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憲法第幾次修改_2018憲法修改心得體會
憲法修改心得體會
歲末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連續三次召開會議,集中討論研究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決定對現行憲法作出部分修改。這是執政黨重大的政治決定,是以實際行動踐行遵守憲法的承諾,還是將黨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的不二選擇,更是實施憲法的具體表現。中共中央政治局確立的修憲四原則體現了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反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在依法治國的軌道上穩步前行。
會議認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現行憲法頒布以來,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在我們黨治國理政實踐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實踐證明,我國現行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這次憲法修改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
憲法修改在政治與法律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將從政治事實中提煉出來的價值憲法化,這是為什么修憲以及修憲須堅持黨的領導的原因。只有通過修憲,才能將政治價值轉變為憲法規范,才能“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修憲是憲法發展的途徑之一,依憲治國意味著政治生活須受憲法規范。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必將把我國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