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內容范文(精選4篇)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行反腐敗斗爭,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同人民群眾密切聯系,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健康發展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內容范文(精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篇1】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內容
主體責任缺位根子在黨的觀念淡漠
黨的觀念是黨性的集中體現,是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前提。我們黨亟待解決的一個大問題,就是一些領導干部黨的觀念淡漠。黨的觀念一旦淡漠,組織必然渙散、紀律必然松弛,黨組織的戰斗力就大打折扣,黨的事業根基就會動搖。
有些黨員領導干部,甚至是高級干部,忘記了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職責,只看重行政職務,一說就是“我是搞業務的”。不僅政府部門,就連黨委部門、人大政協、國有企事業單位有的黨員領導干部,也習慣以官職相稱,把自己簡單地等同于“官”,忘記了自己是執政黨的干部,忘掉了黨章黨規的要求。我們的干部一般都是先任命黨內職務,然后才按有關程序任命其他職務,這正體現了黨管干部的原則。
有的單位機關黨組織生活變了味,就是看看電影、搞搞比賽,甚至以黨日活動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實。黨的組織不是福利部門!有些黨組織在抓黨風廉政建設上,熱衷于開開會、表表態、簽責任書,做表面文章。有些黨委書記怕得罪人,對眼皮底下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得過且過,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有些黨委書記對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知之甚少、不管不問,甚至捂著蓋著,搞歌舞升平,導致問題由小變大、由少變多,甚至成了區域性、系統性問題。有些黨委書記在任用干部時當仁不讓,而干部一出問題,就認為那是紀委的事情。用人管人是一枚硬幣的兩面,管“戴帽”也得管“摘帽”。也有極少數黨員領導干部自己不正、存在瑕疵,說話就不硬,還敢管別人嗎?
黨的觀念淡漠,必然導致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責任擔當缺失。主體責任不落實必須從根上找問題,從增強黨的觀念入手,喚醒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觀念、組織意識,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的職責。
強化黨的觀念必須嚴明黨的紀律。黨員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還必須遵守黨的紀律。黨紀嚴于國法。黨的觀念淡漠往往是從黨的紀律意識淡薄開始的。黨員干部違法犯罪,必定先違反了黨的紀律。要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黨員干部要原原本本學習黨章,掌握黨紀黨規,增強紀律意識。要加大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監督執紀,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
黨內職務不是政治榮譽,而是政治責任。黨員領導干部要在黨言黨,把主體責任牢牢記在心頭、落到實處,為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篇2】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內容
1、立足教育抓預防,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
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是反腐敗斗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在預防腐敗工作中起著奠基和先導作用。在實踐中,該行始終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斷探索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切實增強教育的說服力,使廣大干部職工進一步堅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線,增強了拒腐防變能力。
2、完善制度抓預防,創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制度建設是預防腐敗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環節,是防腐敗工作起到實效的根本保證,是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力措施。
3、強化監督抓預防,創新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控和監督是檢驗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徑,是執行規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實際工作中,該行通過突出重點、完善手段、健全體系,努力創新權力運行監督機制,認真落實監督工作,切實增強監督的制衡力,使監督成為預防腐敗的一個有力武器。
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風險制度。
要針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
5、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
要進一步完善利益沖突回避制度,重點完善公務回避、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制度;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公職人員行為限制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干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
6、健全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
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中國全黨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務,必須全黨動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能否把這份責任扛起來,是對黨的領導干部擔當精神的檢驗。”中央紀委委員、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韓亨林說。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黨風廉政建設以來,責任歸位和落實工作受到重視。2014年,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7位中央紀委駐會副書記分赴地方調研,都旨在督促落實“兩個責任”,尤其是各級黨委(黨組)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牽住“牛鼻子”、落實主體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有力成效的關鍵。
【篇3】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內容
第一條為全面從嚴治黨,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解讀】本條規定了“目的和依據”。黨的以來,黨中央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而深化為全面從嚴治黨,并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職責所在。《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全面從嚴治黨為目標方向,總結實踐經驗,健全問責機制,扎緊問責的制度籠子。頒布實施《條例》,就是要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釋放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政治信號,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推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把責任扛起來,保證黨的領導堅強有力。
第二條黨的問責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干部踐行忠誠干凈擔當。
【解讀】本條規定了“指導思想”。黨章總綱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開展黨的問責工作,必須以此為指導。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指明了黨的問責工作的方向,必須貫徹到問責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
“四個全面”是我們黨引領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戰略布局。加強黨的領導是根本目的,加強黨的建設是根本途徑,全面從嚴治黨是根本保障。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是關于問責工作的核心思想。通過規范和強化問責工作,一方面要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另一方面要督促黨的領導干部踐行忠誠干凈擔當。
第三條黨的問責工作應當堅持的原則:依規依紀、實事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
【解讀】本條規定了“問責原則”。
(一)依規依紀,實事求是。依規治黨,必然要求依規依紀開展問責。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問責工作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細化延伸,是對黨內其他問責規定的歸納提煉,是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黨內法規中對有關處置措施已有明確規定的,如申訴方式、問責影響期等,《條例》未作重復,在實踐中仍然依照這些法規執行。黨的問責工作是嚴肅的政治任務,實事求是是黨的問責工作一貫堅持的原則。要堅持求真務實,是哪一級責任就
追究到哪一級,該采取什么問責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應當問責的就決不能追究責任,做到寬嚴適度、不枉不縱。
(二)失責必問,問責必嚴。2015年6月26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明確提出“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條例》落實講話精神,將“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作為一條重要原則明確下來,是對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細化具體化,體現了我們黨強化責任追究的堅定意志。在問責工作中,必須始終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把該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為例、網開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問責的利劍生銹,形成“破窗效應”。
(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講話中指出:“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經驗。日常工作中發現了問題就要真管真嚴。懲治,治是根本,懲是為了治。”在問責工作中,要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通過強化問責,使干部真正扛起責任,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這才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
(四)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管黨治黨不能有權力無責任。每一級黨組織都有自己的責任,這個責任不能替代。對我們這樣一個擁有8800多萬黨員、440多萬個黨組織的執政黨來說,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靠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來支撐,按照管理權限,落實分級負責原則,層層傳導壓力。黨中央從中央部委和省一級抓起,把責任讓黨委(黨組)書記扛上。省委書記再把責任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壓給市委書記,市委書記壓給縣委書記,一直壓到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這是落實“兩個責任”的成功經驗,也是壓實問責責任的必由之路。
第四條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
【解讀】本條規定了“問責主體和對象”。根據本條規定,問責主體是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追究的是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包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突出了“關鍵少數”。特別是對于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更是問責的重中之重。
第五條問責應當分清責任。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范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解讀】本條規定了“責任劃分”。在追究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責任時,必須分清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責任。根據《條例》規定,領導班子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體現了“權責對等”精神,不管是黨組織還是黨的領導干部,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責任,就得有多大的擔當,不擔當、亂擔當就要被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問責:
(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或者在處置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
(二)黨的建設缺失,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組織生活不健全,黨組織軟弱渙散,黨性教育特別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落實,作風建設流于形式,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問題突出,黨內和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的形象,削弱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力,導致違規違紀行為多發,特別是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管轄范圍內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
(六)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解讀】本條規定了“問責情形”。黨章第42條明確規定,“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的紀律方面失職,必須受到追究。”這是黨章對問責情形作出的重要規定。黨的以來,中央紀委在監督執紀問責實踐中深化了對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深刻體會到:“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集中體現為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必須毫不動搖地貫穿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之中。堅持黨的領導關鍵在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建設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當前,人民群眾對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的作風和廉潔問題反映最突出,必須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反腐懲惡,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鞏固黨的執政之基。黨的建設有著豐富的內涵,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這一體會寫入了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黨中央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的現實需要出發,遵循黨章規定,總結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在《條例》中規定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6個方面失職失責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進行嚴肅問責。其中前5條是主體內容,第6條是兜底條款。
【篇4】 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內容
1立足教育抓預防,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
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是反腐敗斗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在預防腐敗工作中起著奠基和先導作用。在實踐中,該行始終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斷探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切實增強教育的說服力,使廣大干部職工進一步堅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線,增強了拒腐防變能力。
2完善制度抓預防,創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制度建設是預防腐敗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環節,是防腐敗工作起到實效的根本保證,是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力措施。
3強化監督抓預防,創新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控和監督是檢驗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徑,是執行規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實際工作中,該行通過突出重點完善手段健全體系,努力創新權力運行監督機制,認真落實監督工作,切實增強監督的制衡力,使監督成為預防腐敗的一個有力武器。
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風險制度。
要針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要害環節,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操縱度體系。
5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
要進一步完善利益沖突回避制度,重點完善公務回避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制度;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公職人員行為限制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干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
6健全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
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中國全黨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務,必須全黨動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能否把這份責任扛起來,是對黨的領導干部擔當精神的檢驗。”XX紀委委員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韓亨林說。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黨風廉政建設以來,責任歸位和落實工作受到重視。2014年,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7位XX紀委駐會副書記分赴地方調研,都旨在催促落實“兩個責任”,尤其是各級黨委(黨組)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牽住“牛鼻子”落實主體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有力成效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