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預警網】腐敗風險預警防控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腐敗風險預警防控工作借鑒現代企業風險管理理論、風險預警原理、分權制衡理論和全面質量管理體系,以風險排查為基礎、權力制約為核心、制度防范為根本、預警控制為關鍵、考核評責為保障,確定了“排查五類風險、構筑“三道防線”、規范十項權力、建立四項機制、實施兩級預警”(簡稱“5—3—10—4—2”內容)為腐敗風險預警防控的主要內容。
“5”就是五類風險,即思想道德風險、制度機制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外部環境風險。
“3”就是三道防線,即以自醒自警為主的自我預防,以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制度建設為重點的單位聯防,以監督檢查為主的社會群防。
“10”就是十項權力,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行政監管、行政審批、行政裁決、行政給付、非行政許可審批、內部事務管理等權力。
“4”就是建立四項機制,即宣傳教育機制、監督制約機制、預警處置機制、責任考評機制。
“2”就是兩級預警,即按干部管理權限,分為鄉鎮(科)級預警和縣級預警兩種預警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