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放過的內容是什么】四不放過是什么
四不放過是什么
問題:
四不放過是什么?
答案:
四不放過是:
1、即對發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
2、事故職責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4、事故職責人未得到處理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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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要求企業一旦發生事故,在處理時實施“四不放過”原則。
即對發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沒原因)
事故職責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教育)
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沒措施)
事故職責人未得到處理不放過。(沒處理)
實施這條原則,是為了對發生的事故找出原因,懲前毖后,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堅持“四不放過”原則,雖然是“亡羊補牢”之舉,但就防止事故發生來說,同樣體現了“預防為主”的精神。
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是要求對安全生產工傷事故務必進行嚴肅認真的調查處理,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四不放過”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而是就應有具體的實實在在的行動,不僅僅要做到查清原因、處理職責人、落實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管和預防工作。
含義
第一層
“四不放過”原則的第一層含義是要求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時,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導致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時就輕易下結論,也不能把次要原因當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決不輕易放過,直至找到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間的因果關系才算到達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第二層
“四不放過”原則的第二層含義也是安全事故職責追究制的具體體現,對事故職責者要嚴格按照安全事故職責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層
“四不放過”原則的第三層含義是要求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不能認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關人員也處理了就算完成任務了,還務必使事故職責者和廣大群眾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大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視安全工作。
第四層
“四不放過”原則的第四層含義是要求務必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在對安全生產工傷事故務必進行嚴肅認真的調查處理的同時,還務必提出防止相同或類似事故發生的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并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加以實施。只有這樣,才算到達了事故調查和處理的最終目的。
對安全工作職責不落實,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職責人未處理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職責人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