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四篇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四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篇1】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為全面落實各級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促使鎮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擔負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依據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xx省紀委推動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工作方案》和《中共xx縣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鎮黨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
鎮黨委領導班子對全鎮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1.認真傳達學習、貫徹落實鎮黨委、鎮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xx鎮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2.鎮黨委會議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安排部署,明確班子成員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同時,研究專項工作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3.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主動接受縣、鎮紀委的監督。
4.每年至少聽取2次各黨支部和鎮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反腐敗重點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5.每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按照縣委巡視、巡察及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重要問題線索核查,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
7.每年開展2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或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由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8.每年聽取1次鎮政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鎮黨委各委員按照職責分工,每年至少聽取1次分管單位黨支部和包抓村(社區)黨支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
9.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縣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問責辦法(試行)》、《漢中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責暫行辦法》及《xx鎮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切實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0.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通報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報曝光2次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重大問題隨時通報曝光。
11.完善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制度,鎮黨委班子成員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要把執行黨規黨紀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作風建設督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鎮紀委組織開展檢查,特別是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
12.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每季度組織1次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黨校培訓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
13.認真組織學習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并帶頭執行。每季度專題學習不少于1次,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強化看齊意識,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政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4.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談話函詢、約談提醒、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置,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5.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專人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進行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確保黨的集中統一,保證黨中央政令暢通。
16.在全鎮倡導崇尚廉潔的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
17.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18.健全干部監督機制,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微腐敗”成為“大禍害”。
19.認真學習貫徹各級黨委“三項機制”和《實施細則》,在從嚴管理黨員干部的基礎上,有效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20.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檢查,加強對換屆風氣監督,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1.鎮黨委領導班子要根據巡視巡察監督、信訪舉報等渠道反映的問題,甄選約談對象,有針對性的開展約談,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落實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化解信訪問題等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會議,研究分析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
23.加強和改進民生監督工作,大力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24.認真落實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黨內監督制度,每年對公開內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黨內全方位監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5.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加強對村(社區)、駐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每年到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檢查不少于2次。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級巡察機構開展工作,委員會議集體研究上級巡察反饋意見,及時抓好整改落實和情況報告。
27.支持鎮紀委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鎮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每年專題研究討論鎮紀委建設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聽取1次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等情況匯報,領導和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類腐敗案件,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為鎮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9.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推動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增強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會議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規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31.把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鎮黨委宣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
32.認真開展理想信念、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33.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從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開展1至2次黨風廉政警示教育、領導干部集體廉政談話活動。
34.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35.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廉政談話等制度。
36.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留存和市紀委備案。
37.鎮黨委、鎮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鎮黨委書記XXX主體責任清單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黨委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開展調研,聽取和掌握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聽取1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按要求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文件和請示,第一時間進行簽批,提出督促辦理意見。
4.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
5.認真傳達縣委、縣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全鎮實際,專題研究部署,明確職責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落實情況親自過問,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每半年聽取1次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7.重視和支持鎮紀委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每年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不少于1次,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對執紀執法機關查辦大案要案的請示匯報按次研究,作出決定。
8.主持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分析全鎮黨員干部作風、紀律方面的整體狀況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鎮黨委班子及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按照班子人員變動情況,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
10.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不少于2次,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11.加強日常教育,對班子成員開展常態化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鎮黨委班子成員堅持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每個月不少于1次。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2.加強對鎮黨委領導班子的管理和監督,每年開展單獨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及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等情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班子成員及時提醒談話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及時督促調查核實,并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
13.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內民主政治建設,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4.督促指導鎮紀委通報曝光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典型問題,每年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的通報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不少于1次,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組織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16.自覺廉潔從政,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以及國家法律法規,主動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17.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
18.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9.樹立良好家風,帶頭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三、鎮黨委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
鎮黨委委員對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一)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政府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抓好鎮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議事規程,重大事項、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加強政府自身作風建設,堅持不懈解決“四風”問題,推動全鎮政府系統黨員領導干部為民、務實、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領導和支持查處政府系統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強化源頭治理,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5.督促班子成員、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領導廉潔從政,加強對分管范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與鎮政府班子成員、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6.當好廉政表率,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帶頭落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對政府單位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認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每年向鎮黨委報告1次履行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9.對分管單位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二)鎮黨委副書記
協助李xx同志抓好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鎮黨委日常工作。分管黨政辦、宣傳辦。聯系郵政所,包抓梁家庵村。
1.協助鎮黨委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包抓村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4.對包抓村、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扶貧領域項目資金及政策執行的監管,抓好征地拆遷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和惠民、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和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每年親自帶隊抽查檢查不少于2次。
8.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對分管單位、寶抓村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0.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三)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負責鎮人大工作,聯系土管所,包抓xx村。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8.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四)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工作。分管黨廉建設、行政效能、作風建設、科技(企業)、市場監管、質檢,主抓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檔案管理。聯系食藥所,包抓鄭家營村。
1.協助鎮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按照鎮黨委、紀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鎮反腐倡廉任務分工,負責督促全鎮各級、各部門落實責任制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每年親自帶隊對各村(社區)、各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不少于4次。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鎮紀委推動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積極探索解決方式,并向鎮黨委匯報。每年深入基層開展工作調研不少于2次。
3.強化紀律審查工作,完善查辦案件工作機制,以“零容忍”態度查辦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各類黨員干部違紀違規案件,并督促各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到位。親自過問案件查處情況,每季度聽取案件查辦工作匯報不少于1次。
4.對黨員干部進行經常性黨紀黨規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學習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鎮紀委辦黨員干部加強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5.積極推動鎮紀委工作,厘清責任,聚焦主業,全力推動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6.強化作風建設督查檢查,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嚴肅查處違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案件,每年帶隊開展檢查不少于2次。
7.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調整工作的監督,嚴把黨員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
8.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堅持抓早抓小,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加強約談、函詢和誡勉談話,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加強對鎮紀委委員的監督教育管理,每年與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10.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加強自身管理,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按時參加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樹立良好形象,起好帶頭模范作用。
12.每年按時向鎮黨委、縣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積極配合鎮黨委和縣紀委開展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確保鎮紀委工作和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五)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鎮政府專項工作。
l.協助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鎮政府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4.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9.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六)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xx
負責鎮人武部工作。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8.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七)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協抓黨建、組織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辦、經濟辦、環保辦,聯系中心校,包抓建安村。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完善領導班子和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換屆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9.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篇2】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孟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1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
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聽取紀檢工作匯報,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檢組工作,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支持和保障紀檢組依紀依法辦案,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
5.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
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
8.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11.公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共性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吳少義副主任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篇3】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壓實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區委、區紀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結合區經濟發展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組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推動、落實的重要職責,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年初召開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任務。
2、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全局目標管理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廉政責任分解。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體系。
4、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全面了解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每半年向區紀委專題報告1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8、尊崇黨章,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9、完善和落實每月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員學習制度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10、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勢,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和主動權。
11、開展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堅定政治立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中央、省、市、區一系列關于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12、開展黨紀黨風警示教育。每年開展2次警示教育,通過因經濟、財務等犯罪入刑人員現身說法來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組織學習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使廣大黨員干部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13、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規定》,認真執行干部任職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公示、報批等程序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規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實績考核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不勤”等問題。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認真貫徹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16、嚴格執行擬任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征求派駐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確保用人權的正確行使。
(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1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制庋化建設。組織開展新《章程》的學習,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強化黨的意識。
18、按照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年內按期完成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19、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20、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范黨務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和方式,推進黨務公開。
(六)加強作風建設
2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委加強作風建設實施細則,堅決糾正“四風”,完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考勤等作風建設等相關制度,把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推進局機關反對“四風”的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同志進行廉政約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回潮。
23、加強對局黨組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和通報,杜絕在項目審批、綜合考核、園區建設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4、完善并落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剎住公款請吃、公款娛樂、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及“慵懶散”等不正之風。
25、繼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局黨組要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內部通報。
(七)加強紀律建設
26、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更加嚴格。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27、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排查工作,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明確風險等級,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心談話,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八)加強制度建設
28、每半年召開一次局黨組會,總結半年或全年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任務,并聽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
29、黨自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每年談心談話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黨組向區委、區紀委書面報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向局黨組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1、嚴格落實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黨組班子成員開展述職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工作機制,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并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決策規則,凡重大事項、干部任用等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決策水平。
34、建立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通報制度,對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一定的范圍內及時通報。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續鞏固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不斷深化整改落實,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36、切實抓好省委巡視市委反饋相關意見整改,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有效整改落實。
37、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行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究。
二、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清單
黨組書記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1、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議程,主持召開黨組會,分析研究、部署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批辦督辦。
2、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督促班子其他成員和局、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工作落實。
3、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自覺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4、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
5、學習貫徹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開黨組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風險點排查等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
6、嚴管班子、嚴帶隊伍,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員及科室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不少于1次,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強對局機關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檢查指導,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廉政談話,督促整改;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問責、嚴肅查處。
8、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局機關支部召開民主(組織)生活會,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年內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9、持續抓好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舉反三整改問題。
10、馳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作風建設工作,對全局重大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及時提醒,每半年聽取作風建設情況匯報1次。
11、密切聯系群眾,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對疑難信訪和群眾反應強烈的熱點問題,采取現場辦公現場督辦等方式協調解決。
12、認真接待重要的來信來訪,落實群眾來信閱批制度,對重點信訪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化解信訪積案,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13、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落實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等制度,科加強民主決策,主動接受監督,規范權力運行。
1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千部選拔任用的原則、程序、紀律等要求。
15、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領頭雁”。
16、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作風建設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
18、加強督促指導,對一些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重點工作實行點題匯報。不定期開展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級領導班子正職廉情約談,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加強提醒告誡和監督約束。
19、年底向區委、區紀委報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三、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
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組織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區委、局黨組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協助黨組主要領導履行主體責任。
2、履行“一崗雙責”,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黨組報告1次分管范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3、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全年聽取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強經常性廉政教育,組織推進分管范圍內的廉政文化建設,與分管科室負責人提醒談話不少于2次,對分管科室人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對發生的不正之風或不廉潔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
5、結合工作實際,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落實防控措施,健全長效機制。
6、組織分管科室經常性開展黨風黨紀、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7、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分管科室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實整改。
8、積極參加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9、密切聯系群眾,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指導不少于4次;主動接待涉及分管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對舉報、訴求及時批辦、跟蹤督辦。
10、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客觀公正研究決策“三重大”事項,涉及分管事項規范抓好落實。
11、組織分管科室認真抓好巡視巡察相關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并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問題。
12、持續加強分管科室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督促推進,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分管科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13、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表率。
14、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篇4】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xx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0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
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
(三)加強宣傳教育
4.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5.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
7.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8.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六)帶頭做好表率
9.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10.公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共性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任劉炎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吳少義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淑玲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吳少義副主任抓好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