。好干部就是要在越是艱難的環境中,越是敢于擔當作為。
注重選好用好干部,強化正向激勵,以“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好干部的標準,選拔一批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的好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鼓勵干部交流和多崗鍛煉,激發干部隊伍的活力,促進鄉村振興。
新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感悟10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通知要求,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圍繞建立健全干部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體系,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3月20日人民網)
用人標準既是一種制度的剛性,也體現出對于培養更多干部的柔性思維,希望通過好的用人標準選拔出更多優秀的人才,讓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釋放出“能力+”,不斷是釋放自己的正向力量。
如果用人標準不精準,那么在選拔任用人才上就很容易出現偏差,造成人崗不適的問題,不僅僅是對人才資源的一種浪費,還可能讓干部在自己的崗位上碌碌無為,反而讓本身的特長被掩蓋了起來。
選人用人也需要“精準”。通知要求,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圍繞建立健全干部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體系,通過這樣的方式,讓人才在識別上能夠更加地精準定位,讓他們走上自己更喜歡的崗位上。
顯然,好的選拔任用標準對于干部而言就是讓他們能夠讓自己的“長處”得到更大地方法,也能夠激發他們的信心,讓他們在自己的崗位上更有干勁,而也讓他們的“短處”不再成為他們前進的“絆腳石”。
所以說,選拔任用得當,不但能夠讓干部的才能得到更好的實現,推動事業的前行,更能夠激勵有為者更加地有為,讓那些真正能干事、敢干事、愿干事的干部涌現出來,為更好地推動黨的事業發展提供強勁的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