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_構建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的必要性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是權力的基本特性。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從規律上找原因,普遍發生的問題要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在新的歷史時期,反腐敗僅著眼于案件的查處和單純強調思想教育與自律遠遠不夠,只有從制度上構建遏制腐敗蔓延的堤防,才能有效防治腐敗。建立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就是在實踐中對這個特性的進一步認識和把握。從履職有據著眼,明確權力的行使范圍,是構建廉政風險和預警防控機制的基本條件;從用權有度入手,對權力風險有效監控,是構建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的基本方法;依靠群眾參與、實現陽光監督,是構建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的基本要求;查找風險,使干部不犯錯、少犯錯,是構建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的基本目的。通過有效監控,使黨員干部職工查找“風險”、明確“風險”、不去“冒險”、力求“保險”。使防控機制真正成為黨員干部保持清正廉潔的“保護傘”、隔離腐敗風險的“防火墻”和創新干事的“安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