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年度考核個人總結_小學教師廉潔自律目標責任書
小學教師廉潔自律目標責任書
為了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向縱深發展,促進教育系統行風和廉政建設,全面提高教職工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我校根據延津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十項規定》通知要求,特制訂教師廉潔自律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樹立師德師風良好形象,不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的言論。
二、工作日午間不飲酒,杜絕酒后上課。
三、不在公眾場合吸煙。
四、規范考試制度,嚴格執行縣局、中心校考試要求,不擅自增加學生測試次數及向學生公布考試成績。
五、杜絕有償家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六、不向學生推銷除教育系統規定以外的復習資料及謀取私利的任何物品。
七、不在工作時間用電腦打游戲、聊天、炒股等。
八、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九、不在工作時間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等,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十、嚴格服從學校分配,認真完成自身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本人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負責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