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群眾工作】“做群眾的工作”不等于“群眾工作”
“做群眾的工作”不等于“群眾工作”
徐衛(wèi)華
來源:光明日報
當前,全國各地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基層黨組織和部分黨員干部在思想上對什么是“群眾工作”把握不準,習慣性地信奉“搞定就是穩(wěn)定、擺平就是水平、沒事就是本事”。殊不知,這種帶有明顯“權宜性”的治理實踐僅僅只是表明他(她)們在“做群眾的工作”,而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群眾工作。事實上,這已然淪為一種在本質上不同于黨的群眾工作實踐的“異化”了的實踐。因此,必須從理論上予以澄清。
從思想基礎來看,黨的群眾工作始終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群眾觀和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實踐觀。實踐的觀點是辯證唯物主義首要的、基本的觀點。這里的實踐不是個別人的實踐,而是人民群眾的社會實踐。而“做群眾的工作”往往無視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視群眾為政策推行的客體,從而不可避免地帶有機會主義、冒險主義或實用主義色彩。機會主義在這一實踐中集中體現(xiàn)為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在群眾工作中不按規(guī)則辦事,視守規(guī)則為迂腐,以結果衡量一切;冒險主義在這一實踐中多體現(xiàn)為無視客觀實際及其可能性,不顧群眾覺悟程度,對待群眾缺乏耐心,包辦強迫,硬干盲干,急于求成;而實用主義則往往體現(xiàn)為將黨員干部與群眾的關系異化為“蛙水關系”,其實質是一種商品交換原則對群眾工作的“侵襲”。
從利益導向來看,黨的群眾工作是一種群眾利益導向下的具體實踐。群眾工作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旨歸,這是我們黨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與此同時要清楚地認識到,群眾的現(xiàn)實利益中有合理與不合理之分,群眾工作就是要對此作出正確取舍,以確保實現(xiàn)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做群眾的工作”則是一種“任務導向”行為,服從于個別部門、組織或黨員干部個人一時一地的“任務”、致力于完成一些或軟或硬的“指標”,其背后是扭曲的政績觀在作祟,說到底是在“應付上級”的同時“敷衍群眾”,屬于典型的“短視癥”。(摘編自《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13年第10期 徐衛(wèi)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