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黨課講稿: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通用4篇)
“廉政”一詞最早出現在《晏子春秋·問下四》:“廉政而長久,其行何也?”現在所說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其職能時不以權謀私,辦事公正廉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廉政黨課講稿: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通用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一】廉政黨課講稿: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
十八大以來,關于“反腐敗斗爭形勢”的提法和論述,除了用詞語氣和輕重有所區別外,“嚴峻”兩字始終被提到首要。這是黨中央實事求是的判斷,也是黨中央反腐防腐決心的體現。“微腐敗”是一種公權亂用的行為。
一、深刻認識“微腐敗”
(一)微腐敗的特點:
小:指亂用公權的行為很小,如接待群眾態度冷漠、在下基層時會接受一點土特產、一盒香煙等,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
多:這種亂用公權行為比較普遍,如接受服務單位私人宴請在為其辦事時打“擦邊球”,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物品,群眾司空見慣、習以為常。
近:社會公眾對其態度曖昧。大家認為這些行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處理起來未免“上綱上線”,不近人情,對這種行為放之任之,也會效仿這種行為“方便”行事。
(二)群眾身邊“微腐敗”的表現形式
“微腐敗”危害巨大,他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壞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從近年來我區查處的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案件來看,農村“微腐敗”已成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個工作重點。通過分析歸納,我們認為基層“微腐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漠視群眾、政令不暢。有的基層干部政治紀律性不強,對中央的政策執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使中央政策變形走樣;從地方或局部利益出發,擅自出臺有關規定,損害群眾利益。少數基層干部在位不作為、慢作為、怕作為,作風懶散,喜歡串崗、溜崗,上班時間辦私事,對群眾的辦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諉,責任擔當意識比較淡薄,基層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資金。有的鄉鎮和單位在執行國家惠農政策時縮水走樣,落實政策不公開、不公正、不及時、不到位。有的基層干部利用職權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資金;有的基層干部采取對上虛報冒領、對下隱瞞實情等手段,直接或變相騙取各項補助資金;有的部門和單位截留專項資金,設立賬外賬,用于發放獎金和各種補貼;有的把專項資金轉移到下屬職能部門,請客送禮,揮霍浪費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資”。有些基層干部不能秉公辦事,而是憑感情、靠關系辦事,吃拿卡要、以權謀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有的在低保資金的發放上,搞親情救助和賄賂性救助。村務公開在一些村徒有虛名,村干部揮霍集體資金、公款吃喝、隨意開支現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學習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記賬,隱匿集體收入,從中謀利;有的虛報公用開支,侵占集體資產;有的村干部低價處置集體資產,甚至把集體的資產變到自己或親屬名下。
四是隱形變異,貪污受賄。有的基層干部利用職權,以侵吞、竊取、騙取等非法手段將集體資金據為己有;有的基層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主動索取群眾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其謀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隱蔽,由過去的賓館、酒店轉移到單位的食堂、鄉下農家樂、村干部家;有的將公款吃喝費用納入會議費用報銷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費用支出大。
五是以權謀私,作風腐化。一些基層黨政組織和干部缺乏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行政不作為,推諉扯皮;有的對安全生產、預防事故重視不夠,監管不力;少數基層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撈取好處,以權謀私。有的農村干部在救災救濟物資發放、特困群體救助等工作中處事不公、優親厚友;少數干部不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不遵守相關規定,作風腐化,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
(三)群眾身邊“微腐敗”發生的原因
自律防線不牢。一是一些基層干部對政策法規和紀律的學習不夠,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認識不到位,政治理論水平欠缺,廉潔自律自覺性不強,法紀意識淡薄,工作規范性不高,心存僥幸,甚至認為“八項規定”精神約束的是領導,反“四風”、反腐敗,查的是國家干部,與自己關系不大,偶爾搞點違規的事,沒什么大不了,沒有認識到自己作為基層干部代表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對自己能力和素質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層干部接受監督的自覺性不夠,在公開工作中搞形式、走過場,使群眾對身邊的重要事務不知情,逃避群眾監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權當私器,權錢交易,認為自己幫誰出過力,誰就得來報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職權挪用集體資金、貪污受賄、虛報冒領、優親厚友。五是一些基層干部卻以為錢已經歸還、問題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還可以照當不誤。六是一些基層干部認為法不責眾,只要大家有參與,就大膽跟著拿;七是一些基層干部工作只求結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規范要求,時間一長容易產生腐敗,導致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制度執行不力。一是許多群眾身邊發生的“微腐敗”中的基層違紀違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與相關制度沒有充分發揮保障作用是分不開的。制度的不完善間接產生腐敗,腐敗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會投機經營權力而獲得暴利,會為謀私利而不擇手段地鉆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規定過于原則,在實際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執行不嚴,執行中往往“變通”解釋,繞開制度的監管,使制度成為維護少數利益體的“護身符”,損害黨群干群關系,拉開干部與群眾的距離;一些規章制度雖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貼在墻上、掛在嘴上,制度制定后執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認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體,村里事情自己說了算,把集體議事規則當兒戲,把財務管理、村務公開當擺設,以假公開甚至不公開來逃避政府和群眾的監督。有的制度沒有廣泛宣傳,群眾不知道,不了解,不知辦事究竟該找哪個部門、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資料。
監督合力不夠。鄉鎮紀委“三轉”仍不到位,大部分鄉鎮雖然做到了紀委書記專職專用,但仍存在專職不專干現象,抓“主業”精力較少,監督作用發揮不明顯,在落實監督職責中方法不多、手段單一,監督檢查面狹窄,思路不寬,面上的檢查多,深層次的檢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懲戒,忽視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監督工作。黨內監督存在空白和盲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力度層層遞減的問題。同級監督弱化,由于鄉鎮紀委書記的工資、福利、提拔、重用、組織人事關系等都在鄉鎮,跟鄉鎮的聯系要緊密得多,在實際工作中,個別鄉鎮紀委存在“好人主義”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響到個人的名利,認為與同志們相處久了,礙于情面,不想監督、不愿監督。另外,由于許多基層站所都實行了條管,編制、工資、福利、考核均不在鄉鎮,容易出現上級管得著、但不一定看得見,本單位看得見、但管不著的現象,實際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眾監督軟化,多數基層群眾,特別是針對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腐敗問題,心存顧忌,覺得沒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監督、不去監督。
二、基層“微腐敗”的大禍害
危害一:由于基層黨員干部的工作責任各不相同,“微腐敗”容易導致差別對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與領導有良好關系的基層工作人員可能會被安排做一些比較容易的、有豐厚利潤的、影響效果較大的工作。而與領導關系不太好的基層工作人員就可能會被安排做一些比較復雜的、沒有很大影響效果的工作。同時,“微腐敗”也會使基層工作人員喪失工作積極性,比如一些基層工作人員以獲得褒獎為目的進行工作,沒有向上的態度,也不能進行有效的交流協調,使得一些本來容易完成的工作復雜化。
危害二:“微腐敗”隱蔽性強,腐蝕黨員干部。
“微腐敗”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看不見卻約定俗成的規則,其長期存在于社會中。比如,一些基層工作人員拜訪領導時要拿一些東西,遇到節日或者領導生日要請大家吃飯,喜事、喪事要隨禮等,都屬于腐敗行為的一種。一些人把這些行為當作為人處世之道,把請客、隨禮、拜訪等行為作為促進關系以及進行溝通的必要途徑,即使這些行為用的是公共財產。雖然一些“微腐敗”行為涉及錢財數額有限,但對黨員干部的影響卻是十分巨大的。黨員干部的“微腐敗”行為會使其意志不堅定、思想頹廢、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點點的腐敗,如果不及時治理,就會積少成多,最終使領導干部走向不歸路,不僅會斷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會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損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敗壞黨內風氣。
基層“微腐敗”行為的產生,不僅會損害相關基層工作人員的利益,也會損害黨組織工作氛圍和黨員干部的形象。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指出,“‘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同時,“微腐敗”問題具有一定的傳染性,會損害黨的根基,減少人民群眾的信任,如果不及時進行處理,就會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影響黨和國家的長遠發展。
危害四:損害黨的形象,破壞黨群關系。
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眾的擁護,才是我們永遠不倒的“靠山”。基層黨員干部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最直接的橋梁和紐帶,人民群眾相信基層黨員干部,就是相信黨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區的基層工作人員面對群眾問題時,沒有良好的服務態度以及正確的認識,不能真正為人民群眾解決問題,“吃拿卡要”現象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辦事設卡,拿錢才能辦事或者拿錢也不辦事,使得人民群眾對基層黨員干部越來越不信任,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漸減少。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相對于‘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嗡嗡亂飛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總而言之,公權濫用的現象以及行為會損害黨和政府的聲譽,使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失望,不利于黨和政府的發展。
三、預防基層“微腐敗”的對策建議
(一)筑牢思想防線。強化鄉鎮黨委“主體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切實加強對基層干部隊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監管,創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過舉辦廉政警示教育講座、廉政文化“三下鄉”、廉政歌詠比賽、黨內法規和廉政知識測試,觀看警示教育片、參觀警示教育基地、旁聽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犯罪案件庭審大會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活動,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群眾觀點,不斷增強黨性觀念和法治意識,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建立健全對基層黨員干部的廉政談話提醒機制,及時扯袖子、咬耳朵,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長效機制。解決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僅要有動真碰硬的態度、嚴懲不貸的手段,還要建立起切實管用的長效機制,不斷加強機制和制度創新。要建立完善把紀律挺在前、長管長嚴機制,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建立健全問題發現機制,通過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及時消除潛在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健全落實“兩個責任”專題報告、述責述廉、考核通報制度;完善約談、函詢、誡勉談話、公開曝光機制;堅持“一案雙查”“責任倒查”等制度,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嚴格落實集體議事制度,不得以兩委會議代替村民大會,不得以一把手或幾個人代替兩委會議,杜絕個別干部獨斷專行。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積極引導和督促各鄉鎮紀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找準自身定位,認真按照“對監督的再監督”的職能定位,突出監督重點,嚴肅查處扶貧領域各類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扶貧項目、資金、惠民物資發放、惠民政策落實等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充分發揮扶貧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在職責范圍內對行業和部門落實脫貧攻堅各項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筑牢廉政防線,全程跟進監督,形成高壓態勢,嚴把廉政關口,做到廉潔扶貧、陽光扶貧,從源頭上杜絕脫貧攻堅領域“微腐敗”現象。抽調扶貧、財政、審計等部門組成工作組定期開展專項檢查,針對突出問題跟蹤指導鄉鎮紀委辦理重點問題線索,聚焦重點領域、重大政策、重要環節,通過走訪核實、包村入戶、滾動排查等方式,開展“推磨式”交叉檢查,著力發現問題、推動整改,切實提高監督實效。
(四)拓寬監督渠道。要持續加大“微腐敗”問題治理力度,暢通區、鄉、村三級信訪舉報渠道,加大涉農涉民生領域問題線索排查力度,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并公開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在農村基層營造“不敢腐”的氛圍。拓寬問題線索來源渠道,充分發揮12388信訪舉報電話和網絡舉報平臺和紀委信訪室主渠道作用,及時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各鄉鎮紀委書記、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黨員活動室、村務公開欄、手機微信群等平臺公開舉報電話及個人手機號碼,及時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并對問題線索進行臺賬化管理。通過采取集中時間下訪、機動式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高頻次開展下訪、走訪活動。及時抓好督辦督查,對問題反映比較集中或者問題線索較多但查處不力的,深入一線進行督查,有針對性地查辦問題。強化部門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人大、司法、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主動出擊,深入基層,實現監督全覆蓋。
(五)加大懲處力度。持續加大對鄉、村問題線索的處置力度,發揮鄉鎮辦案協作作用,在鄉、村開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實問題的能力。充分利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果,加強對扶貧領域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監督,首先立案調查扶貧領域涉嫌犯罪問題,高度關注脫貧攻堅中的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紀委監委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做好紀法銜接工作,協調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扶貧領域涉嫌犯罪問題,形成強力震懾。持續加大對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和通報曝光力度,對專項治理開展以來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的突出問題,一律進行公開通報曝光,堅決斬斷伸向扶貧領域的黑手,打通基層反腐敗的“最后一公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保駕護航。
五、全面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
(一)從嚴整治“微腐敗”凈化基層政治生態。
第一,要從基礎抓起,筑牢風氣建設根基。要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教育,嚴加監管相關制度的實施。同時,要加強作風建設,表揚先進隊伍,發揮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風。首先,要監督基本制度的實施。可以根據黨員干部的年度總結、工作報告等,了解基層黨員干部的履職情況以及廉政建設情況,加強黨員干部隊伍的廉政建設,保持黨的純潔性。其次,要實施黨員干部的述職講評制度。可以定期舉行黨員干部的述職以及講評活動,重點懲處黨員干部公權私用、貪污腐敗等行為。最后,要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對有能力、有執行力的黨員干部要集中培養,逐漸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時,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強基層黨員干部的法律意識,建設清正、廉明、盡職盡責的基層黨員干部隊伍。
第二,要扎緊制度的籠子,推進權力陽光運行。整治“微腐敗”問題,一定要兼顧根本問題和表面問題,要利用制度的強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潛移默化作用共同解決問題,使“微腐敗”問題的解決有長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紀守法的觀念深入人心。當前,一些領導干部思想觀念出現偏差,認為貪一點是沒什么的,這種錯誤的觀念使得一些黨員干部逐漸走向深淵。對于這種錯誤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實際的案例來提醒黨員干部,使黨員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強各部門的聯系,廣泛收集信息,從一方對抗腐敗到多方對抗腐敗。最后,要扎緊制度的籠子,建立“微腐敗”的全面監察機制,促使權力全面公開使用,要善于發揮人民群眾的作用,使基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第三,以紀律強化主體責任,增強黨紀黨規的權威性。在加強黨的建設的過程中,要避免公權私用等行為的發生,必須從三個方面著手,即從關鍵的人、關鍵的事、關鍵的問題著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確性、加大處理力度。關鍵的人指的是黨員干部主體、實施主體和監察管理主體。紀律檢查機關要時常教育、提醒、警示關鍵的人。關鍵的事指的是和大眾生活、重要領域相關的事情。要對關鍵的事實行公開的監管,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關鍵問題指的是涉及金額數量較大、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對于這種問題,要結合相關案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解決的根本方法,從而保證黨的清正廉潔,增強人民群眾的信任感。
第四,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必須營造一個良好從政環境,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態。營造良好從政環境,要從各級領導干部首先是高級干部做起”。“微腐敗”行為的出現,既不利于黨執政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層良好政治氛圍的形成。因此,要營造良好的基層政治生態,對公權濫用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置,讓基層黨員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時,要建設合理的、科學的基層權力體制。要注重權力的公開,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對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使其與基層的實際情況相符,對濫用權力的行為嚴肅處理,特別是腐敗問題。要把法律意識灌輸到基層,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法律意識,使基層黨員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設新形式的監督模式,使人民群眾積極主動地參與監督,保障權力的公正公平行使。總而言之,建設良好的基層政治生態,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學的、廉潔的基層工作作風。
(二)破解五方面問題,整治基層“微腐敗”。
一是著力破解素質不高問題。基層干部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接受教育培訓的機會相對較少,這就導致部分基層干部紀法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缺乏黨性鍛煉,習慣用個人意志代替法規政策。因此,必須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始終將嚴把“入口關”放在首位,村(社區)干部選任、提名要從嚴,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堅持寧缺毋濫原則,把品行不端、動機不純的人拒之門外,保持隊伍的純潔。必須從嚴發展黨員,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建立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四本臺賬”,有效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必須強化培訓學習,在開展多層次專題培訓的同時,加強宣傳教育,讓基層黨員干部在潛移默化中提升黨性修養;必須加強工作指導,繼續深化領導干部下基層制度,加強與基層干部的溝通交流,督促基層干部在實踐鍛煉中增強能力素質;必須加大基層干部選拔力度,注重選聘思想素質優、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強的大學畢業生、優秀村干部、返鄉農民工擔任專職村支部書記,建立廉潔、高效、穩定的村干部隊伍。
二是著力破解動力不足問題。當前,基層干部動力不足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在政治上,村(社區)干部每三年換屆一次,是否能繼續留任受諸多因素影響,職位沒有保障;在經濟上,目前村(社區)干部工資標準普遍低,如果不從事其他工作,難以支撐家庭開支;在工作強度上,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人少事多壓力大的矛盾客觀存在,這就導致部分基層干部動力不足、心態失衡,產生補償心理,為庸懶散浮拖和小官“微腐”埋下“伏筆”。因此,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干部激勵機制,切實增強基層干部動力。要拓展基層領導干部選任方式,健全從村(社區)干部選任鄉鎮領導干部的機制,創新選拔“專職村支部書記”,打通基層干部上升渠道。要優化基層干部收入結構,提升基層干部收入基數,參照鄉鎮事業干部薪資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確定村(社區)干部待遇,增強崗位吸引力。要完善待遇體系,探索基層干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直接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人員機制,不斷吸引素質優、能力強的人才到基層工作。
三是著力破解作風不實問題。隨著社會發展、時代進步,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成長和工作的環境比以往更加復雜,在拜金、享樂和極端個人主義不斷沖擊下,極易淡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的官本位思想嚴重、權力觀扭曲,高高在上、脫離群眾;有的一心想著升遷,只愿做出風頭、出政績的“大”事,不愿做艱苦細致、服務群眾的“小”事;有的作風不實,對貼近群眾生活的問題置之不理、漠不關心,扭曲的價值觀不斷發酵,進而滋生出系列腐敗問題。因此,必須持之以恒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通過剎邪風,糾歪風,樹新風。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廉潔教育,運用好“身邊事”開展日常警示教育,教育引導基層干部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要層層壓實責任,有效傳導責任壓力,加強工作督導,著力優化責任清單,把每一項責任明確到人到崗,嚴格責任追究,推動基層單位充分履職。要持續強化正風肅紀,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
四是著力破解用權不慎問題。農村“小微權力”量大面廣,據不完全統計,80%以上的群眾辦理事項需要村級簽字蓋章。特別是隨著脫貧攻堅工作的深入開展,各項政策向基層傾斜,各類資金資源向基層凝聚,基層廉政風險顯著提升。但基層干部相對較少,機構設置也沒有上級機關嚴密,這就導致個別地方基層干部集中行使多個職能部門權力。因此,必須切實加強對基層權力運行的規范,科學設置基層權力運行流程,不斷壓縮基層權力尋租空間,既結合實際,建立高效便民、易于操作的機制,又著眼問題,鏟除基層干部腐敗的土壤。要進一步清理精減村級“小微權力”,對村(社區)權力清單進行全面梳理公示,依法依規進行清理精減;要加大專項治理力度,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問題、工程建設和房地產領域亂象等專項治理;要充分發揮查案治本功能,針對基層腐敗案件暴露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機制建設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對現有制度規定進行認真梳理,做好“廢改立”工作,織密、扎緊制度籠子;要完善基層信息公開機制,對村級事務進行全面公開,讓“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五是著力破解紀律不嚴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個別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由于工作任務重、人手少,常把有限精力集中在項目爭取和資金分配上,缺乏對重點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導致部分項目和資金在實施過程中走形變樣。一些基層紀委因長期與本單位、本地區的干部群眾打交道,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辦“熟人案”“關系案”現象,從而讓紀律失之于寬,讓個別基層干部有了僥幸心理,腐敗問題有了滋生蔓延的空間。因此,必須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不放松,持之以恒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查處基層腐敗問題做到無禁區、全覆蓋。要堅持監督力量“大整合”。進一步建立鄉鎮紀委片區協作機制和村務監督委員履職機制,完善“信、訪、網、電”舉報渠道,不斷深化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三)鏟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
一是領悟新思想,切實立起根本遵循。正風反腐最根本的是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軍委黨的建設會議精神,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認識。習主席反復強調:“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必須不斷強化憂患意識,樹立糾治“微腐敗”和不正之風久久為功觀念,堅持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以“越是艱險越向前”的英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斗爭精神,堅定不移地抓下去,切實實現基層風氣根本好轉。
二是盯住新問題,持續開展清理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既有頑癥痼疾,又有隱形變異,必須堅持問題導向,抓深抓細抓到位。做到全域覆蓋集中整治。對照軍委紀委問題清單,將清理整治“微腐敗”和不正之風工作貫穿全年,年初專題部署、按月對表推進、全程跟蹤督導、年終考評問責,做到不留死角盲點。突出重點專項整治。運用“小口切入、促成大效”手段,突出抓好插手干預基層敏感事務等方面專項整治工作,做到精確點穴、精準糾治。堅持按職能對口整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將糾治責任細化到機關職能部門,分系統分領域抓好工程建設、物資管理等行業風氣整治,確保清爽托底。
三是適應新態勢,積極運用“四種形態”。糾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必須堅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從嚴從緊的做法,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防微杜漸、治病救人。堅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種形態”,采取提醒談話、函詢談話等方式,經常咬耳扯袖,教育挽救大多數,防止由“小問題”積攢成“大問題”。堅持常抓常治。健全完善形勢分析、實時查糾、通報警示、責任倒查“四位一體”常態糾治機制,做到動輒則咎、震懾常在。堅持實時處理。研究制定貫徹實施“四種形態”細則,合理運用批評教育、職務調整、紀律處分等方法手段,在嚴管與關愛中立起糾治“微腐敗”和不正之風層層防線。
四是運用新手段,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微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易潛水、易隱蔽、易變異,必須運用科學手段,全方位加強監督。在監督監察上突出“突擊性”。采取不打招呼、直插末端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訪力度,突出節日假日、士官選晉等時段,緊盯“送、吃、喝、占”等問題,重點查死角、查反彈、查變異,保持高壓態勢。在群眾監督上突出“廣泛性”。深入開展“三個雙向”、紀委下訪、辦事公開等活動,解決“舉報信箱不開箱、監督熱線無應答”等問題,發揮基層風氣監督員作用,最大限度調動官兵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在方法手段上突出“時代性”。堅持用好“兩微一端”“網上曝光臺”等新平臺,切實提高監督質量效果。
【篇二】廉政黨課講稿: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
今天我們來探討一下“微腐敗”這個話題。究竟什么是微腐敗,微腐敗體現在哪里,我們又怎樣可以防止微腐敗?希望通過本節課程,讓大家得到一點啟示。
其實“微腐敗”是非常容易發生,并而廣泛存在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反腐高壓態勢不松、力度不減,"不敢腐"的威懾作用逐漸顯現,有效遏制了腐敗行為的發生。但是,一些基層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覺尚未完全形成,"微腐敗"在一些地區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僅嚴重侵害了群眾的根本利益,也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
微腐敗存在范圍非常廣,而且呈現一定的多發態勢,你其實離“微腐敗”一點都不愿。例如一些基層人員項目接洽或搶修服務時會接受一盒香煙、一點土特產、一頓宴請等;利用公司流程管理上面的漏洞,例如發票報銷時打一下“擦邊球”,賺個小零頭,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的物品等,這些事小的容易讓人忽視它的存在。
“微腐敗”是一種腐敗趨向于“蟻穴化”過程中的社會形態,在社會生活中是常見的腐敗堅守廉潔心,杜絕“微腐敗”三篇)。它的特點,一是微,亂用公權的行為較小,一點點、一滴滴,打個“擦邊球”,玩個遮眼法,雁過拔毛,順手撈點小好處;二是近,“微腐敗”行為多半發生在身邊,或接受單位宴請,或辦事接受禮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虛報冒領,或侵占扶貧救助資金,都看得見摸得著;三是多,數量多,次數多,領域多,形式多。
所以,必需全面從嚴治黨有腐必反。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持之以恒、毫不動搖,談到反腐時斬釘截鐵:“老虎”要露頭就打,“蒼蠅”亂飛也要拍!這凸顯中國共產黨對懲治腐敗一以貫之的堅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認識到當前的形勢,堅守廉潔之心,遠離微腐敗。
腐敗雖“微”,但是本質是相同的。
有人會說:“就我犯得那點小錯,領導們都看不上眼,我貪得那點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認真,像我這樣的太多了”,也有人會說:“我只是借用,又沒貪污,違規收入都退了,還處分我干嘛”,還有人會說:“我犯的這點錯至于‘上綱上線’嗎?如果按我這樣處分,那有些人的處分都多得沒法計算了”......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這些人在思想上早已認為紀不及“微”、法不責“微”,總是在為自己的錯誤找借口,添安慰。“微腐敗”表面上看起來就算再“小”,其本質也是濫用權力,與“大老虎”的貪腐行為并沒有不同。
從腐敗的角度看,沒有什么“微腐敗”之說,之所以要加個“微”字,無非是那些貪腐官員想減輕懲罰,想逃脫法律的制裁。在本質上,“微腐敗”與“巨腐敗”都是一樣,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國有財產,都是害己害民害國的行為。在危害上,“微腐敗”也不比“巨腐敗”小,都是對黨和政府公權的踐踏,都是對黨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壞。
不拘小節,終釀大錯。有些人一旦有了貪欲之念,就會伸出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時懲誡,他們就會一次變兩次,偶爾變經常,漸漸的會將貪婪之手伸得更遠,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窮兇極惡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漸發展惡化來的。不少重回正途的黨員干部不無后怕地表示:“感謝組織及時給我當頭棒喝,否則真會走上不歸路”,也有不少身居高官要職的黨員干部發出后悔嘆息聲:“如果當初有誰及時制止我,給我提醒告誡一下,我也不會墮落到如此地步”。
“微腐敗”雖微,但積累和擴散開來就會形成腐敗風氣,也會孕育更多的“大腐敗”。我們在反腐斗爭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從“微腐敗”的“小蒼蠅”中長出來的。許多貪官在其腐敗生涯獲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從“微腐敗”中獲得的。嘗到了第一次腐敗的甜頭,就一發不可收拾,就會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會釀成“大腐敗”“大老虎”。
對于違規違紀的貪腐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養癰遺患,遏制腐敗等不良行為蔓延。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體現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體現了我們黨對黨員干部的愛護和關心,“早治療早健康”,防止其墮入深淵。
不忘初心廉潔從業砥礪前行。
小錯小病的“微腐敗”行為,不斷腐蝕著基層黨員干部的心靈,扭曲著企業員工的價值觀,敗壞黨風政紀,損害黨和企業的形象。為了我們賴以生存的企業,我們每個人要從自我做起,堅守廉潔之心,杜絕“微腐敗”。
一、知敬畏,守底線,廉潔從業
作為基層黨員干部,必須有一份“清醒”的敬畏感,時刻警示自己有所為有所不為,堅守道德與理性底線,牢記廉潔從業,經得起誘惑,終究能夠心安理得。
二、時刻自省,強化學習,廉潔從業
平日里認真學習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業務技術,提高個人素質和法律意識,按規矩辦事,按要求操作,廉潔自律、嚴于律己。算好政治賬、尊嚴賬、家庭賬、事業賬、金錢賬、自由賬、健康賬,時時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實實做好本職工作。
三、堅守職責,忠于企業,廉潔從業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我們必須時刻牢記“忠誠”二字,忠誠于黨,忠誠于企業。學習焦裕祿、楊善洲等優秀共產黨員的高貴品質,肩負職責,增強反腐倡廉意識,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榮辱觀。
廉潔是一個企業的聲譽和招牌,它不僅關系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且更關乎國家信譽。千里之堤毀于蟻穴,用我們比較粗俗的話說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因此,我們都應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自己的職業為榮,以萬家燈火為傲,感恩這份工作,抓好這份緣分,不做短暫的流星,爭當平凡的恒星。
自古以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為不義之財而折腰,方能活得自在坦蕩。廉潔自律,是我們新一代的責任,是我們年輕人的使命。我們要不斷提高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黨紀法規之線,努力成為一名優秀企業員工!
【篇三】廉政黨課講稿: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
各位同志們:
大家好,按照縣政府的要求,今天我在這里給大家講一堂廉政黨課,主題為“學黨章、守紀律、轉作風”。黨風廉政教育是老生常談,但是我們仍然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大家耳邊說,為什么,就是為了讓大家不犯錯誤,少犯錯誤,真到了觸犯黨紀國法的時候,說這個就晚了,所以我希望大家今天的黨課能夠認真聽,認真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以來,全中心上下緊緊圍繞黨工委和中心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干事創業的氛圍越來越濃,對內開創了新局面,對外重樹了新形象。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農村財務管理有待加強,存在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有的村干部貪占集體財物,有的村干部既是簽字人又是出納,左口袋是票,右口袋出錢,遇到問題講不清、說不明;二是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流于形式,不及時公開或公開不全面,村民監督小組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三是各類舉報、來信來訪案件還時有發生;四是干部作風或不思進取,或作風粗暴。這些問題雖然只發生在部分人身上,但如果解決不好,勢必會影響到全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侵蝕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必須下決心加以解決。今天我的廉政黨課主要講三個問題:
一、堅決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
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范。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是全體黨員的莊嚴責任。廣大黨員要對照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認真查找和糾正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增強黨員意識,做合格黨員。黨員領導干部要按照黨章規定的六項基本條件,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經常檢查和彌補自身不足,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做到黨章規定的就必須不折不扣執行,黨章禁止的就必須堅決查處和糾正。黨的十九大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一項重大任務突出地擺到全黨面前,作為領導干部就要自覺加強三方面修養,確保學習貫徹黨章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一是加強自身素質修養。人民日報有一篇關于學習的評論,這樣說到:“人們恐怕已經看慣了這樣一些再平常不過的場景:當晨曦初露,用朗朗書聲去迎接朝陽的是孩子;當夜幕低垂,熬夜攻讀的也是孩子。而許多成年人呢?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固然不必鄭重其事地挑燈夜讀,但不少人包括某些干部是不是渾然不覺地把生命消磨于肥皂劇中、消磨于麻將桌前,或者在吆五喝六的酒話中消磨那本來并不多余的時間?”這是一段發人深省、讓人汗顏的文字。確實,現在有很多干部在學習上還不如孩子,在學習與應酬、工作與交際、豐富思想與享受生活方面,他們更多的是選擇了后者,這對我們的成長非常不利。不抓緊時間學習,就難以跟上時代的節拍、適應工作的需要,你的思想、你的觀念、甚至是你的語言都會與實際脫節,你的腦子里就缺少新的東西。所以,我們的領導干部要多讀書,從書中吸取更多的知識,這不僅可以增長自己的知識和才干,更可以提高人的品味,堅定人的信念。二是加強道德品質修養。有人說過一句很有哲理的話:“好人不見得是好官,但好官必須先是好人”。為政必先做人,沒有一流的人品做底子,從政肯定要跌跟頭。領導干部要清清白白為官,踏踏實實做事,必先堂堂正正做人。這實際上道出了領導干部成長的必然規律。好公民、好黨員、好干部這三個層次,好公民是基礎,是領導干部的為官立業之本。加強品德修養,不僅是執政為民的需要,也是立身做人的需要。三是加強組織紀律性修養。黨的紀律是全黨意志的體現,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紀律嚴明,才能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執行嚴明的紀律,需要領導干部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就是把我們個人的決策,在民主征集大家意見的基礎上,變成集體的決策。我們的村干部行使職權一定要按照《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的要求執行。重大村務必須履行四議兩公開一審查工作機制,村務黨務定時公開,執行這些都是源頭治腐的有效舉措,大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行事。
二、不折不扣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正文風、改會風,轉作風、樹新風,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實踐證明,一個單位的工作,成在作風,敗也在作風;一個單位的形象,好在作風,壞也在作風;一個領導的威信,高在作風,低也在作風;一個人,成功在作風,失敗也在作風。干事創業,是實現黨在每一階段目標任務的根本之道。我們需要的是撲下身子、埋頭苦干,求真務實、狠抓落實的“干”與“部”統一的領導干部。中央的八項規定要求我們,要密切聯系群眾,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我們各級干部要改進調查研究,深入到百姓當中,了解到最真實的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切實改進會風,精簡會議活動,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弘揚勤勉務實、敢于負責、勇于擔當的作風,不推諉、不扯皮、不懈怠。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事,不準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關鍵在黨。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中央即將部署的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全面抓好黨的建設。要營造清正清廉清明之風。今年我鄉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按照上級機關的部署,突出抓好幾項工作。一是抓教育。要堅持正面示范引導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結合,強化農村黨員干部依法依紀行政、主動接受監督、廉政從政意識。
二是抓公開。各村要把支農惠農政策和到村到戶的資金、社會各界支持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及其使用情況、宅基地使用、農村土地流轉、種糧直接補貼以及對村干部的民主評議、考核和審計結果等情況納入公開的內容,及時向群眾公開。積極推行農村基層黨務公開。凡是黨內監督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中心、村黨組織的工作事項;凡是黨員、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和熱點問題,都必須予以公開,征求黨員、群眾意見,接受黨員、群眾質詢和監督。確保黨員和群眾知情權、監督權的落實。三是抓監管。凡涉及農村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和農村“三資”處理等有關事項,必須村班子集體會議、群眾代表會議通過,必須報黨工委、中心審批。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建設,發揮村務監督小組、村民理財小組作用,抓好村級事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四是抓考核。加大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檢查考核力度,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列入基層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實績綜合評定的重要內容,與干部考核評定、選拔任用掛鉤。落實好一年兩次的村干部述職述廉。五是抓作風。剛才我們也談過了,作風有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工作上要求我們干部腳踏實地,認認真真的對待工作,不要什么也不以為然,作風飄浮,小事不屑干,大事干不了,不知道老百姓需要什么,更不知道怎么開展工作。有的村干部唱獨角戲,干什么都單打獨斗,沒有發揮出一個集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這些都需要我們干部自身改正,黨委還要幫助你改正。
六是抓案件。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和干部違法違紀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通過綜合利用,發揮案源主渠道作用,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同志們,現在正處于發展的黃金時期,我中心的發展需要我們這一批人帶領老百姓去共同奮斗。在工作方式上我們要敢于創新,有所創新;在工作阻力面前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在工作標準上爭當一流,永爭一流,大家一定要充滿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全鄉人民加快發展的強烈愿望轉化為奮進崛起的正能量,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創新驅動、科學發展,齊心協力開創圈頭更加美好的未來。
【篇四】廉政黨課講稿:從嚴整治基層微腐敗和不正之風
今年以來,各地認真貫徹中央和中央紀委的部署要求,把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組織開展了“整治和查處農村基層‘微腐敗’專項行動”,讓正風反腐給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
。筑牢廉潔自律的底線關鍵在于防微杜漸,而小微腐敗問題因為存在的范圍廣、人數多、定性難、治理難,會造成不良風氣橫行,破壞政治生態,既給反腐敗反“四風”等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阻力,又帶來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侵蝕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基層群眾最為痛恨的。而不良風氣一旦形成,就容易麻木黨員干部的神經,腐蝕理想信念的堤壩,使他們漸漸走入貪腐的深淵。
“基層不牢,地動山搖”。“微腐敗”不下力氣懲治,黨的形象就會受到損害,黨的執政基礎就會發生動搖。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村干部中存在的“微腐敗”更加不容小覷。他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貫徹執行黨在農村路線方針政策的基本力量,手中掌管著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事務,他們是最貼近群眾生活、與群眾走的最近的隊伍,是反映群眾訴求的重要通道,上級了解民情的重要窗口。村官的作風如何,關系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落實,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響黨在群眾中的威信。村官一旦貪腐,牽扯的是群眾的直接利益,影響著黨在群眾心中的光輝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農村基層干部的腐敗問題多種多樣,但是總體來講離不開權錢二字。因此,治理農村基層“微腐敗”要抓住這兩個關鍵,從三方面發力。一是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規建設,以更加嚴格的法律發給為支撐,把村官的權力同樣關進制度的“籠子”,加大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力度,馴服權力,加強基層政務、財務公開,讓“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陽光暴曬,不給他們將“公權”轉為“私權”的機會,讓他們的關注點在干事而不是弄權;二是要把好選人用人關,上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擦亮“眼睛”,為農村選好配好帶頭人,把那些能力突出、黨性強、守規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選出來,真正為群眾服務,為農村基層黨建夯實堡壘;三是暢通監督和舉報的渠道,構建網絡、電話、信函等多種形式的問題反映渠道,讓微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主動接受群眾、媒體和全社會的監督,保證群眾的呼聲能傳達到位,問題能夠真實反映。
集中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要求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改進干部作風、推動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建設向基層延伸的重要載體。基層是權力的“神經末梢”,但絕不是管黨治黨的盲區、死角,也不是權力監督的“空白地帶”,“微腐敗”實際人數不少,潛在數額不低,危害嚴重,查處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夠重視。對于農村基層“微腐敗”要嚴加查處,查處一起嚴懲一起,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杜絕小禍程大患,讓群眾看到黨管黨治黨的決心,夯實黨在基層執政的基礎。逐步形成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