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屆四中全會]專家:四中全會將圍繞“有法必依”問題制定路線圖
專家:四中全會將圍繞“有法必依”問題制定路線圖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7月末,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歷次黨的全會中,以“依法治國”作為主題還是黨史上的第一次。對此,多位專家分析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將議題鎖定為依法治國,其中蘊含的信號值得揣摩。做到“有法必依”,讓法律的切實施行不再成為難題,或將是下一步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重點討論和解決的關鍵議題。四中全會核心議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路線圖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近日撰文指出,法治的核心命題,是權大還是法大。如果是權大于法,那么執掌權力的個人就會凌駕于法律之上,法治就會變成權治,權治就會變成人治,那是國家的災難,民族的災難,當然也是執政黨的災難。如何解決好二者關系,他以為至少有三點。第一,至上規則。黨必須和善于通過法律來治國理政,憲法和法律既是人民的意志,也是黨的意志,是二者意志的高度統一。任何個人的意志和行為,任何權力的行使,都只能在黨的意志和人民意志之下,而不能在其之上。第二,底線規則。法律是人們行為的底線,是社會秩序的底線,如果擊穿這個底線,黨、國家和社會就會出大問題。第三,踐行法治。無論是至上規則還是底線規則,都僅僅是規則,而不是事實。法大于權,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上,關鍵是要落實在實踐中、行為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三個概念不完全一樣。”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談到,法治社會的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內容就是如何實現市場管理的法治化。如果講到法治政府,那當然很明顯了,就是講公權力怎么來實現法治化,政府的權力不能過大。如果涉及到法治國家,或者是依法治國的概念,那么這包含立法、司法、行政,甚至軍隊在內,這是我們將來一個大的法治國家的概念。這三個層次不太一樣。法治實際上就是怎么樣來貫徹治理國家的現代化的模式,就是把我們過去的工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國防現代化等提升一步到治理國家的現代化。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則指出,有法可依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現在要解決的是有法必依的問題。自“依法治國”理念提出以來,我國法律體系逐漸完善,十八大前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構成,因此,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如何才能做到“有法必依”?這就是四中全會要解決的問題,制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路線圖。“依法治國”難點和關鍵:法律能夠自動運轉,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武漢大學憲政與法治國家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秦前紅教授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場合下講到改革必須要有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維,必須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利益更加多元,社會矛盾交織,要求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系,依法治國自然而然成為改革的路徑選擇。十八大之后采取了高頻度、高強度的反腐措施,這些舉措贏得了社會的高度認可,但是這種反腐方式難以治本,沒有配套的制度建設,反腐將會出現前腐后繼的現象,這也就要求進行法治國家的建設,打造好制度的籠子。大家的解讀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表明執政黨和國家會更加重視依法治國的議題。這是執政黨基于社會各種形勢的變化和社會期待的一種判斷,也是執政黨保持自身優勢的舉措。執政黨不是國家機關,但在中國社會具有特殊地位,執政黨把依法治國作為中央全會的主題,這個行動本身就具有高度的象征意義。中國的法治發展將迎來一個新的契機。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聚焦“依法治國”有何特殊背景?海南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教研室主任王琳認為,法治的實質是良法之治,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只有制定良好的法律并得到全社會一體遵行,法律能夠自動運轉,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問題在于,推行法治觸及執政者的根本利益,必然會遭到各種明里暗里的抵制。“第五個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提法,這是自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明確建設“四個現代化”以來,執政黨對國家建設戰略目標的重大調整。“依法治國”從過去單純的治國方式方法提升到了“既是手段也是目標”,并伴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提出,獲得了獨立地位。而如何為中國的法治建設注入強大的動力,讓法律的切實施行不再成為難題,或將是下一步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重點討論和解決的關鍵議題。本文來源:http://www.lsjse.com/dangtuan/139393.html