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體會3篇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體會1
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干部任用條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對新形勢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了更加科學,更加嚴密的規定,標志著我們黨政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學的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的進程中邁進了堅實的一步。對于貫徹落實中央精神,解決干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落實到選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設高素質的黨政干部隊伍,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執行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充分體現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精神。黨員領導干部在學習中帶好頭、作表率,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帶頭認真學習、帶頭嚴格執行、帶頭堅決維護,確保黨的政治路線全面貫徹落實。
選拔任用政治可靠干部;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將樹牢“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 “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作為選拔任用條件之一;干部要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領導干部唯有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方能在工作中鼓足干勁,敢于作為,勇于擔當。試想,一個對自己所奮斗的事業抱有懷疑態度的干部,能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福利嗎?理想信念是干部的精神之“鈣”,推進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在工作中做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守住內心始終如一的信念,俯下身子為百姓服務,干干凈凈做人,踏踏實實做事。
重點選拔任用工作在基層一線的干部。《干部任用條例》明確提出了樹立注重基層和實踐的導向,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眾所周知,基層工作任務重、時間緊,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大量的工作留痕管理,更是讓基層干部有口難言,有的干部們甚至聞“下基層”而色變在基層工作,黨員干部要擺正心態,通過基層一線的實踐鍛煉,經受風雨,增長見識,提高本領,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不為名利所惑,不為浮華所動,不斷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在基層大熔爐里越磨越光,越練越強,為實現人生理想,體現人生價值打牢基礎。基層處于與群眾直接接觸的一線,是孕育真知與智慧的土壤,更需要有志之士俯下身子加油干,在基層工作中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更好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本領。
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心得體會2
選什么樣的人,怎樣選人,歷來是我們黨高度重視的一個重大問題。毛澤東同志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建立科學管用的選人用人機制,只有建立公開透明高效的選拔制度,才能選出群眾滿意的干部,也才能更好的服務于民。此前網上曝光了很多“官二代”“富二代”輕松進入公務員隊伍,仕途一路通暢,屢次破格提拔,誠然,破格提拔也是一種選拔優秀干部的方式,從實際出發,及時把那些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破格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也符合干部成長的特殊規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但是一些單位在破格提拔上出現了不少問題,突出表現為破格提拔缺少制度規范;資格條件把關不嚴,“破格”變“出格”;破格人選把關不嚴,存在“拼爹”現象;破格提拔工作不透明,暗箱操作,影響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度。而修訂后的制度更嚴格的預防了這種可能“出格”的現象。
干部就是服務于民的,而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廣大干部群眾最有發言權。修訂后制度給了群眾最好的回答。相信在以后的干部選用中,拼的就是實績,實干,辦實事的作風,選拔的就是真抓實干、埋頭苦干的干部,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默默奉獻,不事事張揚的干部定能到領導干部崗位上去;選的就是為官一任造福百姓,群眾滿意的干部。
堅持把群眾滿意不滿意、擁護不擁護、愛戴不愛戴、公認不公認作為重要標準,選拔一批為群眾謀利益辦實事、口碑好、品行高、講正氣的干部到各級領導崗位上。
學習新版《干部任用條例》心得體會3
毛主席有句名言:“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從嚴。從嚴治黨,首先要體現在干部選拔和任用上。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根據近年來干部工作形勢和干部隊伍狀況的變化,對以前的《干部任用條例》進行了修訂。新條例的實施體現了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果,建立健全了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機制,對于干部選拔任用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進一步強調了選拔任用的嚴肅性。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堅持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在干部的動議、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個環節,進一步從程序上做出了嚴密的規定,對防止和糾正用人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同時,進一步細化了監督檢查,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進一步突出了以德為先的標準性。“不患無位,而患德之不修,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質要求中的首要地位,體現了當前選拔任用干部的關鍵。作風建設是我黨歷來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更是當前我們搞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現實需要。領導干部的思想品德不僅是個人行為,在黨內和社會上往往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影響力和輻射力。
進一步明確了注重基層的導向性。作為一名基層干部在工作中能明顯感受到,新《干部任用條例》中應當樹立注重基層的導向、注重從基層選干部、選在基層干過的干部等規定極大鼓舞了基層干部干事創業、務實創新的熱情,同時將鼓勵更多優秀干部人才到基層的廣闊天地施展才華、實現價值,使基層真正成為了培養選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長成才的搖籃。
新條例的實施,為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監督提供了重要依據,為實際操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找到了管用抓手,為防止選人用人不當之風提供了有力武器。在黨的群眾路線,新條例將會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將會凝聚更多的人心,為建設社會主義新中國貢獻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