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是什么年_2018年違規使用公車違規接待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專項整治情況自查報告
區紀委:
為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執行按照區紀委《關于開展辦公用房、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情況專項監督的通知》要求,我局對本單位公務接待、辦公用房使用、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問題開展了專項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如下:
一、公車使用方面
我單位現有公務車輛3部,其中局機關機要通信車輛1部,二級機構森林派出所、亳州城北木竹檢查站執法車輛各1部。在車輛使用中,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制度,實行“派車申請,負責人審批,司勤車輛出勤”的程序,如遇省級項目檢查、秋季造林自查驗收等中心工作需用車時,通過區政府公務車輛管理使用平臺統一申請,不存在公車使用、變相配備公務用車、單位長期租車等現象。
同時,嚴格按照區公務車輛改革領導小組相關規定發放交通補貼,對未滿試用期公務員、退休等不符合發放條件人員嚴格把關。2017年度,共有12人(正科級3人、副科級3人,科員6人)享受公務交通補貼,,月均發放交通補貼x元,本年度共發放交通補貼x元。
二、辦公用房使用問題
我單位干部員工辦公用房使用方面嚴格遵守相關標準,不存在超過規定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情況,單位四樓部分辦公室經區機關事務局調劑(借)給區文明辦使用。
三、公務接待方面
2017年以來,我單位共接待上級、外市單位業務指導和工作調研等公務往來中,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市委市政府30條具體要求,嚴格執行關于印發《亳州市市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公〔2013〕x號),不存在超標準接待、超范圍陪同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