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員廉潔自律責任書】公司管理人員廉潔自律責任書
為了促進廉政建設,健全企業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促使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廉政勤政,預防職務違紀違法犯罪,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斷深入,保證公司經營健康、穩步發展,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 管理責任:
(一)、依照黨紀國法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按對其所轄職能范圍內的員工和業務的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各部門負責人為該部門各級管理人員主要責任人,
(二)、各級管理人員應根據各個時期的形式和任務,在肅貪倡廉,依法開展各項工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廉政意識,協助公司做好預防職務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公私分明,嚴格遵守有關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規定,并教育分管所屬部門員工不得有下列六種行為:
1、公款公物用于私人開支或使用。
2、公款逾期不還。
3、私分公款公物。
4、公款私存或設立小金庫,牟取私立。
5、在對工程、采購、新項目等業務活動中,向有關人員索要和接受回扣、賄賂、從中貪污。
6、在重大節日或業務往來中,收取有關人員的紅包或好處費。
(四)、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品行端正,遵守社會主義道德,禁止組織參與或支持色情、賭博、吸毒、迷信等活動。
(五)、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作風正派,不得有下列四種行為:
1、違反公司關于《公司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措施》。
2、虛報工作成績,瞞報工作問題。
3、利用職權或采取虛假手段,為個人謀取職務、職稱、榮譽、學歷、工資和福利待遇。
4、 實真相或歪曲事實,推卸和逃避責任。
(六)、各級管理人員要自覺執行和維護組織人事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禁止下列行為:
1、推薦、任用有不廉潔行為的人。
2、打擊報復舉報人,控告人。
二、 責任目標
(一)、分管所屬部門沒有違###紀國法的現象。
(二)、分管所屬部門沒有私設小金庫和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現象。
(三)、分管所屬部門沒有關于廉潔自律方面的投訴。
三、獎罰辦法
(一)、達到廉潔自律責任目標的部門,表現突出和成績顯著的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嘉獎。
(二)、沒有達到廉潔自律責任目標的部門,違反有關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部門負責人應對本部們出現的違紀違法事件負連帶責任。
(三)、情節輕微,不夠成政紀責任的,給予批評教育。
(四)、不適應工作要求,又嚴重影響工作開展的予以調整工作崗位或免職。
(五)、需追究政紀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六)、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附則:
(一)、本責任書適用范圍人員為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中層以上領導人員。
(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黨委及責任人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本責任書的各級責任人,如調離由其接任人承擔責任書中的一切職責。
公司廉政自律管理負責人簽名:
廉政自律分管負責人簽名:
廉潔自律管理責任人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