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錦集3篇)
建議,是個人或團體,對某件事情未來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又指通常是在適當的時候指針對一個人或一件事的客觀存在,提出自己合理的見解或意見,使其具備一定的改革和改良的條件,使其向著更加良好的、積極的方面去完善和發展,是有益處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錦集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明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科學判斷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對懲治和預防腐敗規律的深刻認識和戰略思考,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實主體責任,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義更為重大。黨委的主體責任是由黨委的領導地位和黨委統一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定位所決定的。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認識主體責任
牽牛怎么牽?最好的辦法就是牽住牛鼻子。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黨委主體責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黨委不負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就會落空。
什么是主體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而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就必須正確認識主體責任。
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怎么管、怎么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就是管黨治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保障,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關系“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總體形勢是好的,趨勢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比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迫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而落實主體責任是各級黨委必須履行的政治擔當。各級黨委要深刻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憂患意識,堅守責任擔當,決不能只重業務而不抓黨風,只看發展指標而不抓懲治腐敗,真正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主體責任、擔當主體責任。
主體責任是分內責任。抓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章》總綱明確規定:各級黨委要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整體推進包括反腐倡廉建設在內的“五位一體”黨的建設,黨委不抓誰抓?因此,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各級黨委的分內之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無旁貸。各級黨委要牢固樹立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的理念,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努力讓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風。
主體責任是全面領導責任。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指出: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所謂全面領導責任,就是要求我們的工作職責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黨組)領導成員都要堅持“一崗雙責”,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加強對主管、分管的地區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發現、督促糾正,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主體責任是直接責任。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而“執行”和“推動”不“直接”行嗎?落實主體責任既要強化集體領導的責任,又要切實落實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做到黨委“不松手”、黨委書記“不甩手”、黨委成員“不縮手”。
種好“責任田”——如何落實主體責任
所謂種好“責任田”,就是對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真正負起責任來。種什么莊稼,什么時候種,什么時候收獲,你要負起責任。長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蟲害,你要防治。該施肥、該抗旱排澇的,要不誤時節,這才是真正負起責任。當前,在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田”中,荒田、廢田現象比較突出。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腐敗窩案串案,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腐敗案件;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放任縱容、袒護包庇、壓案不查或阻撓調查;對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的事項不貫徹、不部署、不落實或拒不辦理;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大面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下級黨委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問題不及時糾正、處理,或責任追究不力等等。種好“責任田”,要求我們采取有效措施,落實主體責任。
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一方面,要完善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重視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抓好紀檢體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實“一個強化、兩個為主、兩個覆蓋”。“一個強化”即推動黨的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兩個為主”即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兩個覆蓋”即紀委派駐監督對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巡視監督對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另一方面,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融入各項改革的推進過程中。注重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對重要改革措施進行廉潔評估,避免出現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順利進行。
要以制度建設為保障。要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搞好頂層設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一是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根據中央和省委制定出臺的懲防體系建設第二個五年規劃,抓好責任分工和任務落實。對階段性任務,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對持續性工作,結合新情況新問題推進提高;對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充實的工作,及時探索推進。二是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作風建設已經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當前要著力推進由“不敢”的層面向“自覺”的層面轉變,持之以恒抓好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堅決反對“四風”,強化激勵約束和監督懲戒機制,完善考核辦法,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三是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下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向上級黨委、紀委述廉并接受評議制度,上級黨委、紀委主要領導同志約談下級黨委、政府負責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項目等具體事務的制度和末位表態制度,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
要以“第一責任”為表率。在主體責任體系中,黨委(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是關鍵。主體責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決于“第一責任人”。黨委(黨組)書記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責任”中要親自抓、主動抓、嚴格抓、經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親自抓”,就是要像抓經濟工作、干部工作那樣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主動抓”,就是要打好主動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級安排、依靠紀委的報告和建議,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能等問題成堆才去抓、案件頻發才去查。“嚴格抓”,就是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查處,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旗幟鮮明地支持、扎實有效地推動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經常抓”,就是要堅持“常”、“長”二字,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擔當為根本。履行主體責任,必須講黨性、講原則、講正氣,做到敢抓敢管、嚴抓嚴管,決不能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老好人”。要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及時“扯袖子”,甚至“大喝一聲”,制止腐敗問題于初萌。寧愿面對不理解、誤解,甚至不當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問題時的悔恨和高墻里的眼淚。對腐敗問題要敢于“亮劍”,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一旦發現黨員干部有違紀違法行為,決不能姑息遷就、麻木不仁,決不能護短遮丑、養癰遺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體責任
“撒手锏”,是指在對戰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擲敵手的招數,比喻最關鍵的時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撒手锏”就是責任追究。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有權力、沒責任,是治黨管黨的大忌,不追究責任,主體責任就會落空。
健全完整鏈條。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要抓好明責這個前提,進一步明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具體內容,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都要分清由誰負責、負什么樣的責任,建立上下有機互動的責任體系,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延伸到基層單位,形成上下貫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逐層分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責任到人、壓力到人。要抓好考責這個關鍵,完善考核機制,改進考核方法,完善評價體系,把平時掌握的情況、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與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結合起來,綜合考察、研判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其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要抓好追究這個保障,完善責任追究辦法,增強問責、追責的剛性,在具體化、程序化、規范化上下功夫,嚴格依紀依法按程序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
落實“一案雙查”。所謂“一案雙查”,就是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解決的,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既倒查追究黨委主體責任,也倒查追究紀委監督責任。如果一個地方和單位問題多多,主要領導即使自己是廉潔的,仍脫不了干系、脫不了主責,必然要被追責。前不久,安徽省委對省國土、環保系統腐敗案件進行“一案雙查”,按照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一崗雙責”,紀檢組長的監督責任,分別作出問責決定,并向全省通報。省紀委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監督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需要查明事實追究責任的,要認真辦理。
激勵履行主責。在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分清責任,善用“撒手锏”。對于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弄清楚是領導干部主動發現并堅決查處的或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的,還是有失職瀆職情節甚至故意掩蓋、袒護違紀問題的。對那些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的單位,不僅要“一票否決”,還要對單位領導進行追責。
【篇2】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區紀委:
根據**紀委《關于省紀委督查組督查**反饋問題的通報》文件精神,我辦認真分析研究了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自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匯報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一)存在問題
1.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紀監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強責任意識,構建責任體系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在機關黨委會、政府辦黨組會上專題研究,并要求黨組織書記一年至少上一堂黨風廉政黨課。二是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實行分級負責,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堅持誰分管,誰負責,各分管負總責;實行分項落實,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分解到每個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委員,明確牽頭股室和協辦股室。三是健全內部責任網絡。堅持“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的業務,誰負責源頭治理”的要求,著力強化政府辦各股室的廉政責任,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層層分解;結合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來進行廉政談話,對干部廉潔自律、作風建設和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
2.嚴格紀律監督,深化作風督查
一是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上級重大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威懾。二是加強對干部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的行為,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今年以來,我辦未發現一起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件。
二、脫貧攻堅落實方面
(一)存在問題
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幫扶干部業務不熟,精準推進指導性不強、效率不高,對全年脫貧攻堅工作沒有系統安排,扶貧工作基礎不扎實,存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被動應付較多,自身深入村組較少。
2.精準落實不到位。有的幫扶干部去貧困戶家中次數不夠,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問問情況,既沒有落實幫扶舉措,更沒有跟蹤幫扶問效,在具體幫扶過程中沒有做到因戶施策,幫扶思路不廣,幫扶舉措不多,在調動貧困群眾脫貧攻堅積極性、激活內生動力等方面做得不夠。
(二)整改措施
1.進一步壓實脫貧責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壓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要求掛聯領導要把掛聯村的扶貧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簡簡單單去幾次,而是要實實在在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發揮作用,帶動村上形成濃厚脫貧攻堅工作氛圍,帶頭落實上級部署,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帶頭推動具體工作。幫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實實把這次工作做實、做細,要把貧困戶基本情況摸清吃透,還要積極幫助貧困對象協調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爭取信貸等具體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到人。第一書記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協助村兩委做好該村的脫貧攻堅工作。
2.進一步落實脫貧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幫扶主體,無論是掛聯領導還是幫扶干部、第一書記,都要對扶貧政策進行深研細讀,吃透精神、領會實質、懂得運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實地調研,把政策與貧困戶的需求進行精準對接,在幫扶過程中注重綜合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疊加,為貧困戶帶來最大的受益。
政府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一如繼往地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指示,堅定不移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來促進各項工作的健康穩步推進。
【篇3】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1、領導思想上認識不到位,“主體責任”需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及部門主要負責人是關鍵。目前,鄉鎮部分領導干部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不想抓,認為經濟和業務工作是務實,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是鄉鎮紀委的事,沒有站到整個黨委這一高度和全局來看待問題,并簡單地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同于個人廉潔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團利益或覺得出力不討好,只喊口號或沒有下文,被動應付了事;有的不會抓,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學習、不了解,對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將落實責任制與部門單位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割裂開來,沒有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2、黨風廉政建設停留在表面,執行和落實不夠。按照責任制要求,能將責任層層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崗位職責、制度、目標和實施辦法,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具體到分管領導、站所負責人、村社區負責人,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然而,當前依舊存在將制度停留在紙上的現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責任狀簽過了,但是責任內容只停留在“明確”上,沒有行動的具體化,在制度制定和執行上一手硬一手軟,重制度輕執行,執行不嚴,落實不實。
3、缺乏日常監督。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一些地方、部門及其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動手抓一下,檢查的臨時應付一次,考核的重視一會兒,對分管部門及其下屬長期失察、失監。
4、鄉鎮紀委職能不專,作用發揮不夠。目前,鄉鎮紀委書記大部分是兼職的職務,在其所分管的各項工作中,紀檢監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紀檢工作就會被忽視。雖然現在鄉鎮紀委名義上是一套班子,有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日常紀檢工作主要由,而實際上也同時肩負著其他的工作,而作為兼職的紀委委員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無其實,只在緊急時臨時調度,好一點的可以參與搞一些調查,差一點的可能從來不參與紀檢工作。這都致使鄉鎮紀檢力量不足、工作被動、瑣碎,無系統性,缺乏創新。同時辦案時顧慮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認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還要落實,要協調,如果得罪人太多,給自己添麻煩。二怕影響本單位在上級中的考評成績,當前上級部門在對下級進行考核中,往往將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納入到單位的考核指標中,針對領導干部的違紀情況,按照職級進行扣分。因此,鄉鎮紀委若查出本單位干部有違紀行為,上級部門在考評鄉鎮時就會扣分,從而影響到鄉鎮的社會形象及考評成績。長久下來,自然會產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響仕途。當前對鄉鎮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評議、個人述職、本單位干部群眾測評幾種方式,而沒有上級相關部門的評議。由于紀檢工作職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紀檢干部的綜合得分一般不會很高。如果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監督到位,個別紀檢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責任追究不嚴。一是由于新形勢下案件的復雜,而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有待細化,對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界定也比較模糊,導致責任追究難以操作。二是農村基層職能職位缺失嚴重,許多站所屬垂直管理,人、財、物由上級統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條條管理鞭長莫及,鄉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又視為耳邊風。三是責任追究往往取決于主要領導的態度和決心,受人的因素影響較大,鄉鎮黨委有時明知有人存在違紀行為,但為穩定全局,出現遮蓋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現象,致使該違紀人員逃脫或減輕追究。
二、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落實的建議
鄉鎮黨委作為基層黨委,直面廣大群眾,工作千頭萬緒,鄉鎮紀委要真正實現“三轉”,關鍵在于突出鄉鎮黨委的主體責任。
1、強化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一是思想認識上要扭轉過來,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向縣級紀委匯報。三是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種好自己“責任田”,黨委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四是要強化責任追究。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2、改革鄉鎮紀委履行監督措施。一是改革鄉鎮紀委體制機制。鄉鎮紀委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領導,以上級紀委垂直領導為主,工資與人事在上級紀委,鄉鎮紀委工作經費單獨核算,鄉鎮紀檢干部專門從事紀檢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經濟待遇。二是著重解決專崗不專職的問題。明確鄉鎮紀委書記只分管鄉鎮紀檢工作,專職紀檢干部不得兼任與紀檢無關的工作,確保鄉鎮紀檢干部專職專用、主抓主業。三是支持鄉鎮紀委獨立行使辦案職權,確保紀檢干部對權力敢監督、善監督,對腐敗問題敢“亮劍”,善查處。四是對鄉鎮紀檢干部的考核重點由上級紀委評議,參考鄉鎮班子成員的評議及個人述職。
3、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檔案工作,切實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黨委書記提醒談話制度,發現村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和誡勉談話。二是全面推進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重點公開國家惠農政策、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其使用情況、集體資產處置、移民搬遷、危房改造、低保評定等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督,在規范運作上下功夫。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各種惠農資金逐漸增多,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使涉農項目領域成為腐敗現象滋生的“高發區”和“溫床”。今后,凡是涉農資金,包括糧補、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鄉鎮紀委備案并向鄉鎮紀委寫出每筆款項使用情況說明,鄉鎮紀委對每筆資金的落實、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寫出專項檢查報告,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做到運行規范,管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